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新县]永新县袍陂水源改造工程(永新县袍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网)
金额
8272.0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272.04万元
招标公司永新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科131777726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新县袍陂水源改造工程(永新县袍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新县袍陂水源改造工程(永新县袍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新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新县禾川镇西光村境内。
2.2招标规模:袍陂水闸工程等别为Ⅲ等,属中型水闸。泄洪闸、厂房及引水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次招标金额约8272.04万元。
2.3计划工期:约854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有拆除重建水闸、新建北干渠引水闸、河床式发电厂房、8孔泄洪闸、南干渠引水闸,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4号)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8)根据吉府办字【2021】3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标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7日起至2023年5月7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 时30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及业主单位临时抽查,具体根据省厅[赣水建管字〔2020〕19 号]文件执行。
7.6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7.8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指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是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60%,三是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1、2、3级水工建筑物,四是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为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之一,五是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
7.9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
7.10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和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新县水利局
地        址: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湘赣大道66号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0796-771984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4楼
联   系   人:李科
电        话:13177772655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新县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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