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070
预算金额4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邢涛涛1598361583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070

二、项目名称:庭审速录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文武中路218号18幢2楼 4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庭审速录服务 负责完成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包括笔录稿头的制作,计算机、打印机的调试、联线、开启庭审直播系统,审判组织和当事人席牌安放等工作;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负责庭审记录工作; 核对庭审笔录,交案件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送主审法官检查、签字确认; 庭审结束后,将庭审笔录送交跟案书记员登记、归档; 全面、准确、快速地将案件流转各阶段数据信息录入案件管理系统或其它案件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信息检索、筛选、资料上传、打印等; 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性工作。 详见磋商文件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服务配套软件平台搭建及驻场人员到位。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按国家有关规定、投标文件的要求、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44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冬雪任容章龚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成交金额的1.2%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4000按照400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涪滨印象14号

联系方式:15281101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社区兴隆景苑11-2-2

联系方式:15983615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涛涛

电话:15983615831

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