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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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107.4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h采字[20221103]号
预算金额108万元
招标公司安康市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静13572436512
中标公司西安高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7.4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RH采字[20221103]号
二、项目名称:心电平台监控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西安高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仓门26号2层 | 1,074,6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
服务类(西安高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医院服务 | 心电平台监控服务 | 符合招标要求 | 符合招标要求 | 三年 | 符合招标要求 | 1,074,6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小花、李运琪、金萍、张卫民、张显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计算.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 | 1.559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
联系方式:0915-8183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30层3001号
联系方式:13572436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话:13572436512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8日
相关附件:
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中标(成交)明细.pdf
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中标(成交)明细.pdf
招标文件-心电平台监控服务-招标文件发售稿.docx
招标文件-心电平台监控服务-招标文件发售稿.docx
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中标(成交)明细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安康市中医医院,安康市中医医院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心电平台监控服务,心电平台监控服务(项目编码:(项目编码:RH采字[采字[20221103]号]号)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
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
、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高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10746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高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号序号品目名称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 数量数量 |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
1 | 医院服务 | 心电平台监控服务 | 符合招标要求符合招标要求 | 三年 | 符合招标要求1.00 | 项 | 1,074,600.00 | 1,074,600.00 |
-第1页-
项目编号:RH采字[20221103]号
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
招标文件
ta
瑞恒
采购代理机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三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32
第四章合同文本32
第五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37
※温馨提示※
各投标供应商:
1、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各项具体要求。如您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招
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被拒绝受理。
2、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请仔细核对投标文件是否已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实质性条款是
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格证明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且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并正确标记。
5、请您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地点,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大会,避免迟误。
6、投标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
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及账户信息:(转账汇款时请注明“RH采字【2022****】号”)
开户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044620
谨记上述提示,将有助您顺利地参加投标。若有什么需要帮助,请您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非常高兴地为您服务。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潜在的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ak.sx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采字[20221103]号
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108万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心电平台监控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80000.00 | 10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ak.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8号)403第六开标室
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采购代理公司确认: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报名回执单、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uiheng018@163.com,代理公司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后进行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8、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
联系方式:0915-8183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30层3001号
联系方式:13572436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话:1357243651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项目名称 | 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 | |
项目编号 | RH采字[20221103]号 | |
预算执行书编号 | YS-安康市-2022-02264 | |
采购人 | 安康市中医医院 | |
采购代理机构 |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是否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否 | |
预算金额 | 〈¥1,080,000.00〉元 | |
最高限价 | 〈¥1,08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是 ☑否 |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 ☑否 | |
是否允许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 | ☐是 ☑否 |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服务期 | 3年 | |
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投标保证金 | 免交 |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 |
资格证明文件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且无反对意见;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文件原件。(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注: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文件;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一正两副,纸质投标文件应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并在封面注名“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项目分标段的,应按所投标段分别准备投标文件。 | |
