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nsxgyyqgwh-smbdjs-2022-005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达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泰瑞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美萱1896383463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昌吉州玛纳斯县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三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第四标段)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9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NSXGYYQGWH-SMBDJS-2022-005

项目名称:昌吉州玛纳斯县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三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第四标段)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州玛纳斯县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三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第四标段)工程监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标准厂房2栋及配套附属用房48862平方米;其中标准化厂房为装配式钢框架结构,每栋面积为:22825平方米,配套道路、供排水等相关附属设施及厂区外连接道路1730米,办公及配套附属用房3212平方米;地上建筑执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XJJ116-2019】。进行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申请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2)资质等级及范围:供应商需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自治区境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3)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外省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4)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7日2022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03室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元): 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玛纳斯县中华碧玉园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玛纳斯县中华碧玉园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同时要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1600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电汇或网银转账)
(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汇至新疆华泰瑞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名称:新疆华泰瑞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扬子江路支行,账号:65050161624800000321
注:(1)用转账或银行电汇提交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未按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请各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注明项目名称(若字数超标,可自行简写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如未注明,造成保证金无法查明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以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保证金应于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2年08月17日10:00时-2022年08月29日12:00时)
(2)本项目领取磋商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供应商需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项目总监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留存。(携带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注:领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玛纳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玛纳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994-6656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泰瑞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楼1003室

联系方式:18963834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美萱

电 话:18963834638









附件下载: 昌吉州玛纳斯县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三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第四标段).doc 昌吉州玛纳斯县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三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第四标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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