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锌腐酸尿素、复合肥)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6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ktzbcg-2022019
预算金额271万元
招标公司阿克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联系人玛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9190015093
中标公司喀什日兴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AKTZBCG-2022019
二、项目名称: 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 拟采购锌腐酸尿素及复合肥一批 | 不限 | 吨 | 报价:2680000(元) | 喀什日兴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喀什市曙光国际农业科技博览城8栋21、22号商铺 | 91653101062087826L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 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 无 | 1 | 2680000 | 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铃玥,孙海燕,李吉刚,张景平(采购人代表),刘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5〕299号文)计算由成交单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34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阿克陶县亚格恰克路60号
联系方式:1377-9038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304室
联系方式:19190015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9190015093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锌腐酸尿素、复合肥).doc招标文件-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锌腐酸尿素、复合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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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
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项目编号:AKTZBCG-2022019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阿克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栏
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招标文件已报备 采购人:阿克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备案日期:2022年 月 日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二、供应商须知12
第三章 评标办法33
一 总则26
二 响应性文件初审33
三 响应性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
四 比较与评价36
五 推荐成交候选人36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41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4
一 合同协议书44
二 合同条款44
第六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50
招标公告
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TZBCG-2022019
项目名称: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710000
最高限价(元):27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7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采购锌腐酸尿素、复合肥一批。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查阅采购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自拟);
(6)供应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7)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6日至2022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6:00,下午16: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招标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采购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应于2022年04月26日 11:00 之前将电子响应性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开标时间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性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6日 11:00
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性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性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性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8.申请获取采购招标文件前须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有: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自拟);供应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阿克陶县光明东路
联系方式:玛女士 13779038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304室
联系方式:张先生 徐女士 19190015093 0991-881052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项目编号:AKTZBCG-2022019 采购内容:总氮二46.0%,锌腐酸≥0.12%粒度范围:d0.85mm-2.80mm, 包装:40kg/袋,氡挥发押制率≥10%,质量:一等,检验报告;B20%. 5*$20%.钾6%,总养分三46%,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60%,包装:40kg/袋,检验报告。以上原材料,必须出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 | ||||||||||||||||||||
2 | 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阿克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玛女士 联系电话:13779038872 |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304室 联系人:张先生 徐女士 联系电话:19190015093 0991-8810522 | ||||||||||||||||||||
4 | 最终交货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
5 | 付款方式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 ||||||||||||||||||||
6 | 供货时间 | 合同签定后7天(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
7 | 质保期 | 质保期限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 ||||||||||||||||||||
8 | 资金来源 | 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 ||||||||||||||||||||
9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 ||||||||||||||||||||
10 | 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自拟); (6)供应商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7)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1 | 供应商信用查询 |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 ||||||||||||||||||||
1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4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须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 | ||||||||||||||||||||
15 | 招标代理费 | 成交单位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由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备注 100以下 1.50% 1.50% 100-500 1.10% 0.80% 500-1000 0.80% 0.45% 1000-5000 0.50% 0.25%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0%=1.5(万元); (500-100)万元×1.10%=4.4(万元) (1000-500)万元×0.80%=4.0(万元) (2000-1000)万元×0.50%=5.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0+5.0=14.9(万元) |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备注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500 | 1.10% | 0.80% | 500-1000 | 0.80% | 0.45% | 1000-5000 | 0.50% | 0.25% | ||||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备注 | |||||||||||||||||||
100以下 | 1.50% | 1.50% | ||||||||||||||||||||
100-500 | 1.10% | 0.80% | ||||||||||||||||||||
500-1000 | 0.80% | 0.45% | ||||||||||||||||||||
1000-5000 | 0.50% | 0.25% | ||||||||||||||||||||
16 | 最高投标限价 | 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上限:综合单价,其响应性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
17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性文件均保持有效。 | ||||||||||||||||||||
1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伍万元整) | ||||||||||||||||||||
18 | 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等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6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前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确认到账后,持银行交款单、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与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联系换取票据收据,项目开具的票据收据原件须扫描上传,标书内附有此票据收据。 2、投标保证金以保函等票据形式提交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票据原件须扫描上传,标书内附有此票据。 3、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户 名: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0465101040026944 行 名:中国农业银行阿克陶县支行营业部 行 号:103893246513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13899490005 0908-5724161 (备注:必须写清楚xx公司xx项目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成交供应商持合同和票据收据5日内办理; 2、未成交供应商持收据5日内办理;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领取,超过退还时限,不承担延后退还责任。 | |||||||||||||||||||||
19 | 响应性文件形式 | 电子响应性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和“备份响应性文件”,在响应性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性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性文件。 2、“备份响应性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性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性文件。 | ||||||||||||||||||||
20 | 响应性文件份数及要求 | 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 2、每份电子响应性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 3、待开标结束后,成交企业请于2022年04月30日19:00前提供纸质响应性文件(一正三副)并承诺与纸质响应性文件内容一致的承诺书至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304室)。供应商可采用邮寄方式提供纸质版响应性文件(收件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304室,收件人:张先生,电话:13150490982),费用自行承担。 | ||||||||||||||||||||
