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12023ah100121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徽省美术馆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安徽省美术馆一层配套用房区原咖啡厅场地出租
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方情况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资产信息 交易机构 项目附件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3AH1001210-2
标的名称 安徽省美术馆一层配套用房区原咖啡厅场地出租
出租底价 16.8万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270
挂牌开始日期 2023-11-28
挂牌截至日期 2023-12-07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省美术馆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40000MB1M68322G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岭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定价依据 评估
租赁面积说明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15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自然日
资产概述
1、拟出租标的为安徽省美术馆一层配套用房区原咖啡厅场地,标的出租面积约270㎡,租金底价为人民币16.80万元/年,租期3年,免租金装潢期15个自然日,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前三个月月租金之和,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2、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标的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租金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的现无租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现场勘察人:章家华            联系电话:137 2108 1574  
其他招租条件
1、承租方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场地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租标的仅限用于经营简餐服务,不得使用明火,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场地及与第三方合作经营,承租方在经营期内,展示和销售范围不得超过租赁范围且不得随意更改地点及影响馆内正常参观。
4、租赁期内,承租方须提供以下经营服务:销售预包装、自制食品及自制饮品等相应的服务。承租方可自主经营也可引入相应的合作方。如承租方引入相应的合作方,须自行与各合作方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并报承租方备案。承租方租赁期内承租标的所有的经营管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管理各家合作方的责任,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有违反出租方强制性规定的经营行为。因承租方及各合作方的经营管理产生的任何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均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且不得影响出租方正常开放,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如因自身经营行为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5、租赁期内,承租方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出租方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出租方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文明守法经营。承租方及各合作方经营期间须确保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维护好正常经营秩序,对不服从管理违反上述有关管理规定的或发生经营事故的,产生的所有风险、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且出租方有权按既有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责令停业整顿直至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方应无条件归还租赁场地,由此所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营业时间应不晚于21:00,具体时间可以与出租方协商。遇到开放时间调整时,承租方须听从出租方统一安排。
7、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场地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场地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场地的水电改造、装修、装潢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从业人员管理、质量管理、价格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管理。承租方负责从业人员的社保及安全。从业人员上下班及在岗期间的任何事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承担租赁场地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停车等相关费用,以及因经营活动造成的场馆设施设备损坏以及给出租方及观众造成的损失等相应法律责任。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场地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10、《租赁合同》签订要求:
(1)场地租期3年。合同采用1+1+1方式签订;
(2)续签条件:第一年《租赁合同》到期前,经出租方核实,承租方确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续签第二年《租赁合同》,第三年双方按同样方式续签,最多续签2次。若经出租方核实,承租方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在出租方向承租方发送书面通知后,承租方没有按通知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或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合同终止所带来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无条件归还租赁场地;
(3)合同终止。《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饰中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场地装饰的方案中形成的不可移动附属物(包括但不限于天花板、门窗、地板、上下水管、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照明系统的电线及桥架等)不得故意损坏。并将租赁场地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租赁合同》(式样)。
12、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13、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14、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15、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6、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承租资格条件
1、 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均可参与竞租;
2、 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和联合体参与竞租;
3、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租赁合同》的。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3-11-28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闲置
出租标的地址 安徽省美术馆一层配套用房区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87 1614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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