招标
遂溪县河东大道(站前大道-G228国道)市政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1291.0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遂发改〔2021〕58号
预算金额1291.07万元
招标联系人彭海波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龙之莹0759-3386358
标书截止时间2021/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30
公告正文
遂溪县河东大道(站前大道-G228 国道)市政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遂溪县河东大道(站前大道-G228 国道)市政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 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遂溪县河东大道(站前大道-G228 国道)市政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勘察、初步设计招标的条件。项目业主为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组织进行本工程的勘察及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工作,选定勘察及初步设计单位。

1.2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遂溪县河东大道(站前大道-G228国道)市政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1.2.2 工程位置:湛江市遂溪县黄略镇

1.2.3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境内,起于规划站前大道,于龙下村西南侧由南向北延伸,穿过规划南部新城,与遂溪大道平面交叉,跨越源水河后主道下沉进入地下道路,随后于规划新华路北侧接入地面道路,与现状遂溪河并行,下穿现状雷州青年运河后止于现状国道228线。路线全长4.987公里,设计速度60km/h,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全线主道采用双向六车道,辅道采用双向四车道。

1.2.4 项目批准文件:遂发改〔2021〕58号

1.2.5 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安排

1.2.6 项目总投资:66431.6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57028.58万元

1.2.7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初勘、详勘、定测、物探等与项目有关的全过程勘察工作及成果文件,以及满足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及招标人的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

(2)初步设计工作:

1)完成本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2)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专家评审。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单位)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1.4投标资格

1.4.1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投标登记。

1.4.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1.4.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应以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再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路桥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路桥或岩土工程师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1.4.4 投标人如果是广东省外注册的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

1.5获取招标文件

1.5.1 请投标人持以上投标登记需提供的资料于2021 6 3 日至2021 6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购买招标文件。

1.5.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登记资料一式两份,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所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不需提供委托书,授权代表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的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须有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在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登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核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与原件不符,则不予登记。

1.5.4 投标报名并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单位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1.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6 30 0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 2 号开标室。

1.6.3 开标时间:2021 6 30 0930分。

1.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7费用

1.7.1 本项目合同价款暂定为1291.07万元。(其中:设计费为774.64万元,工程勘察费为516.43万元。)设计费已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费,概算编制费,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承担的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服务,以及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或设计、审图等相关单位组织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评审费用(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等费用),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进行的一般性的试验、研究及必要的补充测量等工作的所有费用,成果文件制作费用等。本次招标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和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计算,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其中:工程设计收费最终计费额以经过发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1,道路工程等其他专业调整系数取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工程复杂程度取1.15;附加调整系数取1.0;初步设计工作占设计阶段比例取0.45;最终结算以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勘察费暂定为516.43万元,最终勘察费依据发包人批准的勘察方案以及现场确认的实际勘察工程量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和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计算,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并以政府审计部门或业主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最终勘察费。

1.7.2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8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招标内容(不含评审时间及后期配合时间)。其中,

(1)设计工期: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交全部的正式的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概算文件),如初步设计审批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的资料或图纸,须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

(2)勘察工期:初步勘察与初步设计周期同步进行,勘察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招标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并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按本工期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资料。

1.9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10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1异议与投诉

1.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 0759-7751618(招标股) 。(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11.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12.2 联系人:彭海波

1.12.3 联系方式:0759-776207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3.2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1.13.3 分公司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1.13.4 分公司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301室

1.13.5 联系人:龙之莹

1.13.6 联系方式:0759-3386358

1.13.7 传真号码:0759-3386358

1.13.8 电子邮箱:zdyrzj@126.com

日 期:2021年 6 月 3 日

附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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