21 | 响应性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性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响应性文件。 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的投标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性文件接收回执。 | ||||||||||||||||||||
21 | 响应性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2.备份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性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响应性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1737415583@qq.com,接收人:张先生,电话:19190015093),“备份响应性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采购招标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性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a.备份响应性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响应性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性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响应性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性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响应性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22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 ||||||||||||||||||||
2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性文件 | ||||||||||||||||||||
24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随机抽取。 | ||||||||||||||||||||
25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候选人 | 是,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 ||||||||||||||||||||
26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 ||||||||||||||||||||
27 | 履约担保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不超过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建设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
28 | 采购招标文件领取 | 时间:2022年04月06日至2022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6:00,下午16: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招标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采购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 ||||||||||||||||||||
29 | 重要说明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性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性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 ||||||||||||||||||||
29 | 重要说明 | 1、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 (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 (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3)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招标文件前须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企业须提供供应商(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自拟)、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响应性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性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响应性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性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响应性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1737415583@qq.com,接收人:张先生,电话:19190015093),备份响应性文件可以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性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备份响应性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采购招标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性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6)响应性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性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性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性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性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性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性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投标无效。 (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8)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 2、供应商认为采购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招标文件之日(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招标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招标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 ||||||||||||||||||||
备注 | 供应商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货期(服务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人及联系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本项目控制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标包划分:
3.1本项目划分: 1 个标包。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综合单价 。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供应商资格:
7.1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响应性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供应商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8. 投标费用
8.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如需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
10.3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供应商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
11.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性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招标代理费
12.1成交单位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由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备注 |
100以下 | 1.50% | 1.50% | |
100-500 | 1.10% | 0.80% | |
500-1000 | 0.80% | 0.45% | |
1000-5000 | 0.50% | 0.25%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0%=1.5(万元);
(500-100)万元×1.10%=4.4(万元)
(1000-500)万元×0.80%=4.0(万元)
(2000-1000)万元×0.50%=5.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0+5.0=14.9(万元)
13.供应商应注意的事项
13.1供应商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3.2 供应商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13.3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
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5本项目只接受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供应商参与投标。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6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配送、验收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本地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采购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二)采购招标文件
15. 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采购招标文件。
16. 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
16.1 采购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文本
第七章 采购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6.2 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6.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供应商应在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
16.4供应商认为采购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招标文件之日(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招标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采购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性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采购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采购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采购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 “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采购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采购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性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
17.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17.4 采购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采购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采购招标文件的发出
18.1 采购招标文件、采购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
19. 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成交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供应商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成交(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性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2除采购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性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
21.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开标一览表(见响应性文件格式一);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性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响应性文件格式三,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
(7)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0)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需提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见响应性文件格式四,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21.2 商务及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格式五)
