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勘测定界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勘测定界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3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NBHSWQT012(NBGZ2023ZBDL002)
2.项目名称: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勘测定界项目
3.项目概况: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期)位于集士港镇、高桥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及桥梁改造工程两部分。一期共计整治河长10.12km,包括湖泊河7.93km,湖泊河支河1.89km以及西塘河0.3km,配套改建桥梁13座。永久征地面积405亩。
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二期)位于横街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及桥梁改造工程两部分。二期共计整治河长8.111km。分别为梅梁桥河4.535m、湖泊河2.1km以及沙港畈新河1.476km,配套改建桥梁31座。永久征地面积502亩。
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三期)位于鄞江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及桥梁改造工程两部分。三期共计整治河长8.312km。包括小溪港5.422km以及梅梁桥河2.89km,配套改建桥梁26座。永久征地面积452亩。
4.建设地点:集士港镇、高桥镇、横街镇、鄞江镇。
5.最高(含税)限价:2985852元
6.招标范围:要求依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相关文件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用地红线,实施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勘测定界项目相关工作,编制各专业测绘成果并出具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测绘报告(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整体或分期出具)。
7.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起至完成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勘测定界项目相关工作并出具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测绘报告止,具体需配合用地预审及供地等相关报批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二)特定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包括:①工程测量;②不动产测绘或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测绘师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应于2023年3月3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气象路58号(南门楼梯上)],具体详见当日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3月3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气象路58号(南门楼梯上)],具体详见当日场地安排,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3年3月2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6楼609室;
收件人:王思绮,联系方式:18268683568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投标人(每家投标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具体以开标当日官方要求的最新防控措施为准)。投标人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如开标现场采用微信群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腾讯会议方式/钉钉会议方式邀请各投标人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RMB30000元)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2、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其他交易—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 “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4)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5)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nbggzy.cn/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3、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老师
电 话:1881486378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6楼609室
联系人:王思绮、孙德富
电 话:0574-8751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