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南局集团公司2024年工务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zb2024sb-14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济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531-82429705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申先生0531-824279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济南局集团公司2024年工务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4SB-1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2024年工务检测设备招标人为济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济南局集团公司技术改造及大修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件1【0级轨道检查仪】、包件2【车载线路检查仪】、包件3【电子平直尺(钢轨直度测量仪)】、包件4【便携式线路检查仪】、包件5【钢轨超声波探伤仪】、包件6【焊缝探伤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济南局集团公司2024年工务检测设备
项目编号:JTZB2024SB-144
采购明细表详见附件。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办理CA证书,公开开标时需投标人代表持CA证书按时参加线上开标仪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投标物资轨道检查仪、电子平直尺、钢轨超声波探伤仪、焊缝探伤仪须通过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并提供有效的技术审查证书。
3.1.3投标物资车载线路检查仪须提供由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技术标准【标准号为《车载式线路检查仪》(Q/CR513-2016)】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4投标物资便携式线路检查仪须提供由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技术标准【标准号为《便携式线路检查仪》(Q/CR514-2016)】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5.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五年内(2019年1月以来)在铁路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不少于一年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3.1.6.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7.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1.8.包件1、3、5、6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制造商授权书,并提供授权企业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其他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 08:30至2024年11月11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济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8楼
邮 编: 25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531-8242970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6楼
邮 编: 250000
联 系 人:申先生
电 话: 0531-82427900
传 真: /
电子邮件:zhaobiao303@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105451000651(银行联行号)
账 号: 37001615502050148195
9.其他
报名及发售标书联系人:尹先生,0531-82424302,0531-82424301
开具标书费发票联系人:孙女士,0531-82429806
技术联系人:刘先生,0534-82425202
备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法参加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供放弃投标书面说明(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弃权的包件号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故不参加投标,且不出具放弃投标书面说明影响招标进度的,将纳入供应商年度评价考核。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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