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环境改善综合治理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322423031000076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招标联系人马鹤群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师翠婷0991-23162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环境改善综合治理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 65322423031000076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环境改善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423031000076001)已经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
2.项目规模: (一)污水处理及中水利用建设: 新建1500m³/d 污水处理厂一座:主要建筑物为预处理车间一座,建筑面积244.75平方米;调节池一座,建筑面积165.52平方米;生化池一座,建筑 面积282平方米;深度处理车间一座,建筑面积360.71平方米; 消毒池一座,建筑面积32.94平方米;技术管理用房一座,建筑 面积180.59平方米。新建中水储沉池一座,总库容21.6万立方 米;新建中水管道30.29千米(dn150-dn355)。 项目配套水、电、眼、硬化、围墙、监控等相关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二)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 新建转运车间一座,建筑 面积344.2平方米;环卫车库一座建筑面积368.76平方米;值班 室一座建筑面积54平方米及渗沥液收集池一座,配套水、电、暖、围墙、大门等相关附属工程及环卫收运设施设备。(三)道路修复: 修复道路3条,总长27.221 千米,道路
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支路,配套相关附属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423031000076001002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环境改善综合治理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范围: 包含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综合资质·市政·市政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轨道交通)甲级或市政专业工程设计资质(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具备工程设计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2018年3月至今)至少具备一项类似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的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4)企业业绩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须提供近五年类似业绩,时间为2018年3月至今,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至少1项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设计至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的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 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⑤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7)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3月10日到 2023年04月0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03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标、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或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办理流程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咨询电话:0903-2939886、19915216669)的形式交纳,投标企业自行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生成投标保证金子帐号,并于2023年04月3日10:30(北京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帐户(投标人需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完善诚信库基本户信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敬请各投标人注意!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总承包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http://ggzy.xj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4、逾期送达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本招标项目采用线下辅助开标、评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6、本项目总承包工期170日历天。7、本项目投资总额24863.08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8、本标段建设内容为:修复道路3条,总长27.221 千米,道路 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支路,配套相关附属工程。 9、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2023年03月1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
( 65322423031000076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环境改善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423031000076001)已经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
2.项目规模: (一)污水处理及中水利用建设: 新建1500m³/d 污水处理厂一座:主要建筑物为预处理车间一座,建筑面积244.75平方米;调节池一座,建筑面积165.52平方米;生化池一座,建筑 面积282平方米;深度处理车间一座,建筑面积360.71平方米; 消毒池一座,建筑面积32.94平方米;技术管理用房一座,建筑 面积180.59平方米。新建中水储沉池一座,总库容21.6万立方 米;新建中水管道30.29千米(dn150-dn355)。 项目配套水、电、眼、硬化、围墙、监控等相关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二)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 新建转运车间一座,建筑 面积344.2平方米;环卫车库一座建筑面积368.76平方米;值班 室一座建筑面积54平方米及渗沥液收集池一座,配套水、电、暖、围墙、大门等相关附属工程及环卫收运设施设备。(三)道路修复: 修复道路3条,总长27.221 千米,道路
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支路,配套相关附属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423031000076001002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环境改善综合治理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范围: 包含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综合资质·市政·市政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轨道交通)甲级或市政专业工程设计资质(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具备工程设计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2018年3月至今)至少具备一项类似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的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4)企业业绩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须提供近五年类似业绩,时间为2018年3月至今,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至少1项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设计至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的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 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⑤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7)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3月10日到 2023年04月0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03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标、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或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办理流程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咨询电话:0903-2939886、19915216669)的形式交纳,投标企业自行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生成投标保证金子帐号,并于2023年04月3日10:30(北京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帐户(投标人需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完善诚信库基本户信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敬请各投标人注意!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总承包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http://ggzy.xj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4、逾期送达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本招标项目采用线下辅助开标、评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6、本项目总承包工期170日历天。7、本项目投资总额24863.08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8、本标段建设内容为:修复道路3条,总长27.221 千米,道路 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支路,配套相关附属工程。 9、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和田地区洛浦县 |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明珠大厦8楼 |
联 系 人:马鹤群 | 联 系 人:师翠婷 |
电 话:0903-6622331 | 电 话:0991-231620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242161151@qq.com |
2023年03月1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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