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沙县2023年沙土镇等8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3.95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zc-2023-034号
预算金额43.9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云汉181834327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金沙县2023年沙土镇等8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单位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2023-034号
项目名称:金沙县2023年沙土镇等8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单位采购。
预算金额:43.9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3.95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主要内容: 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提交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后续技术服务、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必须满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成果资料,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鲜章;
1.3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特殊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2.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提示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一栏分别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自行查询上述要求中各网站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并提供各网站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或公告页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0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
方式:现场获取纸质和PDF电子档文件;
注(供应商报名):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所有原件核查后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及购买《磋商文件》及资料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0月08日下午15时00分(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10月0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额(元):6000.00元(现金或转账)
2.交纳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下午15时00分前
单位名称: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行
帐号:2406075009200016679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沙县乡村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
联系方式:17587794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
联系方式:18183432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云汉
电   话:1818343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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