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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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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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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珠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全面掌握海珠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请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
  海珠区辖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内容
  征求内容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几类:
  (一)古文化遗址。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已被废弃的城郭、宫殿、村落、住所、作坊和寺庙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物质遗存。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清代。
  (二)古墓葬。古代人类安葬死者形成的相关物质遗存,泛指人类采取一定方式对死者进行安葬的遗迹,包括墓穴、葬具、墓地及其附属物等。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清代。
  (三)古建筑。古代人类遗留下来的活动、居住、使用及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与构筑物。例如,祠堂、庙宇、学宫、围屋、桥梁等。年代为清代及以前。
  (四)石窟寺及石刻。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例如碑刻、石雕、岩画。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当代。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如,会议旧址、烈士墓、纪念碑、革命人物故居、渡槽等。年代为1840年至当代。
  (六)其他。不能列入上述各类别的文化遗存。如,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在提供线索时按照《海珠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要求,提供尽可能详细的线索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等。每处线索照片不少于4张,需是不同角度拍摄的照片原图。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五、征集方式
  (一)纸质寄送:将填写完整的《海珠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纸质件和线索照片。
  寄送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4楼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博物管理科(收)。
  联系电话:020-31955894、34268891(工作时间)。
  (二)电子邮箱:将填写完整的《海珠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并附线索照片,发送至邮箱:3126379742@qq.com。
  海珠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doc
  
海珠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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