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阳原振阳 69 兆瓦光伏+乡村振兴项目设计(场区、升压站、储能)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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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7005093000468001005 | ||||||||||||||||||||||||||||||||||||||||
招标内容: | |||||||||||||||||||||||||||||||||||||||||
阳原振阳 69 兆瓦光伏+乡村振兴项目设计(场区、升压站、储能)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振阳 69 兆瓦光伏+乡村振兴项目设计(场区、升压站、储能)已由阳原县发展改革局、阳原县行政审批局以阳发改审批【2023】41号、阳行审建【2023】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振阳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阳原振阳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电站为新建交流侧装机容量69MWp(直流侧装机容量83.122MWp)光伏电站,并配建服务用房、升压站1座及送出线路工程等配套设施;并按需配套建设储能设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7 09:00至2023-10-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06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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