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骥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公开竞价采购广安港装卸点砂石储运转运及堆码服务。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市骥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安港装卸点砂石储运转运及堆码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约44万元。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广安港装卸点砂石储运点河沙储存量:约10万吨。
(六)服务内容:一是负责将广安港装卸点运砂船或平台的河沙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二次转运;转运距离1km以内,转运方式采用自卸货车进行转运,运输能力不低于5000吨/日,车辆数量不低于4辆车;二是负责将转运后的河沙进行堆码,堆码高度3米以上,堆码机械不限。
(七)结算方式:服务费以包干单价计费,包干单价以“元/吨”计;服务费在采购人出售储存的河沙后,按装载砂石运输车称重吨位(以车辆过磅计载的净载重为准)乘以服务单价进行结算,每1个自然月进行一次结算,结算金额为中标服务单价*计载量。
(八)服务期限:储存河沙转运及堆码暂定1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储存河沙销售暂定4个月,从2022年3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销售期限最晚可延长至8月31日。
(九)采购方式:网络竞价。
(十)采购含税控制价:4.4元/吨(竞价以控制价为基价按百分比下浮,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注:成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转运、堆码过程中的全部服务费用,以及其所需的全部机械、设备、人力、税费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
二、采购要求
(一)服务期限:储存河沙转运及堆码暂定1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储存河沙由采购人从2022年3月1日起销售;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销售期限最晚可至8月31日。
(二)付款方式:从采购人销售存储河沙之日起,每1个自然月进行一次结算,结算金额为服务单价*计载量。成交服务商在全额开具并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1个自然月内的服务费。若广安港装卸点储运的河沙在2022年8月31日仍未销售完毕,则由双方根据实际所余方量进行商确后结算。
(三)转运安全:河沙进行二次转运、堆码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成交服务商自行承担,包括不限于转运车辆及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转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责任。
(四)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8800元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号:8111001013800653458
(五)交易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服务商确定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成交服务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服务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服务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六)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服务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服务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服务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服务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服务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七)履约保证金:以金额4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服务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确认不再进行河沙转运堆码后,乙方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人对公账号在7日内无息退还至成交服务商对公账号)。
(八)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服务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一)报名资料: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
2.提供拟服务车辆的行驶证、货运营运证及驾驶人员驾驶证、货运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车辆数量不低于4辆,驾驶员对应车辆数量);车辆必须为自卸货车。
3.机械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收费标准确认函(加盖鲜章)。
(二)特殊要求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招选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四、成交规则
(一)首次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服务商或征集到意向服务商不足3家,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3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三家及三家以上意向服务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意向服务商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第四产权”(www.dscq.com)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服务商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核。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组织竞价(若需以竞价方式确定成交服务商),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服务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逆向报价,报价最低者为最终成交服务商。竞价时间及操作须知将及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服务商。
(四)成交服务商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领取成交通知书。
(五)成交服务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服务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服务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服务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服务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服务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服务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监事会或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代理服务费
服务商确定后,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七、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第四产权、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八、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意向服务商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4日前,登录“第四产权”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公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骥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7366916967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826-2554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