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主岭市体育场南棚改地块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公主岭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12日 09:24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8月16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9月11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于淑香、吴友文、刘日光、姚中麾、徐保庆。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贺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04449969 | ||
采购单位 | 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公主岭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东雨0434-62900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贺志钢18004449969 | ||
附件: | |||
附件1 | 017-CG中标公示.doc |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公主岭市体育场南棚改地块项目”项目(项目编号:CCDG2019Z017-CG)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CDG2019Z017-CG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体育场南棚改地块项目
项目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方式:1800444996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公主岭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东雨0434-629008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公主岭市体育场南棚改地块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公主岭市体育场南棚改地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招标确认,拟由以下单位为中标单位:
一、项目名称:公主岭市体育场南棚改地块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9Z017-CG;
三、招标范围:东至岭西四路、南至利园小区、西至岭西五路、北至新风街。占地面积约120000m2,其中33000 m2为政府建设公园用地;项目回迁房用地面积约20000 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3000m2;除列入省级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中回迁房和公共设施、公益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外,其它用地情况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供应给中标的开发企业;
四、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五、建设周期:2年;
六、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8月16日;
八、定标日期:2019年09月11日;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于淑香、吴友文、刘日光、姚中麾、徐保庆;
十、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吉林省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220381MA159CKA48;
注册地址:公主岭市岭西四路与河南大街交汇处城市家园2号楼010101;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人民币80000元。
十二、公示期限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至2019年09月16日17时00分。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公主岭市
联系人:王东雨
电话:0434-629008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9年9月12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贺志钢1800444996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8月16日
中标日期:2019年09月11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吉林省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主岭市岭西四路与河南大街交汇处城市家园2号楼010101 | 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人民币80000元。
评审专家名单:
于淑香、吴友文、刘日光、姚中麾、徐保庆。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公主岭市体育场南棚改地块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9Z017-CG;
三、招标范围:东至岭西四路、南至利园小区、西至岭西五路、北至新风街。占地面积约120000m2,其中33000 m2为政府建设公园用地;项目回迁房用地面积约20000 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3000m2;除列入省级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中回迁房和公共设施、公益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外,其它用地情况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供应给中标的开发企业;
六、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