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国道623线满洲里至新左旗三级公路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规划报告编制招标S1507000733010012001001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
国道623线满洲里至新左旗三级公路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规划报告编制招标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发出变更公告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补充及修改:
1、增加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3)条: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增加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2资格评审标准第(8)条: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其他资料中补充了联合体协议书的格式,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联合体协议书并签字盖章。
3、招标文件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的,按照原开标时间开具且原开标时间计算保函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有效担保,无需重新办理。
招 标 人: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