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州市人民医院废品回收处置服务比价公告
金额
4.3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3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公告正文
我院拟对废品回收处置服务项目进行比价,年度回收处置费预算约为4.39万元人民币。现诚挚邀请相关供应商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12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废品回收处置服务
二、采购人:温州市人民医院
三、项目简介
院内废品回收处置服务,包括院内回收处置设备、物资、药品外包装纸板和废纸废木板等相关服务。
四、服务期限:1+1年,第一年结束时,经甲方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一年,仅续签一次。
五、服务要求
1、回收工作要求全年无休,两院区回收人员各不得少于2人(每个院区配备不少于2个工作人员),在院时长需大于等于医院职工白班时长;
2、每天协助临床科室、药房等拆解药品包装箱,必要时帮助运送,保证临床工作正常运行;
3、废品的收集、装车、外运及其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4、受空间限制,医院没有场地堆放废品、停放车辆,中标方需日收日清,不得存放院内;当日临时堆放点要求保证卫生和消防安全,不得私拉电线,不得烧菜做饭,该暂存点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5、特殊情况医院需纸板箱使用时,需积极配合医院工作,不得推脱及收取费用;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院临床文件档案及涉及病人隐私的检查报告、单据、影像资料不得回收,发现混入的,及时归还医院;
7、由于废品回收不及时所引发的消防事故或者院感事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及追究责任,并即时解除合同。
8、废品总量请自行估算。
9、中标方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将其他废品及物资运出,如有发现按偷盗论处,院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院方将对中标方的服务进行检查、评分,具体方案根据院方制定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
六、供应商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废品回收服务等相关经营许可。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4、主要服务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
5、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材料。
八、报名方式及评标方法
1、请于2023年7月12日17:00前(按照医院工作日受理08:00-13:30,13:30-17:00),将上述材料送至娄桥院区保卫科进行报名,报名后医院组织现场报价(不得低于预算价4.39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时间另行安排。
2、评标方法:投标人满足比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3、咨询电话:8830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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