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jcg-2021061800952
预算金额482.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JCG-GK-202106180095-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浏阳经开区泵站运行维护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JCG-20210618009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浏阳经开区泵站运行维护项目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对所承包的泵站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维修,包含泵站巡查值守、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设备维护维修、泵站财产看护、泵站及周边卫生清理等内容。 1 4822800
 合计金额小写: 4822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捌拾贰万贰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总金额,总计人民币4822800元(费用含完成合同规定期限内所有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工资、福利、管理、食宿,对泵站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的所有费用,以及按国家法律规定应缴纳的税费)。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8-01 —— 2024-07-31
3.2 履行地点:浏阳经开区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标文件要求:

甲方将 11 处雨污泵站(南园泵站、南园一体化泵站、西园泵站、西园临时泵站、永社雨水泵站、八公里 1 号泵站、八公里 2 号泵站、景观桥泵站、对山冲泵站、尔康泵站、敬和堂泵站)、3 处渠道雨污分流阀门(南园泵站渠道阀门、康翼路边渠道 2 处阀门)、4 处泵站溢流池(南园泵站溢流池、南园一体化泵站溢流池、西园泵站溢流池、尔康泵站溢流池)等的运行值班、巡查、协助维修等业务承包给乙方,具体外包内容如下:

1.按规定时间值守、巡查、对泵站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上下班,人员及设备。
2.对①、南园泵站、南园一体化泵站、南园两处雨污分流阀门、两座应急池;②、西园泵站;③、西园临时泵站、雨污分流阀门以及应急池;④、永社雨水泵站,共计 4 处进行 24 小时值守,每小时拍照一次发泵站管理群。对八公里 1 号泵站、2 号泵站及应急池、景观桥泵站及应急池、对山冲泵站、尔康泵站、敬和堂泵站等 7 座泵站及相应的应急池每 3 小时巡查一次并拍照发泵站管理群。
3.负责泵站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包括进水格栅前垃圾打捞,渠道雨污分流阀门控制,溢流池液位调控,电力情况等,做好运行及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维修或相应处置,并同时向甲方汇报,确保雨污泵站正常安全运行。
4.负责泵站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确保各泵站正常运行。如设备已无法维修需要进行报废处理,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确认可以报废后负责更换。负责所有泵站财物看护、泵站及周边卫生管理等。
5.乙方责任人每天必须到各泵站签到一次,了解值守人员及泵站运行情况,如有突发情况,乙方责任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参与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及事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根据以下方式支付费用:
(1)承包费用采用按季度支付的方式,每季度支付该年度承包价的 25%(具体金额以考核评分结果确定),以三年为一个合同期限,所有结算款项对公支付。
(2)乙方每季度首月 5 日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费用。
4.1.2服务内容调整约定:
根据浏阳经开区雨污泵站变化,相应费用约定如下:现 11 座泵站及应急池所有潜污泵功率共计 951.5 千瓦,按招标控制价,合计每季度每千瓦单价为 429.4 元。每增加或减少一座泵站的管理维护,每季度增加或减少的支付金额按该泵站潜污泵设备总功率乘以该 429.4±50(根据增减泵站值守性质及泵站位置,双方协商后在此区间内确定单价)元记取,双方在此合同框架内签订补充协议。
4.1.3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交履约保证金_壹拾伍万_元整(¥_150000.00_)元至甲方账户,合同期满后无本条第二款的情况,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①在合同期内,乙方无故单方面违约,致使合同终止的。
②乙方在履约合同期间出现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的事件的。
③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如乙方不能完成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及管理目标,在考核中连续两月评定不合格,或累计三次评定为不合格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675735015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甲方各岗位要求进行泵站运维管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对其维护服务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1. 标准:国家法律法规、本协议的服务工作要求、甲方的生产要求。

2. 检查、验收方法:甲方随时对乙方服务工作情况、资料、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抽查或检查。

3. 整改:乙方应按照甲方检查的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进行整改,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服务整改费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 甲方指定业务代表人 蔺海成,分别负责对维护服务质量、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6.1.2 甲方应明确本合同项下的任务、要求及质量,并提供必要的维护服务条件。

