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滁州市重点监管单位视频监控专线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线路为滁州市重点监管企业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已接入的市本级66家企业(附件1),服务期限2年,合同先签1个年度,下一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再行签订。
二、项目要求
1.66条数据专线每条带宽不低于100M(含视频监控信号汇聚至市级视频监控平台的总汇聚线路及相应传输设备)。
2.提供500M互联网接入线路一条,含固定IP一个。
3.采用环路技术接入,保证链路可靠性>99.99%;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彩色扫描。
4.线路具有带宽扩容能力,最高可升级至不低于千兆,满足后期前端摄像头增加时各单位视频内容的正常回传;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彩色扫描。
5.提供至少1名业务对接人员与1名专业技术运维人员,提供人员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及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彩色扫描。
三、完成时限
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四、验收方式
中标单位需完成66条专线开通,且所有视频监控专线需满足《安徽省重点排污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总体技术》要求,并确保每条视频监控专线开通且至少有一路摄像头正常显示监控图像,中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将在4个工作内组织验收。
五、项目预算
2023年14万元。
六、付款方式
以合同签订的实际联网专线数量为准计价,待验收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款。
七、报价商家须具备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公司;
5.投标人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
八、报价要求
项目报价时需填报价单,同时提供公司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委托书原件,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15:00前,密封并加盖公司骑缝章后送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二楼监控中心。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15:20
2.开标地点: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
十、拟中标单位公示
拟中标单位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反映。
十一、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550-3065230
监督电话:3064016(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
邮编:239000 地址: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
附件1:市直视频监控联网专线清单.xls
附件2:报价单.docx
本次招标线路为滁州市重点监管企业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已接入的市本级66家企业(附件1),服务期限2年,合同先签1个年度,下一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再行签订。
二、项目要求
1.66条数据专线每条带宽不低于100M(含视频监控信号汇聚至市级视频监控平台的总汇聚线路及相应传输设备)。
2.提供500M互联网接入线路一条,含固定IP一个。
3.采用环路技术接入,保证链路可靠性>99.99%;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彩色扫描。
4.线路具有带宽扩容能力,最高可升级至不低于千兆,满足后期前端摄像头增加时各单位视频内容的正常回传;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彩色扫描。
5.提供至少1名业务对接人员与1名专业技术运维人员,提供人员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及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彩色扫描。
三、完成时限
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四、验收方式
中标单位需完成66条专线开通,且所有视频监控专线需满足《安徽省重点排污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总体技术》要求,并确保每条视频监控专线开通且至少有一路摄像头正常显示监控图像,中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将在4个工作内组织验收。
五、项目预算
2023年14万元。
六、付款方式
以合同签订的实际联网专线数量为准计价,待验收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款。
七、报价商家须具备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公司;
5.投标人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
八、报价要求
项目报价时需填报价单,同时提供公司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委托书原件,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15:00前,密封并加盖公司骑缝章后送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二楼监控中心。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15:20
2.开标地点: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
十、拟中标单位公示
拟中标单位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反映。
十一、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550-3065230
监督电话:3064016(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
邮编:239000 地址: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
附件1:市直视频监控联网专线清单.xls
附件2: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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