获取项目图纸 | ☐是 ☑否1.获取时间:同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获取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获取方式:随招标文件发出,投标人自行下载 | |
现场踏勘和集中答疑 | 不召开1.集合时间:/2.集合地点:/ | |
查看定制产品原样 | 不适用1.查看时间:/2.查看地点:/3.查看要求: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免费查看,建议事前先预约,查看时不得破损样品。 | |
提交投标样品 | 不适用1.样品的种类和数量:/2.提交时间:/3.提交地点:/ | |
标前测试 | 不适用1.测试时间:/2.标前测试地点:/3.注意事项:测试过程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供应商提供统一的网络环境、设备及其他附件。每家供应商的测试时间为1小时,相关设备及软件请自行携带。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测试的项目全部合格为测试通过,本次招标只接受测试通过的供应商投标。 | |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变更公告) | 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仅提供项目公告,官网地址:http://ccgp-shaanxi.gov.cn/。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即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项目公告和采购文件下载。官网地址:http://sxggzyjy.cn | |
询问和质疑 | 见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 | |
投诉受理 | 受理单位:安康市财政局 | |
资格前审 | 不适用前审时间:/2.前审地点:/3.注意事项:资格前审时请携带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
信用信息查询截至时点 | 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开标形式 | ☑不见面开标 ☐见面开标详见本章“开标程序”有关内容。 | |
是否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投标方案 | ☐是 ☑否 | |
报价要求 | 固定总价,包含三年维护所需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的设备、耗材、维护、培训、人工、差旅、管理、税金、利润等)。 |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个 | |
中标通知书 | 1.领取地点: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联系电话:王静 3.联系人:13572436512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计算。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及账户信息:(转账汇款时请注明“RH 采字【2022****】号”) 开户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账 号:3700024819200044620 | |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技术支持(软件开发商)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 | |
CA业务网点 | 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网点1:西安市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1楼客服中心客服电话:4006-369-888网点2: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网点3:西安市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2楼11#窗口咨询电话:029-86510073转80211 | |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进行解密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视为其撤回投标文件。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 |
一、有关定义
1.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安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
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安康市财政局。
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的简称,官网地址http://sxggzyjy.cn。
5.企业端:指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快捷登录网址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memberLogin。
二、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投标流程
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采购项目(即线上项目),将同时提供WORD\PDF格式(仅用于预览)和SXSZF格式(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两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
1.预览采购文件:打开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栏目,下载和阅读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预览版本(WORD\PDF格式);
2.办理注册登记(针对初次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用户):
(1)办理诚信入库注册:在决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后,供应商应先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完成“诚信入库登记”;
(2)办理数字认证(CA锁):一般分为法人锁(必选)、企业锁主锁(必选)及副锁(可选)。CA锁将用于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CA办理及售后服务统一由第三方机构(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办理须知:http://www.snca.com.cn/channel/show/27.html
(3)绑定和激活CA:将数字证书与诚信库中的供应商账户进行绑定。
3.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无法再下载!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制作软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陕西公共资源)”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详见本章中的“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5.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适用于不见面开标项目]6.在线参加开标大会:开标当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收到主持人“开始解密”指令后,使用CA锁(必须与加密文件时的CA锁为同一把锁)在线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后,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线参与整个开标过程。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软件开发商。
[适用于见面开标项目]6.现场参加开标大会:开标当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到达开标现场。收到主持人“开始解密”指令后,使用CA锁(必须与加密文件时的CA锁为同一把锁)在开标室专用解密机上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软件开发商。
7.等待专家评审:评审期间,可能需要对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或答复。在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束前,供应商请勿擅自离席,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中标供应商注册: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前,应由中标供应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
(二)关于询问、质疑和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针对采购需求(包括采购内容、技术或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条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提出。
2.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质疑方式:
①在线质疑:
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提出质疑”,填写表单并提交质疑。
②书面质疑:
书面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国库司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见下方链接)进行填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质疑函范本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
