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明水古城一期禅院酒店建设工程项目(二标段)
金额
9321.5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明水古城一期禅院酒店建设工程项目(二标段)
发布日期:2024-08-22
发布日期:2024-08-22
合同名称 | 明水古城一期禅院酒店建设工程项目(二标段) | 发包人 | 济南市章丘明水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桐乡市乌镇内利仿古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250 |
合同价款 | 93215692元 | 合同规模 | 16265.45㎡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济南市章丘区白云路以东,汇泉路以北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08-22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4-08-22 |
违约责任 |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一次性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承包人应自费采取返工、修理等补救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质量目标;第二次验收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最终验收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支出。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此项违约金及赔偿费或以其它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承包人继续自费整改并使工程质量达到合同标准的义务,同时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按上述约定承担违约金。因发包人原因造成验收不通过除外。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按合同约定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按合同约定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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