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ETC智慧停车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辽宁省ETC智慧停车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CT255—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辽宁高速通智慧出行有限责任公司ETC智慧停车场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辽宁高速通智慧出行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交通部持续开展ETC智慧停车场拓展的工作要求,按照公司2023年整体年度工作安排,结合ETC停车场推广的重点经营指标,为保障本年度任务如期完成,计划开展停车场ETC支付功能升级改造,满足停车场ETC支付功能正常开通使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辽宁高速通智慧出行有限责任公司ETC智慧停车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辽宁高速通智慧出行有限责任公司ETC智慧停车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
投标人在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累计不少于10套停车场ETC天线的安装和调试业绩。
产品质量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投入的ETC天线产品,应通过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ITSC中国交通)的检测,并具有有效的物理层测试报告、DSRC协议、互操作性测试报告。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1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1)~(6)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高速通智慧停车场项目+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邮件回复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3时30分递交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3时30分
七、其它
2023年辽宁高速通智慧出行有限责任公司ETC智慧停车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交通部持续开展ETC智慧停车场拓展的工作要求,按照公司2023年整体年度工作安排,结合ETC停车场推广的重点经营指标,为保障本年度任务如期完成,计划开展停车场ETC支付功能升级改造,满足停车场ETC支付功能正常开通使用。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止,具体项目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
企业业绩
截止日)内,完成过累计不少于10套停车场ETC天线的安装和调试业绩。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投入的ETC天线产品,应通过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产品质量
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ITSC中国交通)的检测,并具有有效的物理层测试报告、DSRC协议、互操作性测试报告。
项目经理(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主要人员
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招标人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9日9:00时至2023年8月14日17:00时,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1)~(6)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高速通智慧停车场项目+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邮件回复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
(2)《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Pdf格式);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影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5)“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印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6)招标资料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4.3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0日13时30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招标编号:LNCT255—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辽宁高速通智慧出行有限责任公司ETC智慧停车场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辽宁高速通智慧出行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交通部持续开展ETC智慧停车场拓展的工作要求,按照公司2023年整体年度工作安排,结合ETC停车场推广的重点经营指标,为保障本年度任务如期完成,计划开展停车场ETC支付功能升级改造,满足停车场ETC支付功能正常开通使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辽宁高速通智慧出行有限责任公司ETC智慧停车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辽宁高速通智慧出行有限责任公司ETC智慧停车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
投标人在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累计不少于10套停车场ETC天线的安装和调试业绩。
产品质量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投入的ETC天线产品,应通过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ITSC中国交通)的检测,并具有有效的物理层测试报告、DSRC协议、互操作性测试报告。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1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1)~(6)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高速通智慧停车场项目+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邮件回复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3时30分递交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3时30分
七、其它
2023年辽宁高速通智慧出行有限责任公司ETC智慧停车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交通部持续开展ETC智慧停车场拓展的工作要求,按照公司2023年整体年度工作安排,结合ETC停车场推广的重点经营指标,为保障本年度任务如期完成,计划开展停车场ETC支付功能升级改造,满足停车场ETC支付功能正常开通使用。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止,具体项目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
企业业绩
截止日)内,完成过累计不少于10套停车场ETC天线的安装和调试业绩。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投入的ETC天线产品,应通过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产品质量
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ITSC中国交通)的检测,并具有有效的物理层测试报告、DSRC协议、互操作性测试报告。
项目经理(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主要人员
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招标人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9日9:00时至2023年8月14日17:00时,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1)~(6)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高速通智慧停车场项目+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邮件回复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
(2)《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Pdf格式);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影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5)“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印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6)招标资料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4.3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0日13时30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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