①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②超过法定期限或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③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④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委托授权书的(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⑤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又提出其他质疑事项的,或质疑答复后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3.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安康市经开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提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投诉书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
投诉书范本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tousushufanben.zip
4.恶意质疑、投诉的法律后果
(1)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关于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按照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与安康市政府采购活动时,免交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1)交纳履约保证金
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通过支票、本票、汇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也可通过履约担保函(包含纸质保函、电子保函)形式提交,其中采用纸质保函的,应当提交保函原件;采用电子保函的,可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下,即可选择电子履约保函申请(点击申请后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业务平台,选择对应金融机构后,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进行申请)。
(2)采用履约保函形式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履约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时,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②履约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函申请人、项目名称(如分标段,还应写明所投标段)、担保金额、保函有效期(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少应覆盖至合同验收之日,履约保函有效期不足的,供应商应向履约保函签发机构办理担保续期手续);
③担保金额不少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
④保函申请人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原则上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或多方作为保函申请人,然而对于电子保函,目前只能由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一方作为保函申请人。
(3)退还履约保证金
在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持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到履约保证金原收取人处办理退还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针对支票、本票、汇票、网上银行等支付形式)\当场返还(针对纸质保函)\当场注销(针对电子保函)。
(四)关于联合体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投标邀请函中载明“接受联合体”时,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投标;投标邀请函未明确载明“不接受联合体”时,视同接受联合体。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时,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的。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签订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遵循以下规则: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要求;《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单位)或负责人(非法人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进行签字、盖章,并对联合体各方负责。
②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③采用资格前审的项目,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前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前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④资格审查阶段,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⑤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⑥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履约人员和设备情况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以说明其作为独立供应商所具有的能有效执行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⑦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的,联合体各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类或类似业绩可以累计,但联合体一方或多方共同参与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算。
⑧投标文件中需要供应商盖章之处,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除联合体协议必须由各方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中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单位)或负责人(非法人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进行签字、盖章,并对联合体各方负责。
⑨对采购项目提出投诉时,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联合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联合体投标无效:
①没有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协议的;
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
③联合体协议签订后,联合体成员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④资格前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
⑤联合体成员因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
(五)关于进口产品
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投标邀请函将明确载明“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此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产产品仍然可以参与竞争;否则,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关于政府采购政策
1.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3%~5%)的扣除(实际价格扣除比例以本章《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的具体规定为准),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同时,依据该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根据企业性质分别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中,《监狱企业证明函》应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未提供上述声明函\证明函的,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附件。
(5)“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名单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陕西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陕西省财政厅结合陕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际,制定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简称融资办法)。
链接地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article/zcdt/1390497710741917696
(七)关于现场踏勘和集中答疑
