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新增生反池潜水搅拌器优化控制系统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新增生反池潜水搅拌器优化控制系统(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在用的潜水搅拌器共138台,均长期处于运行状态,本项目需针对性的根据生物池内的水量及污泥浓度等来优化控制搅拌器的运行组合,调整生物池混合功率配比,在保证生物池水流运动合理的情况下降低生物池搅拌器运行总能耗5%及以上。
2.2比选范围:
本项目须使用国际通用的主流计算流体动力学仿真模拟(CFD模拟)软件对鸡冠石污水处理厂ABCDE五个系列、3种不同的生物池厌氧区、缺氧区和交替区以及好氧区末端进行不同工况(进水流量、生物池污泥浓度)的全场流场模拟,研究生物池内的流场分布、污泥分布等状况。在此基础上,对潜水搅拌器运行方案进行优化设置,并研究选择性停机和交叉运行以及潜水搅拌器安装位置和搅拌器选型等对流场分布和污泥分布造成的影响,根据优化分析结果建设搅拌器优化运行的控制平台,实现进水与回流水/回流污泥混合均匀、水流不发生短流、污泥不发生沉降。
2.3成果交付内容:
(1)现场各类型搅拌器实物三维模型;
(2)现状潜水搅拌器优化运行方案报告;
(3)潜水搅拌器优化配置方案报告;
(4)自动优化运行控制系统;
(5)智能控制平台软件;
(6)大屏展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鸡冠石污水处理厂。
2.5 服务期:总工期27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7个月,完成计算流体动力学仿真模拟(CFD模拟)优化内容;合同签订后9个月,完成自控优化及智能控制系统平台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若为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承担过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处理规模不低于5万吨/日的计算流体动力学仿真模拟(CFD模拟)相关业绩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承诺该项目实施后,满足进水与回流水/回流污泥混合均匀、水流不发生短流、污泥不发生沉降的要求,以及优化运行后生物池全部搅拌器实际运行总功率比优化运行前生物池全部搅拌器实际运行总功率降低5%及以上的要求,如未做出承诺则该标为废标。(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10月-1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2 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2 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01月20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任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需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1月26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楼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 话:023-67901915
平台操作咨询:023-6745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