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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中心区道路完善二期6条道路交通设施工程1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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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中心区道路完善二期6条道路交通设施工程1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2023JSAZ10Z5016001
发布日期:2023-10-25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AZ99202310080205- | ||||||||||||||
项目名称: 济南高新区中心区道路完善二期6条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1标段 | ||||||||||||||
济南高新区中心区道路完善二期6条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以下资质两者之一:①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0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7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包括交通信号灯及控制系统、交通标线、交通标志及交通标杆、监控及抓拍系统、后端设备,合同中需包含二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自2020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7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 | ||||||||||||||
不通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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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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