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现场踏勘\标前集中答疑。投标邀请函中明确载明安排上述活动的,各供应商应派出技术、预算等相关人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踏勘\标前集中答疑。
供应商代表可在采购人指引下就采购内容相关数据进行实地测量,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解答的问题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做出。口头问题,口头答复;书面问题,将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整理后,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答疑纪要》。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内容,以答疑纪要为准。
凡未参加现场踏勘和集中答疑的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关于同一品牌产品的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可能不止一种),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有部分采用或全部采用相同品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九)关于知识产权和保密事项
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委托人、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供应商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十)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有关要求,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后,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招标文件内所附网络链接仅供参考,不保证其长期有效性。
2.供应商的投标费用自理。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
(二)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第1章投标邀请函
第2章供应商须知
第3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4章合同文本
第5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三)招标文件的检查及阅读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响应,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招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原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失效。
(四)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当需要澄清或修改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变更公告的同时,提醒供应商下载答疑文件(*.SXSCF,即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及时从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4.请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务必随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信息公告·〉市级·〉安康市〗;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陕西省·安康市)】(http://ak.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
四、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式样
1.组成及格式
供应商依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给定形式进行编制投标文件。项目分标段的,应按所投标段分别准备投标文件。
2.语言
招标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使用简体中文,确需提交用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如有差异,以简体中文为准。
3.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90个日历日。如中标,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
(三)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
1.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二部分《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类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
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位置相应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章
1.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软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陕西公共资源)”进行编制。软件下载地址及操作手册: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链接地址:http://ak.sxggzyjy.cn/fwzn/004003/2.html
2.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务必先做好电子招标文件的备份工作。然后按操作手册中给出的方法将电子招标文件(*.SXSZF)或答疑文件(*.SXSCF,即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导入制作软件,最后按照章节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各个部分。
再次提醒: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伴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请使用“法人CA锁”进行签章;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地方,请使用“企业CA锁”进行签章。
若导出的PDF文件里看不到签章,请尝试使用专用制作软件中的“查看投标文件工具”打开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导出。在制作过程中,如有其他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
1.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需要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注意:加密投标文件和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应当使用同一CA,否则将会导致解密失败。
2.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下,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将予以记录。
3.上传文件有误或需要重新提交的,可先撤销已经上传的文件,然后重新上传新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文件,再重新提交新文件;中标后提交的纸质文件(备案用)应从专用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允许补充和修改。
(七)关于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
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7月22日印发的《关于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开通标书雷同性分析功能的通知》,在符合性审查环节,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系统中对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雷同性分析。
雷同性分析由两项指标组成,分别是“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文件创建标识码”。其中,前者通过验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设备的特征信息(如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编号、主板号等),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出自同一台设备。
若“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表明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制作设备,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复函》(陕财办采函〔2019〕18号),该情形可以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若“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则表示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时,使用同一源工程文件,该情形建议由评标委员会结合项目情况综合判定。
(八)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误投的或采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
2.逾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五、开标程序
开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整个过程受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适用于不见面开标项目](一)“不见面开标”基本流程
