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205160007
预算金额48.5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488031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妇女联合会长沙市妇女联合会物业管理续签合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40723004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妇女联合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鸿运物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妇女联合会物业管理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40723004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 长沙市妇女联合会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5号,大楼总用地面积为6095.59㎡,于2003年6月建成,高24米,共6层,其中1、2层为长沙市妇女之家,3、4层为长沙市妇女培训活动中心,5层为长沙市妇联机关,6层为会议室;车辆出入口2个(含应急消防通道),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1 485004
 合计金额小写: 485004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捌万伍仟零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

政府采购编号

CSCG-202205160007

采购代理编号

HNHS-2022ZF016

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主体、公共建筑(室内墙体以外的所有部分)及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

2、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3、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垃圾日清外运、石材地毯清洗、办公楼楼顶的天沟定期疏通,以及所有物业范围内的除“四害”、下水道、化粪池的定期清理;

4、办公楼楼内卫生间、电梯、楼梯间、公共走廊和配套区设备设施用房等(即办公室、会议室、功能用房等门以外部分)的卫生保洁、开水供应、开水炉的定期消毒和除垢及办公楼外墙玻璃窗的清洗与保洁;

5、负责进出的人员、车辆登记、办公楼前坪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负责夜间巡逻,楼栋的夜间守护;电视监控值班;公共秩序维护,治安,消防报警、防抢防盗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负责单位各类邮件、包裹、报刊杂志的代收、分发等。

6、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会议室。

7、物业管理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修整、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

8、其他采购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报价

大写:肆拾捌万伍仟零肆/年人民币整壹佰肆拾伍万伍仟零壹拾贰/三年人民币整

小写:485004/年人民币整1455012/三年人民币整

合同周期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分项价格表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

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物业管理

人员工资、社保、福利、行政办公等费用

1、房屋建筑主体、公共建筑(室内墙体以外的所有部分)及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

2、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3、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垃圾日清外运、石材地毯清洗、办公楼楼顶的天沟定期疏通,以及所有物业范围内的除“四害”、下水道、化粪池的定期清理;

4、办公楼楼内卫生间、电梯、楼梯间、公共走廊和配套区设备设施用房等(即办公室、会议室、功能用房等门以外部分)的卫生保洁、开水供应、开水炉的定期消毒和除垢及办公楼外墙玻璃窗的清洗与保洁;

5、负责进出的人员、车辆登记、办公楼前坪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负责夜间巡逻,楼栋的夜间守护;电视监控值班;公共秩序维护,治安,消防报警、防抢防盗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负责单位各类邮件、包裹、报刊杂志的代收、分发等。

6、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会议室。

7、物业管理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修整、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

8、其他采购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37341

12

448092

/

2

物业管理

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费用等

1、房屋建筑主体、公共建筑(室内墙体以外的所有部分)及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

2、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3、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垃圾日清外运、石材地毯清洗、办公楼楼顶的天沟定期疏通,以及所有物业范围内的除“四害”、下水道、化粪池的定期清理;

4、办公楼楼内卫生间、电梯、楼梯间、公共走廊和配套区设备设施用房等(即办公室、会议室、功能用房等门以外部分)的卫生保洁、开水供应、开水炉的定期消毒和除垢及办公楼外墙玻璃窗的清洗与保洁;

5、负责进出的人员、车辆登记、办公楼前坪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负责夜间巡逻,楼栋的夜间守护;电视监控值班;公共秩序维护,治安,消防报警、防抢防盗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负责单位各类邮件、包裹、报刊杂志的代收、分发等。

6、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会议室。

7、物业管理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修整、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

8、其他采购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100

12

1200

/

3

物业管理

四害消杀、垃圾清运、工程维修等费用

1、房屋建筑主体、公共建筑(室内墙体以外的所有部分)及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

2、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3、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垃圾日清外运、石材地毯清洗、办公楼楼顶的天沟定期疏通,以及所有物业范围内的除“四害”、下水道、化粪池的定期清理;

4、办公楼楼内卫生间、电梯、楼梯间、公共走廊和配套区设备设施用房等(即办公室、会议室、功能用房等门以外部分)的卫生保洁、开水供应、开水炉的定期消毒和除垢及办公楼外墙玻璃窗的清洗与保洁;

5、负责进出的人员、车辆登记、办公楼前坪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负责夜间巡逻,楼栋的夜间守护;电视监控值班;公共秩序维护,治安,消防报警、防抢防盗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负责单位各类邮件、包裹、报刊杂志的代收、分发等。

6、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会议室。

7、物业管理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修整、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

8、其他采购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500

12

6000

/

4

物业管理

管理费

1、房屋建筑主体、公共建筑(室内墙体以外的所有部分)及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

2、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3、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垃圾日清外运、石材地毯清洗、办公楼楼顶的天沟定期疏通,以及所有物业范围内的除“四害”、下水道、化粪池的定期清理;

4、办公楼楼内卫生间、电梯、楼梯间、公共走廊和配套区设备设施用房等(即办公室、会议室、功能用房等门以外部分)的卫生保洁、开水供应、开水炉的定期消毒和除垢及办公楼外墙玻璃窗的清洗与保洁;

5、负责进出的人员、车辆登记、办公楼前坪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负责夜间巡逻,楼栋的夜间守护;电视监控值班;公共秩序维护,治安,消防报警、防抢防盗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负责单位各类邮件、包裹、报刊杂志的代收、分发等。

6、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会议室。

7、物业管理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修整、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