(2)投标分项报价表(响应性文件格式六)
(3)货物说明一览表(响应性文件格式七)
(4)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性文件格式八)
(5)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性文件格式九)
(6)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条件的供应商提交)
6-1《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响应性文件格式十)
6-2《制造商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响应性文件格式十一)
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性文件格式十二)
(7)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8)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9)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21.3响应性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性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响应性文件应对采购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响应性文件格式应按本采购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采购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对采购招标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采购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
(4)响应性文件为电子响应性文件,电子响应性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
(5)响应性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响应性文件撤回;响应性文件未按时解密也未提供备份响应性文件的,亦视为响应性文件撤回。
22.投标报价
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2.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
22.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2.4供应商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按货物总量乘以货物单价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括:货物本身价格、选购、保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费、损耗、技术指导、税金费用、随产品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随产品资料费、技术服务费、技术考察费、培训费、安装费、调试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成交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22.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响应性文件报价为含税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2.8供应商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9如响应性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
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采购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2.12供应商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成交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2.13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响应性文件中说明;无论供应商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23. 投标有效期
2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性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 投标保证金
2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性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4.2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
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性文件;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24.4投标保证金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4条规定执行。
(四)响应性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
25.响应性文件的制作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性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响应性文件,不按采购招标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响应性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响应性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性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六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响应性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份电子响应性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性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响应性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3)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性文件视同未提供。
(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5)若供应商不按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响应性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
26.响应性文件的上传
(1)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jmbs”格式):
a.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性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响应性文件(“.bfbs”格式):
a.供应商可以将备份响应性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性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响应性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指定接收邮箱最终收到的文件为准,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接收人邮箱:1737415583@qq.com,接收人:张先生,电话:19190015093);
b.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性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性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27.响应性文件的递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性文件。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响应性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收。
(2)备份电子响应性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备份电子响应性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
(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28.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响应性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性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响应性文件。
(五)开 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9.1开标邀请
(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
(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性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9.2开标程序(先资格、商务技术后报价)
(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响应性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响应性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公布响应性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性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疫情防控期间,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组织签署),供应商应在20分钟内通过邮件形式将经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737415583@qq.com ,逾期发送或未发送的视为无异议。
(5)开启标书信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29.3 供应商资格审查”), 审查结束公布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
(6)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效供应商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再进入评审。
(7)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情况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2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
29.3 供应商资格审查:
(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首先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0.评审工作的组织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3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1.2评审专家由采购人自行组建,按1:3的比例从推荐的人员名单中以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2.1审查、评价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2.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2.3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2.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3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3. 评标原则
33.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分。
33.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3.4 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采购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4. 评委纪律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35.评标程序
35.1 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
35.2 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性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5.3 评审人员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35.4 评审人员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响应性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5.5 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响应性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在线询标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35.6 评审人员需对采购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书面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35.7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35.8 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5.9 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35.10 修改评审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6.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