“不见面开标”是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的供应商在线参与开标的一种组织形式。供应商无需抵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线实现开标、解密、澄清等操作。
1.供应商登录:开标前,请各供应商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
2.主持人宣布开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过后,系统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收到主持人“开始解密”指令后,应使用“加密该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
4.唱标:对于公开招标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将自动展示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报价。
5.开标结束:进入评审环节。供应商请保持在线,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供应商做相应的澄清。因供应商擅自离席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说明:详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链接地址:http://ak.sxggzyjy.cn/fwzn/004003/20221207/99c3d3ad-b62a-475a-bdf6-c0c19cca41ef.html
[适用于见面开标项目](一)“见面开标”基本流程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可以在线提交,但开标当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仍需到达开标现场。基本流程如下:
1.供应商签到: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可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并签名报到。
2.主持人宣布开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过后,系统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收到主持人“开始解密”指令后,应使用“加密该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在现场“专用解密机”上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
4.唱标:对于公开招标项目,系统将自动展示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报价。
5.开标结束:进入评审环节。供应商请在开标区等待,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供应商做相应的澄清。因供应商擅自离席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开标环节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情形
1.供应商放弃或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整解密的,如忘带CA锁、或携带的CA锁与加密文件的CA锁不同、或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
3.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置
在开评标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汇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等待或中止后续活动。
六、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核查。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图文清晰、易于辨识,否则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资格项 | 审查内容 | |
一 | 基本资格条件 | ||
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 ||
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 | 提供2019年-2021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且无反对意见;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 ||
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 ||
税收缴纳证明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
二 | 特定资格条件 |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 | 投标人提供符合投标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 | ||
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 | 其他 | ||
信用记录审查结果 | / | ||
注意事项:1.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外,其他行业分支机构在参与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总所)授权后,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时,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自然人(仅限中国公民)参与投标时,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关于联合体”的相关规定。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给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在资格审查阶段,将对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所列失信行为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七、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程序
1.组建评标委员会
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通过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符合性审查项 | 通过条件 |
与项目的一致性 | 至少以下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未分标段的除外)与本项目完全一致:(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 |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资格证明文件(4)供应商概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6)投标方案 | |
签章 | 签章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无遗漏。 | |
语言和计量单位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投标报价 | 同时满足以下条款:(1)货币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3)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4)符合《开标一览表》的填报要求 | |
实质性条款响 应 | 完全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技术(服务)、商务实质性条款。(见第三章标注★的条款,未设置时请忽略此项) | |
合同条款响 应 | 完全理解并响 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且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其他 | 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供应商合法经营的各类规约和责任义务要求,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3.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本章第五小节“投标报价”所列需要修正情形,但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
项别 | 总分值 | 评审要素 | 备注 | |
项别 | 100 | 分项最高分值 | 评审要素 | 备注 |
价格 | 25 | 25 | 1.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25分。2.按(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5)的公式计算价格得分。 | |
技术响 应 | 75 | 10 | 总体服务方案:根据本项目列出具体的总体服务方案,根据总体服务方案的细致、可行程度等,按差别计分。服务方案细致、合理可行,得8(不含)~10分;服务方案基本可行,得4(不含)~8分;服务方案较差,得0~4分。 | |
技术响 应 | 75 | 5 | 服务要求响应:投标人所响应的服务要求及服务内容,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偏离一项减2分,不计负分。 | |
技术响 应 | 75 | 15 | 服务人员和服务工具:针对本项目配备满足医院专业要求的设备服务人员、服务工具,按服务人员的专业程度及服务工具清单差别赋分。服务人员配备充足、服务设备齐全,得12(不含)~15分;服务人员配备合理、服务设备齐全,得9(不含)~12分;服务人员及设备配备基本合理齐全,得6(不含)~9分;服务人员配备欠缺、服务设备齐全,得3(不含)~6分;服务人员配备明显不足,无详细说明,得0~3分。 | |
技术响 应 | 75 | 20 | 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清晰、明确,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根据技术参数响应程度,由评标委员综合评审标注▲项每负偏离一项减2分,其他每负偏离一项减1分,不计负分。 | |
