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开储[2023]25号-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邢开土储告字〔2023〕15号 签发人:于宝泉
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拍卖起始价 (万元) | 土地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邢开储[2023] 25号 | 6000.04 | 富强路以北、智慧路以西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1.0 | ≤ 50% | ≥ 20% | 40 | 2633 | 2633 |
备注: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仅用于规划建设加油加气合建站使用,该加油加气合建站等级不应超过二级,增价幅度20万元。 |
以上规划摘要不能详尽之处,以该地块规划条件和补充意见为准。
二、本次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通过信用中国(河北)(http://www.credithebei.gov.cn/)查询被列入黑名单的,通过河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平台(http://110.249.223.66:8099/xypjww)查询被列入黑标的,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列入工商、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21日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获取。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申请人可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21日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17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3年8月2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1.收款单位: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城科技支行
账 号:880280202100003085
2.收款单位: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0227440763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进行,拍卖报价网址为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拍卖出让定于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系统提示),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土地是以现状拍卖,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了解。
(三)拍卖地块竞买人报价须通过招采进宝系统的“网上竞价”进行报价,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
(四)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五)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分局,电话:0319-3636038。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风险提示:1.竞买人应该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网上拍卖报价截止之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2.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电脑运行环境,使之符合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竞买人操作手册》推荐要求,以免影响网上报价、竞价。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319)3636680
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3年8月1日
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3年8月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