36.1对于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
36.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响应性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6.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
37.错误修正的原则
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
响应性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7.1 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37.2 响应性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7.5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37.6 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招标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成交,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
37.7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响应性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
38.无效响应性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性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8.1 报名的供应商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38.2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性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38.3 响应性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8.4 未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装订;
38.5 响应性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38.6 响应性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响应性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38.7 供应商未按采购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更改响应性文件的;
38.8 《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
38.9 标项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38.10 因供应商原因编制错误造成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
38.11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38.12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招标文件中条款要求的响应性文件;
38.13 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38.14 响应性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38.15 响应性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8.16 响应性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38.17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8.18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39.废标
39.1 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
39.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9.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9.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0.突发情况处理
40.1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40.2 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41. 定标
41.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
41.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告采购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2. 成交通知书
42.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侯选人的情况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42.2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六)合同的授予
43.履约保证金
43.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不超过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
43.2 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3.3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建设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4.签订合同及公告
44.1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44.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
44.3 采购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44.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44.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七)纪律和监督
45.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45.1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6.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46.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47.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7.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7.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8.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8.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
49.质疑和投诉
49.1.供应商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9.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9.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49.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报送阿克陶财政局,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附件:
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质疑函范本
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
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我公司参加了 年 月 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其于 年 月 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
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简要描述;
3.投诉请求。
附件:
1.质疑书和质疑答复书;
2.证据材料(需注明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
3.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
投诉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投诉书正本叁份,副本 份并附电子文档。
投诉相关说明
投诉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质疑前置及时间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
二、书面方式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
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书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投诉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
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
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实施、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递交投诉书地址:阿克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监管办公室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总 则
1、一般规定
1.1本项目的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
1.2评标必须遵循邀请、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1.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1.4评标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法;
1.5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供应商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响应性文件,包括供应商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原响应性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2、评标组织机构的组成
2.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七人以上单数。采购人应当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专家。采购人对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标专家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评标专家。
2.2评标工作组由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并接受其领导。
2.3评标委员会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标、撰写技术、商务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回收,整理、汇总评标资料。
3、评标委员会职责
3.1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3.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4、评标委员会义务
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4.2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4.5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4.6配合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 评标程序
5.1本次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响应性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2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
5.3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值,各位评委单独就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采购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名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名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二 响应性文件初审
6.资格性审查:
6.1评审细则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是、否)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投标企业1 | 投标 企业2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2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3 | 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4 |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5 | 投标企业须提供供应商(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6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7 | 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自拟)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8 | 供应商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9 | 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拟)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10 | 保证金收据或保函等保证金缴纳凭证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6.2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