技术响 应 | 75 | 5 | 产品选型、功能配置等:1、所响应产品选型合理、配置齐全,整体功能完备且满足使用要求、提供了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文件,根据响应情况得4(不含)~5分。2、所响应产品选型较为合理,配置较齐全,整体功能基本满足使用要求、提供了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文件,根据响应情况得2(不含)~4分。3、选型配置差,产品功能较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2分。 | |
技术响 应 | 75 | 10 | 零配件供应:在国内有备品备件库(提供备品备件库照片、租赁面积等证明文件),且货源充足;有措施保证本次服务质量、其它服务承诺等,按差别赋分。零配件供应充足,来源渠道正规,得8(不含)~10分;零配件供应基本能满足需求,得4(不含)~8分;零配件供应调配能力较差,得0~4分。 | |
技术响 应 | 75 | 10 | 应急预案: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具有应急能力。根据响应情况,按差别计分。应急预案合理、可行,得8(不含)~10分;应急预案较为合理、基本可行,得4(不含)~8分;应急预案与现状不符,得0~4分。 | |
说明 | 1.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按照本评审要素据实打分,各类数字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报价折扣详见下列注释。3.本表分值区间符号“[”、“]”表示包含本数,“(”、“)”表示不包含本数。 |
注:
1)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办法,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
(2)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分标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推荐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三)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本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四)评审现场人员的保密责任
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委员会名单负有保密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五)视同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中标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上公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一正两副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
5.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评标结果查看〗,查看本单位的最终得分与排序。
6.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将评审报告送监管机构备案。
九、合同签订、履行及验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补充合同等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质疑或者投诉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合同进行公示,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采购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送监管机构备案。
(三)履行合同
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验收或考核
1.采购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验收或考核。
2.采购人按《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等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合同款项。
十、废标及重新招标
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
3.在递交投标文件阶段、密封性等形式检查阶段、资格审查阶段或评标委员会评标阶段,当出现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时,本项目将依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的通知》(市财发〔2017〕186号)的有关规定,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事前批准的采购方式继续进行。
4.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心电平台监控服务,含所需动静态硬件设备。
服务期三年,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为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终身维护和免费升级。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可提供24小时*365天*3年的技术服务支持,电话响应时间<10分钟。
2、必须有在线专业远程支持工程师。
3、涉及到零配件更换,应在72小时内修复完毕。
服务中需要配备的设备如下:(服务期满后,设备产权归医院所属。)
安康市中医医院总院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心脏实时监护预警机 | 12 | 台 | |
2 | 平板便携式心电图机 | 38 | 台 |
产品参数:
AI服务器
采用定制化工业级机箱,2U机架式服务器
内存:64G
硬盘:4TB
电源:2*1100W白金级
CPU:4210R
采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专用计算显卡
搭载一套心电分析软件,可与医院HIS信息系统对接
患者戴机过程中,系统提供实时监测服务,
患者戴机过程中,如发现危急事件,可实时电话预警
硬件设备在采集心电数据完成后由系统后台自动分析及出具服务报告。
二.心脏实时监护预警机
系统支持12导联,实现连续24小时不间断心电数据采集和存储
内置彩色2.4英寸LCD显示屏,支持心电波形实时预览
▲数据传输方式:内置支持移动数据网络以及USB传输功能
采样精度:≥16位
采样率≥250HZ
频率响应:0.05-40HZ
共模信号抑制比:≥80dB
输入阻抗:≥10MΩ
增益精确度:最大允许误差为5%
▲采集设备支持智能心电异常预警功能:支持对停搏、心动过速、心动过缓、频发早搏、早搏二联律、RonT、ST段改变等心电异常事件,提供及时的警告
采集设备支持警告的方式:支持声音、振动、信息等方式发出警告
▲紧急呼救功能:支持一键呼救,能够及时发出紧急呼救信号给远程心电中心预警平台
▲设备具备可充电锂离子池,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4小时,电池可不用工具拆卸更换,支持本机充电功能;
便携易用。轻便易于随身携带,产品主机长宽高体积不大于220立方厘米,主机重量≤150g
▲实时数据记录内容:≥36秒异常心电数据帧,包括自动或手动记录、定时记录数据
▲心电数据发送方式:预警自动发送、手动发送、定时发送、专家远程随访发送
液晶图像界面:彩色背景网格,等比例显示不少于3个导联波形
支持已记录心电图片段回顾浏览功能
自适应分析预警性能指标:自适应调整分析阈值,无需人工设置
报警功能:电池低电压报警、电极脱落报警、移动网络缺失报警
▲黑匣子功能:循环记录监测设备重要操作日志,人工不可删除,保存医疗证据,避免医患纠纷
、导联体系:Mason-Likar体系
三、平板便携式心电图机
ECG输入通道:9导联、12导联心电图采集
电极名称:IEC、AHA
支持≥7英寸电容触摸屏幕,全平面设计
屏幕分辨率为1024×600像素
▲主机重量≤1kg,轻巧便携
▲内部电源:电池超长续航能力,支持不小于12小时的连续工作时间。
导联顺序:支持标准、Cabrera两种导联体系
输入阻抗:≥100MΩ
共模抑制比:≥140dB
频率响应:0.01HZ-350HZ
耐极化电压:±900mv
高精度采样,24位AD采样,32K采样率
手动模式下,支持1mV定标功能
支持抑制基线漂移和肌电干扰功能
支持本地心电分析诊断程序,对采集的心电波形进行自动分析,输出测量值和诊断结果信息
▲支持标准心电算法,选配Glasgow心电算法
支持离线和在线采集,并支持已分析心电报告的下载、预览查看和打印
▲超强存储能力,本机存储至少10000条常规心电数据
支持2.5mm/mV、5mm/mV、10mm/mV、20mm/mV、40mm/mV和自动六档灵敏度选择
支持5mm/s、6.25mm/s、10mm/s、12.5mm/s、25mm/s和50mm/s六种时间基准选择
支持至少5种波形显示格式(9导联支持9×1、3×3、3×3+1R、3×3+3R、6+3五种波形显示格式,12导联支持12×1、6×2、6×2+1R、3×4、3×4+1R、3×4+3R六种波形显示格式)
▲配备摄像头,支持拍照扫描二维码,身份证等信息输入
支持诊断报告结论的手动编辑,支持智能词条的快速输入
▲支持诊断报告中手写签名的快速录入
支持加急病例的上传和处理功能
支持6种工作模式:手动、自动、RR分析、HRV、药物试验、心电事件
支持4种采样模式:预采样、实时采样、周期采样、触发采样
支持自动起搏检测和标记
可准确判定接触不良的电极并予以图形化指示
▲支持最长30分钟的静态心电图采集,并可进行全时段心电分析,支持每个心搏标记
▲支持Worklist预约管理,能够从系统导入病例列表也可以建立检查病例列表
支持智能化病历管理,可存储、预览、编辑、导出、上传、打印及检索病例数据
▲支持4G/Wi-Fi通信
支持多种文件格式(PDF、BMP、HL7、DICOM、SCP)输出
支持Wi-Fi直连或USB直连激光打印机,方便进行A4纸诊断报告打印
第四章合同文本
合同
甲方:安康市中医医院乙方:
地址:安康市巴山东路47号地址:
电话:0915-8183604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心电平台监控服务达成以下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守信执行。
一、服务内容及价格
服务名称 | 年度服务价格(元) | 服务期限 | 总价(三年的服务价格)(元) |
安康市中医医院心电平台监控服务 | 小写金额:大写金额: | 三年 | 小写金额:大写金额: |
所含设备具体信息: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 量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
