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州华电金海湖新区乌箐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5天
金额
21834.4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5/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dtdz046/16-zb-286
预算金额21834.4万元
招标公司毕节七星关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付群15286559077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溯010-83565871
标书截止时间2025/0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20
公告正文
- 贵州华电金海湖新区乌箐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1-23
(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28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贵州华电金海湖新区乌箐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毕节七星关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 2.2 项目规模:金海湖新区乌箐100MW风电场(含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接入变电站间隔新建或改造)。风电场拟安装 20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100MW,其中,2台风机叶轮直径200m、轮毂高度115m,3台风机叶轮直径200m、轮毂高度125m,15台风机叶轮直径220m、轮毂高度125m。拟新建1座110kV升压站,经升压站升压后最终通过1回110kV线路送入岔河变电站(七星关区岔河镇),导线截面为1×185m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工期1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具体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计划首台风机投产日期:2025年10月31日;计划2025年投产容量:不低于1.5万千瓦;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施工总承包-贵州华电金海湖新区乌箐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CHDTDZ046/16-ZB-28601):贵州华电金海湖新区乌箐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本项目可研阶段以后的勘察、设计工作;承包人负责除主变、箱变、GIS(不含对侧间隔)外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保险、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监造、仓储保管等工作,其中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含锚栓)由招标人采购,暂估金额21834.4万元,各投标人按照暂估金额进行报价,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含锚栓)最终供货厂家及采购价格以招标人采购结果为准,采购结果平移至承包人,发包人、风机(塔架、锚栓)厂家、承包人共同签订三方协议,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风力发电机组、塔架、锚栓相应货款,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支付给风机厂家;承包人负责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送出工程及对侧接入变电站间隔新建或改造);项目全系统调试及试验、试运行、验收、移交等一揽子工程。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所有的永久征地、长租地以及临时用地工作,其中:永久征地(不含集电线路及送出工程永久用地)、长租地(永久检修道路)及风机吊装平台临时用地费用,以及相应的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由发包人负责支付;本标段除发包人负责以外的其他全部用地费,以及相应的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集电线路及送出工程的林地、土地手续办理和征地、长期及临时用林、用地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法律规定须由发包人缴纳的其他税、费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负责合同规定的其他所有风险、责任、保修期内的维修费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内工作的配合协调;属于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发包人已提前采购的项目,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的用地等费用,如当地政府要求必须以发包人名义支付的,承包人委托发包人代付,发包人及时从工程款中扣除。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说明:金海湖新区乌箐100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最终机型以主机合同最终确定机型为准。投标人暂按照20台机组(单台5MW)进行报价。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含锚栓)由发包人、设备厂家、承包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道路分界点(风机、塔架、预应力锚栓和锚板厂家与EPC总承包范围的分界点)西区为七星关区朱昌镇高速公路朱昌站出口,坐标经纬度:105.31616449, 27.18431437;东区为七星关区高速公路毕节东站出口,坐标经纬度:105.43414950, 27.24145720。设备出厂至分界点全部工作(含道路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清障、高速出口改造、空障清理等,并保持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运输通畅,同时包含冬雨季节路面防滑及牵引设备等措施)由风机(塔架、锚栓)厂家负责,分界点至中转场至机位点道路(含道路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清障、空障清理、中转场租赁及维护等,并保持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运输通畅,同时包含冬雨季节路面防滑及牵引设备等措施)由承包人负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贵州华电金海湖新区乌箐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1-23 09:30到2025-02-07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02-20 09:00。 5.2 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5-02-20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毕节七星关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 联 系 人:李瑞洁、王健 电 话:15286559077、13885728358 电子邮件:liruijie@chd.com.cn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黄溯 电 话:010-83565871 电子邮件:huangsu@chd.com.cn 招标公司部门邮箱: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保险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保函咨询电话:400-6399580、13948539227。 10.4 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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