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杂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zz17-fzc-2023-0740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
招标联系人何老师1303283000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1
公告正文
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杂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SCZZ17-FZC-2023-0740)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杂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比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杂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杂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比选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
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4日09时30分到2023年07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未注册供应商从“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网址:
http://www.sczzzb.com/)一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注册信息一注册成功登录账户一完
善企业信息提交审核一审核成功登录账户点击欲报名项目一点击欲报名项目报名。已注册供
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一点击供应商管理一报名管理正在报名项目一点击欲报名项目报名。提
示:(1)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2)供应商只
有在“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完成获取比选文件申请并下载比选文件后才视作依
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
效责任自负。(3)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
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
修改报名信息,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修改报名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14 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16层四川中志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16层四川中志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七、其他
1.申请人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逾
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2.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
规定的比选中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中请文件。
3.本比选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招标
项目范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犀牛山南三街603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130328300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人: 郑女士
电 话: 028-85353312-608
电子邮件: sczz@sczz8451007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y
一
必〖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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