支付方式:按照年度支付。
服务承诺:
1、可提供24小时*365天*3年的技术服务支持,电话响应时间<10分钟。
2、必须有在线专业远程支持工程师。
3、涉及到零配件更换,应在72小时内修复完毕。
五、乙方有义务为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终身维护和免费升级。
六、服务期三年
七、争议解决方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安康市中医医院乙方: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时间:时间: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1.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提供的服务。
1.4“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1.5“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6“卖方”系指签署本合同,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服务地点”系指本合同(包括附件)指明的提供服务的地点。
1.8“天”指日历天数。
2.服务要求
2.1卖方提供服务应与本合同所指明的服务(包括合同附件)相一致。
2.2见合同专用条款。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4.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4.1见合同专用条款。
5.保险
5.1卖方应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等购买保险。
6.付款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服务成果由买方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书后,连同合同一并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办理结算。
6.3见合同专用条款。
7.质量保证及索赔
7.1卖方应保证所供服务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7.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服务与合同有任何一项不符,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索赔。同时应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
7.3卖方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应及时纠正。具体响应时限见专用合同条款。
7.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在上述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纠正和弥补,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买方亦可从合同款和卖方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8.检验和验收
8.1服务成果,由采购单位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履约情况。
9.卖方履约延误
9.1如卖方事先未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得到买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提供服务的情况,将按违约终止合同。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或对卖方加收误期赔偿金。误期赔偿金以每周0.5%计。
10.违约终止合同
10.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报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后,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卖方进行索赔。
11.适用法律
11.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本合同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12.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一式四份,均以中文书写。买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卖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副本一份。
13.合同修改
13.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提出修改,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此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合同附件
16.1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函X
第二部分开标一览表X
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X
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X
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X
第六部分投标方案X
第一部分投标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收到贵中心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
2.我方已悉知并及时关注了贵中心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
3.我方同意向贵中心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全部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4.我方理解最低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5.我方投标文件在开启之日起90个日历日(应不少于90个日历日)内有效。
6.若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将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2)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3)遵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7.所有关于此次招标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日期:年月日
第二部分开标一览表
报价内容项目名称 | |||
报价内容项目名称 | 年度服务价格(元) | 服务期限 | 投标总价(三年的服务价格)(元) |
〈项目名称〉 | |||
合计(大写) |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注: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A栏、C栏未按阿拉伯小写金额样式填写;B栏未填写相应内容。
2.“合计(大写)”栏未按银行大写金额样式进行填写。样式参考: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圆)、角、分、零、整(正)。
3.“合计(大写)”金额与C栏“合计”不一致的。
总报价中设备部分分项报价表
(注:报出三年服务期内所提供的设备信息及报价)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安康市中医医院总院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心脏实时监护预警机 | 12 | ||
2 | 平板便携式心电图机 | 38 |
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心脏实时监护预警机 | 6 | ||
2 | 平板便携式心电图机 | 18 |
公章: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所列内容提供各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一)有效的登记注册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
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2021年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向开户银行进行询问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四)税收缴纳证明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按下方给定格式进行填写)
提示:
1.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自身信用记录进行自查,并按查询结果填写下述声明。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第___标段的投标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
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我方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我方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七)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按下方给定格式进行填写)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2)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二选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护照资料页(扫描件) |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格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委派〈代理人姓名〉代表我方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第___标段政府采购活动,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 |
