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顺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q-202408035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锦州顺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416-389859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416-32031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锦州顺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顺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Q-202408035
项目名称:锦州顺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35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锦州顺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中标后签订一年合同,合同期满后,若服务达到标准,得到采购方认可,可签订下一年合同,若服务不能得到采购方认可,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拒绝签订合同)。(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4日08:30至16: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方式:现场或邮箱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需携带一式两份。
非现场领取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lnzq3203111@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顺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0416-3898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联系方式:0416-3203111
邮箱地址:lnzq3203111@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10802500000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16-3203111
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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