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60212800013440010011
预算金额634.28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工0575-8919809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心湖园区运营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

中心湖园区运营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0602128000134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湖园区运营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404-330652-04-01-581885 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绍兴滨海新区
2.2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南滨路南延工程、JB-04 1号路(二期)、高丘路、JB-05规划1号路、JB-03规划支路、水街配套支路、平畴路、纬三路、纽缤乐东侧地块配套道路、2024年道路大中修、中心湖北岸水利排涝配套桥梁(两座)、南滨东路人行道(绿绮路至前进河段),共计长度约13.059公里。其中南滨路南延工程(一期)(致远大道-地块边线)、2024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越兴大道(南滨西路-闸前大道)、南滨东路人行道工程(绿绮路-前进河段)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为60km/h;中心湖北岸水利排涝配套桥梁工程桥梁中心桩号14NK0+035.030,桥宽36m,桥梁全长38m;桥梁中心桩号14SK0+029.000,桥宽24m,桥梁全长38m。
2.3总投资:69100.54万元
2.4招标估算价:634.28万元
2.5建安造价:36790.34万元。
2.6服务目标:
☑设计: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等规定
☑其他: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
2.7服务范围及内容:
☑设计:包括涉及道路管线迁改专项设计、方案设计优化、所有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排水、照明、景观绿化、交通监控、道路安全设施和停车设施等内容】及在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施工图变更、设计联系单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地形测绘、图纸打印费、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设计合同服务过程中涉及的评审费、专家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其他:勘察:包括地质勘察、地形图测绘、道路必要的所有检测与试验
2.7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10天内完成地质勘察;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5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另外包括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初步设计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具备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道路或道桥类)。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3月至2024年05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3月至2024年05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2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7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3.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3.4其他: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
(3)其他: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双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7188:30时至20248129:30时。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万元(不得超过1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需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可多转、少转或分多笔转入
5.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
5.2.1转账缴纳要求:
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 ;账号201000332252384000238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账号6228400377663621067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5.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
5.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
□5.2.4本项目对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条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81209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2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楼指定开标室
7.其他有关内容
7.1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定标办法:票决法
7.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南滨东路98号 地址:绍兴市延安东路505号6楼
联系人:朱工联系人:姜梅、季月琴
联系电话:0575-89198090 联系电话:1398958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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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84ffe441-c045-40b3-95b5-5189226bc73b中心湖园区运营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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