或护照资料页(扫描件) | 或护照资料页(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授权日期:年月日
(八)特定资格证明文件
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
(一)供应商基本信息
单位基本情况 | |||||
供应商全称 | |||||
注册地址 | 成立时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性质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所属行业 |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 基本存款账户账号 | ||||
上年度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
经营范围 | |||||
资质证书名称 | 证书号 | 等级 | 类型 | ||
从业人员情况 | |||||
从业人员总数 | 管理人员数量 |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
从业人员总数 | 残疾人数量 | 少数民族数量 | |||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 | |||||
关系 | 供应商名称 | ||||
说明 | 1.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填写“上年度营业收入”;2.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3.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 |
(二)供应商性质
1.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当且仅当供应商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第___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当且仅当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给定格式提供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供应商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第___标段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3.监狱企业证明函
说明:当且仅当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函(格式不限)。未提供证明函的,将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监狱企业证明函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联合体协议书
说明: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时,联合体成员应根据各自单位性质分别提供声明函或证明函,否则将不能享受招标文件对联合体的价格优惠政策。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_______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第___标段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签订,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各成员单位协议合同金额及占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别如下:_____________元(保留两位小数),占比___%(保留两位小数);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8.联合体各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
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投标供应商,现郑重承诺:
1.我方所投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
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
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为自律承诺书
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1.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不向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不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采取“围标、串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
3.不提供虚假或无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文件、检验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机构或所投产品的各类认证证书等)或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5.不以不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逾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不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会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或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7.不在提供商品、服务或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
8.不采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10.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愿意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三)安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第六部分投标方案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方案说明书,逐条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招标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响应说明书
1.1总体服务方案;
1.2服务要求响应;
1.3服务人员和设备配置;
1.4服务质量保证及运行保障措施;
1.5零配件供应;
1.6应急预案。
2商务响应文件
(一)商务要求响应索引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明细 | 响 应索引 | 响 应说明 |
1 | 服务期:三年 | ||
2 | 付款计划:合同签订后,支付年度服务费用50%;第一服务年度结束后,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100%;第二服务年度结束后,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100%;第三服务年度结束后,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50%。 | ||
3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备注 | 1.对第三章中的商务要求做出响 应。以上商务条款均应“优于”或“响 应”,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2.响 应说明按实际响 应情况填写“优于”、“响 应”、“不响 应”。3.“响 应索引”单元格中注明引用位置,如“见商务响 应方案4.1.1”。 |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合同条款响应
序号 | 条款名称 |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明细 | 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响 应 | 响 应说明 |
备注 | 1.“完全接受”的条款无需在本表中列出,按表下方所做“声明”执行;对于需要供应商填报的内容,以及“不能接受”或“有条件接受”的条款,则应写明该条款名称及条款明细、以及供应商所能接受的条件。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三条,若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因表格空间因有限,不足以容纳响 应内容时,允许在表后进行响 应,但须在表中注明引用位置,如“见本表下方3.1.1”。 |
声明:除上表所列的合同条款外,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合同条款我方均完全接受。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内容响应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明细 | 投标文件条款响 应内容 | 响 应索引 | 响 应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备注 | 1.对第三章中的招标内容及要求做出响 应。以上条款如实进行响应说明。2.响 应说明按实际响 应情况填写“优于”、“响 应”、“不响 应”。3.“响 应索引”单元格中注明引用位置,如“见方案4.1.1”。 |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需要供应商提供的材料
1.拟用耗材一览表
序号 | 拟用耗材品目 | 品牌 | 型号 | 单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2.业绩
3.其他(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补充)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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