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21-64号翠屏山B地块商品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徐州市2021-64号翠屏山B地块商品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2021-64号翠屏山B地块商品房项目已由徐州市云龙区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云审批备〔2022〕28号,项目业主为徐州新盛云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2021-64号翠屏山B地块商品房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长山西路西、翠屏山西路东、民富路南。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徐州市云龙区,拟建商品房住宅,项目总用地面积49730.6平方米,建设12幢高层商品房住宅以及配电、消防、监控、物业、公厕、便利店、社区、邮政、养老用房、生活水泵房等公建。其中1#-13#共12栋住宅建筑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144649.83㎡,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06965.3㎡,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7684.53㎡,其中人防工程面积约11943.56㎡。
2.1.3合同估算价:约 508565000 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60日历天,其中:勘察及设计工期为4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92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勘察及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勘察、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确保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含装配式构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以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EPC交钥匙工程)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勘察及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地质勘察、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包含装配式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发包人另行委托设计的除外)、BIM技术应用等,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办理;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
施工及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徐州市2021-64号翠屏山B地块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处理及桩基工程(含一孔一勘)、地库工程(含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及围护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包含维护及相关伴随服务)、楼体亮化工程、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室外道路及路灯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智能化工程、三网室分工程、标识标牌及划线工程等。全面协调、统筹及管理整个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对各专业分包单位和专业供应单位的施工进行管理协调、对招标人独立发包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的协调配合,及进行此等工程所需之预埋及相关配合工程和提供工地临时设施,以及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相关的所有工作。施工期间全方位的外部协调,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 2018 年5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建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8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业绩】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作。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 年5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业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以中标通知书、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 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 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 中勾选(设计、监理业绩除外,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名,施工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6.2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
3.6.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4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6.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5 月 23 日 至2023年 6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开标方式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新盛云瑞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徐州市三胞国际广场1号办公楼 |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
联 系 人: 施添童 |
联 系 人:蒋百麒/温乔乔 |
电 话:0516-85866693 |
电 话:0516-83999712/85699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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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516-83999712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jocxz01@jocit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