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w2023-qy08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志生0592-22308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W2023-QY0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丙洲片区)统建区Ⅱ-3地块擦窗机设备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丙洲片区)统建区Ⅱ-3地块擦窗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W2023-QY085)更正通知如下:
1、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1554750)。投标人的报价超过该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9.3条修改为:(1)投标总报价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为交钥匙工程,按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费、安装费、人工费、管理费、材料费、机械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就位费、现场堆放及保管费、服务费(包括提供样品、参与设计、协助和指导总包单位配合预留预埋、调试、试运行、以及安装完毕后对招标人的技术指导、培训等等)、措施费(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等所有费用)、施工用水电费、擦窗机及玻璃吊机用电电源、安装调试所需的电缆及配电箱等(招标人只提供电源接驳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检测试验费(含验收时的第三方检测费)、总承包服务费(按安装费的1.5%计取)、施工配合费、利润、税金及市场风险费等为履行完全适当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增加支付中标价以外的任何费用。进口设备还应包括进口关税及所有税项、清关费、商检费等费用。(2)本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按安装费的1.5%计取,投标人需要投标报价时考虑此部分报价,由投标人中标后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招标人不再支付此部分费用。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包单位对不列入其施工范围的专业分包工程而进行进度和质量控制及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所发生的管理、协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进度协调、工序协调、各专业施工界面划分与管理、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检查落实、内业资料的收集和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汇编与归档(直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综合备案)等。(3)本工程的施工配合费,由投标人直接缴交给总包单位,招标人不再支付此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此费用。施工配合费是指总包单位对不列入施工范围的专业分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配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标高、控制轴线、调试电源、四口防护、临时施工用水用电至各楼层(水、电费可由总包单位统一对中标人进行单独计量,分包人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临时消防系统、已配备垂直运输工具、脚手架(不包括电梯井道的脚手架)、施工作业面、其他分包工程(含招标人另行分包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材料及设备的运输通道、运输工具及堆放场地(不包括场地搭设)、工具房和临时生活、办公用房的场地(不包括临时设施搭设)等;与相关专业衔接的配合工作,总包单位提供的施工安装条件包括预留孔洞、准确的预埋件、预留套管等,并在安装后修补孔洞。(4)防风插销、防风销座的供货及安装由中标人负责。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3.1.4条修改为:在吊臂的合理位置上应设置一套提升能力350kg的独立辅助起吊系统,且该系统必须能在吊篮内操作升降。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8月29日上午9:30。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92-2518932。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展鸿路83号特房波特曼中心B座12层A\B\C区        
联系方式:林工:0592-7391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592-223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生、杜亚娟,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电 话:  0592-2518932、22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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