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科五街(学二路一生态大道)、科八街(兴隆山大道一生态大道)道路新建工程施工(一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智能照明采购及安装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鲍启鸣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岳进军130991833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6
公告正文
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科五街(学二路一生态大道)、科八街(兴隆山大道一生态大道)道路新建工程施工(一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智能照明采购及安装项目
  • 时间: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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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科五街(学二路一生态大道)、科八街(兴隆山大道一生态大道)道路新建工程施工(一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智能照明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科五街(学二路一生态大道)、科八街(兴隆山大道一生态大道)道路新建工程施工(一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智能照明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该项目合格投标人,欢迎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招标人: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科五街(学二路一生态大道)、科八街(兴隆山大道一生态大道)道路新建工程施工(一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智能照明采购及安装项目

3、工程地点:榆中县夏官营镇

4、工程规模及内容:夏官营片区规划的贯穿东西的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50千米/小时。道路西端起点与规划的学二路平面交叉,东端终点与规划的生态大道平面交叉,道路全长1045.695米,路幅宽度24米,1块板断面: 2(人行道)+2. 5(非机动车道)+15(车行道)+2(人行道) +2.5 (非机动车道) =24 米,双向四车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电力电信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5、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05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0728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总投资:约240万元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9、招标范围:智能照明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2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8年至 2020 年度或者 2019年至 2021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申请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审查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506日—202305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3、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职称证及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②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③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递交,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0526  0930分前递交到兰州新胜利宾馆10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85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

六、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其他:

招标人: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33

联系人: 鲍启鸣

电话:1399310140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岳进军   魏玉丹                        

话:13099183336    1999318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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