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信用卡业务部诉讼事务合作律所入围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635-2308N0042)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2月17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2月20日00时00分00秒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信用卡业务部诉讼事务合作律所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35-2308N004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河南大耀律师事务所 | 0万元(人民币) | /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河南大耀律师事务所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河南大耀律师事务所 |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信用卡业务部诉讼事务合作律所入围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信用卡业务部诉讼事务合作律所入围项目开标会议于2023年0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郑州市黄河南路与商都路财信大厦开标室召开,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公正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现评标工作结束,特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信用卡业务部诉讼事务合作律所入围项目
招标编号:0635-2308N0042
二、中标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入围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公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3年02月15日
评审地点:郑州市黄河南路与商都路财信大厦14楼评标室进行。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秦国玲、付云、杨宗田、朱缨、赵锐、刘晓勇、赵凯。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推举,本次评标小组主任由朱缨担任。
四、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入围候选人如下:
入围候选人:河南大耀律师事务所、河南克谨律师事务所、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河南北政律师事务所、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
五、公示期限及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0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地址:郑州市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2号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371-657663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507
联系人:郑彬彬
电话:0371-86185709
电子邮件:jdgjzb00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