6.1.3承包期内,甲方每月对乙方机电设备管理、泵站运行管理、泵站环境管理、队伍建设、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如下:

[if !supportLists](1)[endif]机电设备管理服务管理:主要指乙方应及时对泵站设备进行维护维修,保证备件正常率,确保各泵站运转正常

[if !supportLists](2)[endif]泵站运行管理服务质量:主要指维护服务承包履约情况、劳务人员生产操作是否符合规范,乙方提供的维护服务质量及效益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3)泵站环境管理:主要指对泵站周边环境卫生的保持是否达到要求。

(4)队伍建设:主要包含劳务服务人员配置与管理、维护服务态度与纪律等管理。

(5)安全管理:主要包含维护服务安全制度建立、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劳保用品配置与使用以及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问题整改落实等。

(6)考核结果:考核按照百分为满分制,95分以上(含95分)为合格、90-95分(含90分)为基本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7)支付费用:当月考核结果为合格,甲方100%支付考核实际应付维护服务承包费用;当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扣除乙方当月考核后实际应付维护服务承包费用2%;当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扣除乙方当月考核后实际应付维护服务承包费用的5%。实际应付维护服务承包费用是指甲方根据考核细则评分,扣除相应费用后的剩余的费用(附表一《泵站考核内容、标准、及细则》、附表二《雨污泵站管理月考核表)。

6.1.4因乙方原因产生的纠纷,甲方只予以协助,不负任何责任。

6.1.5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突发停电等,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发现并进行紧急处理,同时将情况上报至甲方,如未发现、处理或未及时上报造成工作损失由乙方承担。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易柏军,全权对服务质量、成果、人员、安全等各方面负责。乙方应向服务所在地浏阳经开区派驻专门管理机构,并安排人数和管理水平能满足管理需要的专门管理人员,全权对维护服务质量、成果、人员、安全等各方面负责,及时妥善处理相关事务。

6.2.2 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按甲方规章制度进行生产管理,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乙方及劳务人员应保证服务质量,积极维护甲方的形象。

6.2.3 乙方应妥善保护好工作场所设备、财产、材料等物资,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因乙方的不当行为或不良管理等原因,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终止合同。

6.2.4 单年度内甲方对乙方考核两次低于90分,或合同期内总计三次考核低于90分后,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终止合同。

6.2.5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各方面工作,服从总体调配。

6.2.6 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承包范围的工作,如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需及时调整或更换人员。乙方对劳务人员全权管理,包括人员的聘用、教育管理、薪酬待遇、社会保险购买、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等。

6.2.7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其所聘劳务人员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6.2.8 乙方认识到本协议所隐含的风险,乙方愿意承担风险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且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因乙方对泵站运行巡查执守不到位;对泵站设备维护维修不及时;以及其他乙方任何原因引发的相关环保事件,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并对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全额赔付。

6.2.9 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派驻机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并到达现场,积极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全管理或正常运营,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其他违约责任

7.3.1本合同签订并经双方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时,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解除,否则受损方有权要求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7.3.2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未按规定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或者将本服务以任何形式转包其他人及单位从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乙方因未妥善保护雨污泵站设施、设备、管线及其它物品而导致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7.3.3若因乙方原因,本合同未在约定期限履行完毕或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退还已收取费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进行赔偿。

7.3.4甲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理由拒绝验收及支付款项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及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做好安全防护、保卫等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必须按投标承诺为劳务人员购买“五险”等社会保险,是否购买其他保险由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自行决定并承担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经开区康宁路211号 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楠竹园路59号
法定代理人: 周志 法定代理人: 宋卫武
委托代理人: 焦林友 委托代理人: 黄建伟
电话: 0731-83218248 电话: 0731-83051198
传真: 0731-83836156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浏阳经开区泵站运行维护项目.pdf
  2. 泵站考核内容、标准、及细则.docx
  3. 招标正文.doc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19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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