7.符合性审查
7.1评审细则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是 | 否 | |
审 查 标 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 ||
审 查 标 准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
审 查 标 准 | 3 | 只有一个方案投标。 | ||
审 查 标 准 | 4 | 响应性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审 查 标 准 | 5 | 对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 ||
审 查 标 准 | 6 | 满足采购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 ||
审 查 标 准 | 7 | 供货时间、供货地点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 | ||
审 查 标 准 | 8 | 售后服务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 | ||
审 查 标 准 | 9 | 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 | ||
审 查 标 准 | 10 | 供应商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7.2评委会判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7.3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7.4供应商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供应商的异议进行复议
7.5只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温馨提示:响应性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 响应性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
8.1对于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
8.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响应性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8.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
9.错误修正的原则
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
响应性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9.1 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9.2 响应性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9.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9.5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9.6 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招标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成交,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
9.7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响应性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
四 比较与评价
10.1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性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0.2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响应性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打分。其中,商务评估、技术评估、价格评估的评分权值(详见附件1)。
10.2.1评委打分办法
(1)参加评分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
(2)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采购招标文件、响应性文件、提供的正式试验数据、质询澄清中的文字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
(3)评分主要是为比较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和技术综合排序。
(4)评委打分采取记名形式。
(5)各评委根据提供的技术打分表独立自主打分,任何人不得要求评委统一打分或统一确定等次顺序。
(6)对打分表中的每项条款,各评委应根据响应性文件、澄清材料、采购招标文件要求,按满足的程度给供应商打分。
(7)评分程序
1)就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对照整理出商务、技术评标因素对比表、偏差表,并在经过校核的基础上逐项打分。
2)各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后,将评分表交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分数统计。
3)最终汇总表中各供应商得分应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8)评分标准和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一、价格部分(30分) | |||
1 | 报价部分 | 30分 | 完全满足采购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系数×100(权重系数指投标报价的标准分值即30分,系数为30%)。 |
二、商务及技术部分(70分)(根据需求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 |||
1 | 类似业绩 | 15分 | 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1月1日(含)至今的类似的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15分。(说明: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项目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扫描件) |
2 | 文件规范性 | 10分 | 响应性文件规范(满分10分);响应性文件制作规范、完整、目录明晰、附件齐全、综合评价、范围0-10分。 |
3 | 财务状况 | 5分 | 根据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分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得3-5分;差的得0-3分; |
3 |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 6分 | 1、在疆外设有详细健全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的不得分; 2、在疆内设有详细健全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的得2分; 3、在喀什或克州地区设有详细健全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的得4分; 4、在阿克陶县设有详细健全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的得6分; (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有固定的场所,提供详细的网点全称、地址、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注:不限企业注册地,以有效证明为准(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
4 |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 8分 | 供货期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每提前一天得4分,满分8分; |
5 |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 6分 | 货物包退包换及售后承诺:综合评分,范围0-6分 |
6 | 技术部分 | 20分 | 技术指标、参数完全符合采购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0分,范围0-20分。 |
10.2.2价格评分方法
满足采购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
五 推荐成交候选人
11.1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11.2如出现报价相同情况,则由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
12.无效投标条款
12.1响应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拒收:
(1) 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性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
(2)所有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响应性文件的解密工作【供应商使用其有效加密锁(CA锁)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提供有效CA锁对其响应性文件进行解密的,其响应性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响应性文件,可导入备份响应性文件。备份响应性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响应性文件被否决。
12.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资格审查中未上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上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供应商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
(5)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
(6)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8)被暂停营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1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3)供应商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报名的;
(14)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15)供应商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16)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12.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 响应性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经监督部门核准的;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性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3)响应性文件没有对采购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4)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均不得高于采购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采购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6)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7)未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响应性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12.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响应性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供应商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8)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项目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阿克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一个集多种专业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农业技术服务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承担着全县范围内的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新肥料的试验、示范、推广,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农作物栽培技术规程的规定,土壤肥力监测,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有害生物的监控,农药市场管理等国家公益性行政职能,以及组织实施全县性的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与理论基础,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区域内,能较好的完成各项新技术推广、演示、示范、试验等工作,有效的推动了本县区域内农业技术的进步,为阿克陶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稳产能、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为主攻方向,为有效推进农业生产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县范围内,对小麦、玉米、棉花、蔬菜及特色种植作物进行补助,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达到18.5万亩,提高全县的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全县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序号采购商品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锌腐酸尿素总氮≧46.0%,锌腐酸≧0.12%,氨挥发抑制率≧10%,粒度范围:d0.85mm-2.80mm,包装:40kg/袋,质量: 一等,检验报告300吨2复合肥氮:磷:钾≧45%,氮:磷:钾—20:15:10,有机质≧ 18%,腐植酸≧8%,包装:40kg/袋,检验报告 400吨序号采购商品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锌腐酸尿素总氮≧46.0%,锌腐酸≧0.12%,氨挥发抑制率≧10%,粒度范围:d0.85mm-2.80mm,包装:40kg/袋,质量: 一等,检验报告300吨2复合肥氮:磷:钾≧45%,氮:磷:钾—20:15:10,有机质≧ 18%,腐植酸≧8%,包装:40kg/袋,检验报告 400吨
