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智慧就业服务项目的建设运营及推广(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800-02626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迪0417-38270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0
公告正文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智慧就业服务项目的建设运营及推广(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智慧就业服务项目的建设运营及推广(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2626
项目名称: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智慧就业服务项目的建设运营及推广(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融媒体直播
营天下APP现有拥有本地粉丝32万,利用营口新闻传媒中心用户粉丝量多和覆盖率强、主播和观众信任高等优势,对域内、域外需求人群进行用工供需对接信息发布,实现高效、权威、及时的就业信息发布。“招聘会”现场直播每周五9:00—11:00进行;“多点位直播”根据实时关注的就业问题多个场景联动切换,实现在线就业指导、帮扶、对接等服务效能,设置在周四9:00—11:00进行。
涉及直播前文案撰写、制作预热视频;直播中的技术人员和设备保障、及直播后的回顾短视频。直播信号同时输送给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的官方新媒体号进行同步直播。
二、电台节目
FM95.1营口交通文艺广播是营口地区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广播媒体,能实现北至鞍山、南到瓦房店、西到盘锦的人群覆盖,与岗位招聘人群的区域高度重合。在营口新闻传媒中心所属的FM95.1营口交通文艺广播开设两档直播节目《空中就业号》和《就业有位来》,能实现岗位信息的快速发布与求职互动的多重需求。《就业空中服务号》每周一、三、四、五14:00进行直播;《就业有位来》每周五16:30-17:00进行直播。
三、报纸公告
通过营口新闻传媒中心所属的《营口日报》同时发布直播中的就业政策及岗位需求公告,让政策发布和岗位信息的覆盖人群拓宽至企事业单位及创业人群,充分告知相关政策,每周一发布,尺寸为1/4版,黑白版面。
四、短视频矩阵宣传
将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直播活动的就业政策、招聘活动、岗位信息、就业指导,同时联合营口新闻传媒中心千万粉丝矩阵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号联合发布,(矩阵号为《营口新闻》、《滨城报道》、《直播营口》、《早安营口》、营口交通文艺广播微信公众号、营口新闻微信公众号)进行矩阵式发布。全年不低于50条次。
五、电视媒体宣传及视频制作。
通过营口新闻传媒中心所属的官方媒体营口电视台及营天下APP进行就业宣传片媒体全年播放,并由营口新闻传媒中心制作,就业宣传片数量为10个,宣传片题材涵盖但不限于“引才入营”大型宣传 、“先进个人事迹”、“就业工作综述”、“就业品牌宣介”。其中大型宣传片5部(6至10分钟)、汇报或阶段宣传用的视频片5部。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1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具体事项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营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
联系方式: 0417-2980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系方式: 0417-3827055
邮箱地址: ykcxzb@163.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8410154800000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迪
电  话: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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