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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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1500吨油气田助剂生产线项目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金泰路1号 |
四川华海新卫化工有限公司 |
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油气田开采用水泥助剂1500吨,主要产品为油井水泥膨胀剂、油井水泥降失水剂、油井水泥早强剂、油井水泥增塑剂、油井水泥缓凝剂等,总建筑面积约737.54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 |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物理检验设备清洁废水、生活污水等,收集后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金象污水处理厂。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粉尘和有机废气。采取全密闭微负压进出料间,粉料管道输送,以此减少投料、出料和转运过程的粉尘。在封闭间抽风口设置过滤装置,将车间无组织粉尘经过滤后排放,在进出料间的进料、出料口设置粉尘收集口,经管道引致车间外的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在搅拌釜上方设置抽气口,风机抽取有机废气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噪声主要来源于加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安装橡胶减振接头及减震垫,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办公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活性炭)。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中;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生活垃圾、水泥块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设置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