二、项目其他要求
(一)项目的服务期限
1、供货期:合同签定后7天(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3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若第一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取消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并最终按货物总量乘以货物综合单价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括(包含但不限于):货物本身价格、选购、保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费、损耗、技术指导、税金费用、随产品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随产品资料费、技术服务费、技术考察费、培训费、安装费、调试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成交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三)付款方式和供货地点
1、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质保
1、质保金: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质保期:质保期限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五)质量标准
1、运输、搬运、保险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2、产品质量标准:采购招标文件有具体要求的,应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招标文件没有具体要求的,应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六)验收
1、满足验收条件后,供货商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有权邀请与本项目采购内容中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验收,并对采购商品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
2、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验收应按采购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货商应为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手册,且供货商提供的货物为目前最新版本。采购人对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3、验收中发现货物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合同的规定,供货商必须及时免费更换全新合格的货物,并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七)售后服务
1、提供365*24小时服务咨询电话,方便随时解决简单使用问题。
2、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及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供货,质量达到合格,如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采购方有权退货,因退货而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采购人下达送货通知后,供货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送货,在双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清点货物等。
3、凡有要更换的,响应时间应在2小时内。
(八)其他
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性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采购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成交企业必须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4、投标人须提前安排专业人员随时为采购人全程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九)运输与保管
1、锌腐酸尿素运输保管中的注意事项:
(1)可用汽车、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运输。运输和装载工具应该干净、平整、无突出的尖锐物,以免刺穿、刮破包装袋。
(2)在装货,卸货和堆放时都要保持集装袋直立。不要在地上或混凝土上拖行。应贮存于场地平整,库房阴凉、通风处。干燥的仓库内,包装袋应堆放整齐,堆放高度应小于7米。
(3)尿素在储存和运输时,应注意防潮,保持环境干燥,通风阴凉。
(4)未用完的尿素应扎紧袋口,以防化成水,在炎热高温和多雨的季节应特别注意。
(5)在装卸时,如采用吊装作业,不要站立在吨包的下面。请将吊勾挂在吊带或吊绳的中央部位,不要斜吊,单面吊或斜拉吊吨包。不要与其它物品摩擦,勾挂或碰撞吨包,防止扎破吨包。
(6)不得已在室外保管时,吨包应放在货架上,并一定要用不透明棚布严实地盖好吨包。
2、为了避免在运输和存放生物有机肥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必须做到:
(1)运输和存放时应注意防养分挥发。在运输存放过程中注意遮荫。对于稳定性较差的复合肥,须包装严实,保持干燥,防止阳光直射。注意不与碱性肥料同库混存,以减少复合肥养分损失。
(2)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潮湿结块。应避免淋雨,存放则要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因吸湿而引起的潮湿或结块,是贮存中比较普遍的问题,空气湿度愈严重。应把复合肥放在干燥、阴凉的仓库里,堆垛离墙要有30-50厘米的距离,仓库的温度在30℃以下,相对湿度以40-70%为宜。
(3)在运输存储过程中注意防腐蚀损害。储存应用专仓分类,并设立标志。不得与瓜果、蔬菜及粮食等混放于一起,以防污染或误食中毒,更不宜用化肥袋盛装粮食等。化肥一般都具有腐蚀性,特别是过磷酸钙、氯化铵等酸性肥料,在贮存过程中极易产生挥发酸,不要把农机具如喷雾器、犁、铁桶等与复合肥放在一起,以防腐蚀损坏。
(4)在运输存储过程中注意防中毒发生。不能把碳酸氢铵、尿素、硝酸铵、过磷酸钙等化肥与种子放在一起贮存,否则会影响种子发芽率,严重时会使种子失去发芽能力。除此以外,不能将食物、农药、饲料、菌种和复合肥混存,以免发生中毒事故。
(5)在运输存储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炸。硝酸盐类化肥在贮存时要特别注意严禁烟火,切勿和易燃物品堆放一起。一旦着火,不能使用各种化学灭火剂,应先用砂土压盖再用水扑灭。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
合同协议书
合同名称 编号
买 方: 卖 方:
电 话: 电 话:
住 所: 住 所:
(买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 经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成交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采购招标文件(2)响应性文件(3)成交通知书
(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采购标的、数量、质量要求
3、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4、付款方式: 。
5、合同供货(服务)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6、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方法
8、合同的生效
9、成交企业必须按照当地防疫政策,对人员报备和消杀防疫开展相关工作。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二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
一.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的主要条款;
<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成交通知书、响应性文件和采购招标文件;
<5>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6>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
二. 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成交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包装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 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
(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采购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四.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 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合格的销售发票;
<2>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买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 索赔
16、索赔
(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八. 履约保证金
17、履约保证金
(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采购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卖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五天内
退回。
九. 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8、合同的解除
(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9、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 合同的生效
2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十一. 争议解决
21、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
(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
(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附则
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本合同仅为甲乙双方提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自行拟定合同。
第六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见响应性文件格式一);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响应性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响应性文件格式三,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
7、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响应性文件格式一)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单位:元(人民币)
投标项目名称 | ||
供货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 小写 |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 大写 |
填写说明:
1.开标时,本表中的内容与响应性文件中的投标函、货物价格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投标总价为招标范围所列全部招标项目的报价总和,并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保持一致。
3.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
4.本次报价应包含招标的设备,从采购、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两保修期(售后服务等)的人民币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了货物采购、安装,包括常规配件、易损件的采购、运输、配送现场、检验试验,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成品保护、供应商的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2.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响应性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致: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响应性文件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性文件格式三,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说明:
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
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投标担保函
供应商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一起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响应性文件格式三),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
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响应性文件格式三)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7、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说明:1.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9、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主要包括:
