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组展组会联系促进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工作采购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2024年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组展组会联系促进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15万元整(其中:暂定的不可预见费预算金额3万元需根据实际工作项目执行情况事后据实报销。)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中标单位承担2024年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数贸会)组展组会联系促进服务。包1括但不限于:
(一)有效对接各方面信息资源,策划并统筹宣传数贸会组展组会工作。发动和组织相应数量重庆市数字贸易重点企业或单位以实物展品或宣传展册等形式参加数贸会各参区线下展。
(二)组织、筛选相关重点企业申报数贸会各类项目、案例、发布活动,显示重庆数字产业实力和成果。
(三)提供综合促进服务,提供重庆数字贸易企业参展参会场地优惠、入场、特装、证件办理、培训联系协调事宜,以及采购成交统计、满意度调研及后续追踪事宜。
(四)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相关临时重大任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经营范围内需包含组织承接展览、会议;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审标准
注1:所有证明材料凡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注2: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对小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说明: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日18时。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五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方案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类似案例和荣誉的证明;
(四)项目人员配置及履历情况(含社保);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九)市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
(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029号房间。
九、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展会取消或延期,我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我委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3-62662681,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029号房间。
2024年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组展组会联系促进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15万元整(其中:暂定的不可预见费预算金额3万元需根据实际工作项目执行情况事后据实报销。)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中标单位承担2024年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数贸会)组展组会联系促进服务。包1括但不限于:
(一)有效对接各方面信息资源,策划并统筹宣传数贸会组展组会工作。发动和组织相应数量重庆市数字贸易重点企业或单位以实物展品或宣传展册等形式参加数贸会各参区线下展。
(二)组织、筛选相关重点企业申报数贸会各类项目、案例、发布活动,显示重庆数字产业实力和成果。
(三)提供综合促进服务,提供重庆数字贸易企业参展参会场地优惠、入场、特装、证件办理、培训联系协调事宜,以及采购成交统计、满意度调研及后续追踪事宜。
(四)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相关临时重大任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经营范围内需包含组织承接展览、会议;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10%) | 10分 | 满足采购文件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 部分 (60%) | 60分 | 1.总体策划方案(0-30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会展服务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优:30分,良:20分,一般:10分,差:5分,未提供:0分 | 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横向比较打分。 |
2.工作推进方式步骤和进度安排(0-20分): 对供应商提出的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可行性,对供应商进行横向比较。 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5分,未提供:0分 | ||||
3.后勤、现场保障方案(0-10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后勤、现场保障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现场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特殊状况的处理、保障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优:10分,良:5分,一般:3分,差:1分,未提供:0分 | ||||
3 | 商务 部分 (30%) | 30分 | 1.项目团队人员情况(5分) 根据拟派项目团队特别是主要经办人员的经验、资历(履历、从业时间、类似项目经验等;项目团队组成和配置的合理性等)、文件撰写能力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 |
2.业绩(20分)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单位主办的数字经济、大数据、智能制造、数字服务组展组团的,提供一份合同得4分,满分20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3.荣誉(5分) 供应商自2020年以来有承接过类似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单位主办的数字经济、大数据、智能制造、数字服务组展组团的,一个荣誉证明得1分,满分5分。 |
注1:所有证明材料凡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注2: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对小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说明: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日18时。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五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方案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类似案例和荣誉的证明;
(四)项目人员配置及履历情况(含社保);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九)市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
(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029号房间。
九、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展会取消或延期,我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我委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3-62662681,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029号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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