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泉市数字化新型消费体系建设项目-合作银行选择项目(再次)
金额
5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大采招lq2021-001号
预算金额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先生0578-71296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3/17
公告正文
龙泉市数字化新型消费体系建设项目-合作银行选择项目(再次)

发布时间:2021-02-25 17: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备忘录[2021]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龙泉市数字化新型消费体系建设项目-合作银行选择项目(再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浙大采招LQ2021-001号

2、采购项目:龙泉市数字化新型消费体系建设项目-合作银行选择项目(再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

4.1此次项目以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合作主体,具体由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龙泉市数字化新型消费体系建设项目-合作银行选择项目(再次)进行公开招标,计划存放资金规模约5000万元,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

4.2合作银行负责平台软件设计、开发、运营、维护的软件开发机构的单位采购和资金安全等工作,合作银行必须承担相关费用。合作银行负责提供项目公司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必须先得到市国资公司认可。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龙泉的分支机构,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村镇银行在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同一家银行只允许市级分行作为唯一投标人);

5.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3监管评级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2月 25日- 3月 4日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龙泉市中山东路83号2幢5楼)。标书售价:500元,售后恕不退还。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8-7129658

8、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且提供联系方式:

8.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8.2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监管评级证明复印件);

8.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9.1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上门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交,邮寄地址为: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联系电话:18767863235,采购代理机构派接收人员负责接收投标文件至开标大厅档案柜封存,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投标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待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后由工作人员和监督人起封。

9.2投标人需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1年 3月 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若有需要通过电子邮箱、微信在线书面询标。

11.开标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3月17日下午14:30时前,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13、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 15925765807(635807)

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578-7129658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83号2幢5楼(开园大酒店后)

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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