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普陀区芦花河(沙田岙水库—芦花村)整治工程
金额
1367.4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9-330903-04-01-760218
预算金额1367.45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市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宁波颢润生态建设有限公司1367.45万元
中标联系人姜海鸥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普陀区芦花河(沙田岙水库—芦花村)整治工程 | 项目代码: | 2309-330903-04-01-760218 |
招标人: | 名称: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 | 名称: 舟山市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 ||
联系人:袁** | 联系人: 陈** | ||
电话:*** |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普陀区芦花河(沙田岙水库—芦花村)整治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90310200008440010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中标人: | 宁波颢润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300日历天 |
地址: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合同主要内容 | 本工程为普陀区芦花河(沙田岙水库-芦花村)整治工程,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本工程为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整治全长3000m,工程等别为V等,河道护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施工围堰、导流建筑物等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防洪标准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2.27m(平原地区水位,上游河道因地形高程高,不作标注),设计排涝标准10年一遇3日暴雨3日排出;临时建筑物结构主要为围堰,采用土石结构,临时性水工建筑物防潮(防洪)标准和度汛标准取5年一遇,相应设计洪水位1.96m;度汛标准5年一遇。 | ||
合同价款(元): | 13674516.00 | 项目负责人 | 姜海鸥 |
签约时间: | 2024年02月08日 | 合同期限: | 300 |
行政监督机构: | 舟山市普陀区水利局 | 电话(座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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