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霍邱县冯瓴乡中心学校2021-2022学年度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qzfcg-202117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时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工1534987363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霍邱县冯瓴乡中心学校2021-2022学年度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霍邱县冯瓴乡中心学校2021-2022学年度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QZFCG-2021175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34140076900449XQ-20211207-001775-7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霍邱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霍邱县冯瓴乡境内
信息发布时间 2021-12-30 17:37:08 浏览次数 0
成交公示信息

霍邱县冯瓴乡中心学校2021-2022学年度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HQZFCG-2021175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冯瓴乡中心学校2021-2022学年度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众徽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濉溪路兰亭园9棟101室

成交金额:参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食材市场价格,荤菜降低10%,素菜降低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霍邱县冯瓴乡中心学校2021-2022学年度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品牌: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淑芳、江家绵、杨林海、吴彪、张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2021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0564-608015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函)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霍邱县冯瓴乡中心学校

址:霍邱县冯瓴乡

联系方式:13470855428(时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霍邱县冯瓴乡

联系方式:15349873637(高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主任

话:13470855428

霍邱县冯瓴乡中心学校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众徽.PDF众徽.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公告.pdf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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