8、其他采购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189

12

2268

5

物业管理

税费

1、房屋建筑主体、公共建筑(室内墙体以外的所有部分)及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

2、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3、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垃圾日清外运、石材地毯清洗、办公楼楼顶的天沟定期疏通,以及所有物业范围内的除“四害”、下水道、化粪池的定期清理;

4、办公楼楼内卫生间、电梯、楼梯间、公共走廊和配套区设备设施用房等(即办公室、会议室、功能用房等门以外部分)的卫生保洁、开水供应、开水炉的定期消毒和除垢及办公楼外墙玻璃窗的清洗与保洁;

5、负责进出的人员、车辆登记、办公楼前坪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负责夜间巡逻,楼栋的夜间守护;电视监控值班;公共秩序维护,治安,消防报警、防抢防盗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负责单位各类邮件、包裹、报刊杂志的代收、分发等。

6、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会议室。

7、物业管理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修整、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

8、其他采购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2287

12

27444

合计

485004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8-01 —— 2025-07-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妇女联合会(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5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委托管理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履行方式:按招标文件及长沙市妇女联合会要求提供。

1、房屋建筑主体、公共建筑(室内墙体以外的所有部分)及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

2、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乙方保证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并按月提供检查报告。急修应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修复,除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征得甲方同意后延迟外,应在半个工作日内修复。小修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除非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延迟。

(1)中央空调的定期保洁,日常监控:

(2)对物业管理范围内(配电间及入栋电缆除外)供电系统、电线电缆、电气照明及景观灯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3)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箱、给水装置、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输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乙方保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除非确实存在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形,应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4)电梯维护保养;保证常年无关人、无伤人等安全事故。

(5)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

(6)车辆道闸系统。

3、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垃圾日清外运、石材地毯清洗、办公楼楼顶的天沟定期疏通,以及所有物业范围内的除“四害”、下水道、化粪池的定期清理;

4、办公楼楼内卫生间、电梯、楼梯间、公共走廊和配套区设备设施用房等(即办公室、公议室、功能用房等门以外部分)的卫生保洁、开水供应、开水炉的定期消毒和除垢及办公楼外墙玻璃窗的清洗与保洁;

5、负责进出的人员、车辆登记、办公楼前坪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负责夜间巡逻,楼栋的夜间守护;电视监控值班;公共秩序维护,治安,消防报警、防抢防盗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负责单位各类邮件、包裹、报刊杂志的代收、分发等。

6、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会议室。

7、物业管理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修整、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或花坛内各类乔、灌、草等绿化存活率100%;植株修剪及时,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无倾斜,无枯枝死杈;花坛、花景以及门厅花木摆放造型新颖、色彩鲜艳,植物长势良好,无残花、杂草;病虫害防治率100%,危害率低于 5%。

8、其他甲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锷路支行(湖南鸿运物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000011644700000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需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约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及标准进行服务,服务质量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义务:

6.1.1检查、监督、考核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6.1.2甲方有权对不合格物业服务人员提出更换,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予以更换。6.1.3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调度乙方完成临时、紧急工作。6.1.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项日发生重大事件发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监督、督促乙方对事故做好善后工作。6.1.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6.1.6负责向乙方提供适当面积的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6.1.7及时支付乙方物业服务费用;6.1.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丢失,乙方须负责全额赔偿。

6.2.2乙方须按规定购买乙方公司工作人员的各类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对乙方公司工作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2.3乙方公司员工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持有岗位需要的上岗证和健康证,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2.4乙方无对外收费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物业服务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

6.2.5乙方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6.2.6乙方公司员工餐饮自理。

6.2.7乙方公司员工生活用电用水及其它物耗费用均由物业公司承担。

6.2.8乙方的日常生产工具由乙方自行管理。

6.2.9乙方合同期满、退出服务时,需移交采购方购置的全部设备、设施档案资料及各种历史资料便于其他公司接手工作。

6.2.10项目负责人工作口上班时间必须在采购方办公(由采购方提供办公室)

6.2.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6.2.12乙方人员必须遵循甲方的管理制度和有关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6.2.13乙方应对参与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临聘人员)进行一次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经查询发现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从事物业服务工作。若未按照本协议要求查询相关工作人员违法犯罪信息,而因乙方工作人员引发事故及案件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3.1甲方违反合同中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7.3.2乙方违反合同中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7.3.3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须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金额30%的赔偿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乙方负责中央空调主机、电梯的管理,负责与维保单位衔接,维保合同及费用由甲方负责;灭“四害”由乙方与虫控公司签订合同,乙方负责日常管理;绿化所需肥料、农药费用;其他设备、设施,水电维修、维护工作及工具由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乙方须负责单次500元以下的小型维修维护材料费,超出范围及时上报甲方,并协助处理。大宗耗材的费用不包括在报价内。

11.2乙方的全体服务人员服务须热情,能做到认人认车,笑脸相迎。

11.3乙方的相关服务人员须签署保密协议,甲方的相关资料、文件和会议内容等都属于保密内容,严禁外泄。

11.4乙方员工在履行职务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由此涉诉的费用由乙方自愿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给予第三方的赔偿费用等)。

11.5双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下预留地址为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法院或者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文书、通知、函件、律师函等)均可通过专人送达、特快专递、传真等合法方式向本合同下预留地址进行送达。若无人接收或拒收导致文书被退回的,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预留地址。

11.6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8月1日。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5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港街道湘江北路一段369号嘉德物流中心5栋5层508房
法定代表人: 彭娟 法定代表人: 陆延庆
委托代理人: 胡女士 委托代理人: 章俊英
电话: 0731-84880311 电话: 0731-85826678
传真: 0731-84880300 传真: 0731-8582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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