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技术服务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8/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技术服务 |
项目概况: | 2.1项目名称: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技术 服务 2.2项目主要内容:根据榆林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7月18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1209-2021)和《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于10月31日前完成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报告和隐患排查的编制,并通过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审查。 2.3建设地址: 陕西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B1路东A5路南 2.4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2.5项目来源及依据:《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1209-2021)和《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1号) 2.6项目管理单位: 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2.7采购范围 (1)招标范围:编制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自行监测方案并组织评审;组织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含打井)、样品监测分析及报告编制;编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并组织评审。 具体见第五章工作量清单 (2)控制费用:35万元 2.8技术要求 满足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1209-2021)和《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1号)及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相关规范标准、指导性文件要求。 2.9工期:6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日 计划中交日期:2022年10月20日 合同有效期:2022年12月30日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供应商须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登记汇总表中。 3.4供应商注册资本须在1500万元(含)以上,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需涵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45项污染物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规定的39项污染物。 3.5供应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技术服务支持系统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来至少具有5项石化、化工、煤化工等同类行业土壤和地下水调查或监测业绩(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有效合同或复印件)。 3.6供应商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3.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8月12日14时至2022年8月15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下载,询比文价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响应保证金。至2022年8月15日14时前将《报名表》(见附表1)电子版(word)及扫描件(pdf)报送指定邮箱:zhangtongdb@petrochina.com.cn。邮件主题按如下格式填写:项目编号+报名企业名称+报名登记表,例如: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技术 服务项目**公司报名登记表。报名后请致电0912-3731655/13919153315确认报名情况,如因未确认导致报名异常,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张彤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9123731655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附件3 询比采购文件(土壤调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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