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鑫山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在建钢结构大棚、卷扬机、钢材、电缆等)
金额
623.4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cqz22065
预算金额623.44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安徽鑫山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在建钢结构大棚、卷扬机、钢材、电缆等)

项目编号

WXCQZ22065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03月04日批准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22/7/20

挂牌终止日期:

2022/8/16@IsYanQi@

转让方
名称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物
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原安徽鑫山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6月21日注销登记)所属的位于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复兴社区厂区内的部分资产,包括在建钢结构大棚、卷扬机、钢材、电缆等,详见附件1《资产清单》。标的资产均以现场确认为准。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普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普评报字(2022)第024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2/28 0:00:00

转让标的评估值

551.720000

特别事项
说明

1、由于安徽鑫山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6月21日注销登记)已被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本项目转让方为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资产转让的交易价格不包含相关拆除、运输、吊装及土地平整等费用,该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资产转让的交易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将按成交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4、本次资产处置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转让范围内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本公告附件1《资产清单》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受让依据,受让方的受让内容,应以现场确认为准。一旦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不得因附件清单内容和实际不符而向转让方另行追加费用或调整最终成交价格; 6、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及项目实施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之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资产的完整性及一切风险。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转让方向受让方设置项目实施保证金50万元,项目实施保证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罚款、安全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在交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受让方如执行良好,无违反交易合同的情况,并且安全拆除、清运完所有标的资产和垃圾、拆除人员全部退场、且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应在工程完结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申请退还项目实施保证金,否则转让方将不予退还,转让方于收到该申请后一个月内无息原路退还; 7、受让方应在和转让方办理完资产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拆运规则》(详见附件2)所列拆除工程实施单位资格条件相关资料提交转让方审核,转让方审核通过后,具备拆除工程实施单位资格条件的一方方可成为拆除工程实施单位。若受让方延误提交拆除工程实施单位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转让方按成交价的0.1%/天的金额在受让方支付的项目实施保证金中扣收违约金,以项目实施保证金为限; 8、本项目工期:不得超过60日历天,以双方完成标的资产交接手续次日起计算,以安全拆除、清运完所有标的资产和垃圾、拆除人员全部退场、且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方视为完工。若受让方延误工期,转让方按成交价的0.1%/天的金额在受让方支付的项目实施保证金中扣收误期违约金,以项目实施保证金为限。注:①因转让方原因,或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不可抗力因素(指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或经转让方确认的其他情形),可顺延工期。 ②项目实施保证金因扣除其他款项而不足以支付误期违约金时,转让方有权追索; 9、本项目拆除、清理、处置须按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相关规定进行; 10、本次转让为整体转让,不接受部分受让申请。

转让底价

623.443600 万元

受让方
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公告下方“我要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注册时用户类型请选择“产权受让方/招租承租方”!注册报名流程可下载“产股权项目受让方操作手册”(见附件3)查看】,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营业室,账号:1103020119200603480)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94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7、标的资产拆除和搬运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接受并严格执行转让方制定的《拆运规则》(详见附件2)。

备查文件

1、资产转让批准文件。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锡政公司评备字(2022)6号。 3、江苏普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苏普评报字(2022)第024号《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说明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60个工作日。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详见附件6《报价须知》。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资产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实地看样,看样完成并签订看样承诺书后才能报名参与项目,看样联系人:丁经理15301538290。 4、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公告下方“我要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公司章程(复印件盖章) (3)内部决策文件:章程规定的股东(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有效决议 (4)近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最近一个月)(盖章) (5)《举牌申请书》(见附件4,填写并盖章) (6)《受让委托合同》(见附件5,填写并盖章) (7)《报价须知》(见附件6,盖章) (8)《看样承诺书》(盖章) 5、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经理

联系电话

0510-82833660

传真

0510-85198733

来源: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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