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标志牌、附牌、限高牌、新式路名牌、老式旗杆路名牌等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标志牌、附牌、限高牌、新式路名牌、老式旗杆路名牌等
发布时间:2023-11-28 20:12:53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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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4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3年11月28日09:00至2023年12月05日10:00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时段, 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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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1.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需在3日内前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签订合同。2.合同签定后,30日内完成所有物资拆解、转运和称重(一车一磅单),称重后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重量进行结算并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户名:成都市财政局,开户行:工行成都民丰大道支行 账号:4402 2350 0900 8901 287(注意:此账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3.缴款之前竞得人需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开具缴款通知书。4.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无需向竞得人提供任何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竞拍成功并签定合同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成都市双流区大同路及其他指定地点提取物品,产生的物品现场拆解、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1.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仔细阅读相关要求,物资处置清单及竞拍要求。 2.竞得人需自行对标的物进行拆解等处理,改变其原始用途或形状,杜绝再次流入市场,否则由竞得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 028-86406848 监督电话:028-86406852。 3.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5987883;028-85328261。 | ||||||||||||||||||||||||||||||||||||
附件 |
1.公告附件.rar
2.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pdf 3.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年修订).pdf 4.资产资源竞买人操作手册.doc |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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