(1)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企业须提供供应商(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自拟);
(6)供应商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7)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格式五)
2、投标分项报价表(响应性文件格式六)
3、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性文件格式八)
4、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性文件格式九)
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6、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7、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注:为方便专家评审,请投标单位在制作响应性文件时自行设置目录及页码,方便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1 、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格式五)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附响应性文件报价中规定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价的‥%
(2)本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
(4)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采购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7)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帐号
供应商单位章-------------------------
日期-------------------------------
2 、分项报价表(响应性文件格式六)
招标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六)(服务类采购项目不采用此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产地 | 规格型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质保 期限 | 单价 |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应根据货物清单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采购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性文件格式八)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如有正偏离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附后(并注明页码)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章):
4、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性文件格式九)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采购招标文件条款号 | 采购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性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章):
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6、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说明:
1.应提供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7、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说明:
1.应提供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说明:
1.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
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项目编号:AKTZBCG-2022019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阿克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栏
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招标文件已报备 采购人:阿克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备案日期:2022年 月 日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二、供应商须知12
第三章 评标办法33
一 总则26
二 响应性文件初审33
三 响应性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
四 比较与评价36
五 推荐成交候选人36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41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4
一 合同协议书44
二 合同条款44
第六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50
招标公告
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TZBCG-2022019
项目名称: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710000
最高限价(元):27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7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采购锌腐酸尿素、复合肥一批。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查阅采购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自拟);
(6)供应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7)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6日至2022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6:00,下午16: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招标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采购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应于2022年04月26日 11:00 之前将电子响应性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开标时间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性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6日 11:00
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性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性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性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8.申请获取采购招标文件前须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有: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自拟);供应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阿克陶县光明东路
联系方式:玛女士 13779038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304室
联系方式:张先生 徐女士 19190015093 0991-881052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阿克陶县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锌腐酸尿素、复合肥) 项目编号:AKTZBCG-2022019 采购内容:总氮二46.0%,锌腐酸≥0.12%粒度范围:d0.85mm-2.80mm, 包装:40kg/袋,氡挥发押制率≥10%,质量:一等,检验报告;B20%. 5*$20%.钾6%,总养分三46%,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60%,包装:40kg/袋,检验报告。以上原材料,必须出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 | ||||||||||||||||||||
2 | 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阿克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玛女士 联系电话:13779038872 |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304室 联系人:张先生 徐女士 联系电话:19190015093 0991-8810522 | ||||||||||||||||||||
4 | 最终交货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
5 | 付款方式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 ||||||||||||||||||||
6 | 供货时间 | 合同签定后7天(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
7 | 质保期 | 质保期限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 ||||||||||||||||||||
8 | 资金来源 | 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 ||||||||||||||||||||
9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 ||||||||||||||||||||
10 | 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自拟); (6)供应商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7)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1 | 供应商信用查询 |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 ||||||||||||||||||||
1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4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须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 | ||||||||||||||||||||
15 | 招标代理费 | 成交单位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由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备注 100以下 1.50% 1.50% 100-500 1.10% 0.80% 500-1000 0.80% 0.45% 1000-5000 0.50% 0.25%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0%=1.5(万元); (500-100)万元×1.10%=4.4(万元) (1000-500)万元×0.80%=4.0(万元) (2000-1000)万元×0.50%=5.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0+5.0=14.9(万元) |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备注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500 | 1.10% | 0.80% | 500-1000 | 0.80% | 0.45% | 1000-5000 | 0.50% | 0.25% | ||||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备注 | |||||||||||||||||||
100以下 | 1.50% | 1.50% | ||||||||||||||||||||
100-500 | 1.10% | 0.80% | ||||||||||||||||||||
500-1000 | 0.80% | 0.45% | ||||||||||||||||||||
1000-5000 | 0.50% | 0.25% | ||||||||||||||||||||
16 | 最高投标限价 | 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上限:综合单价,其响应性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
17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性文件均保持有效。 | ||||||||||||||||||||
1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伍万元整) | ||||||||||||||||||||
18 | 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等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6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前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确认到账后,持银行交款单、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与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联系换取票据收据,项目开具的票据收据原件须扫描上传,标书内附有此票据收据。 2、投标保证金以保函等票据形式提交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票据原件须扫描上传,标书内附有此票据。 3、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户 名: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0465101040026944 行 名:中国农业银行阿克陶县支行营业部 行 号:103893246513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13899490005 0908-5724161 (备注:必须写清楚xx公司xx项目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成交供应商持合同和票据收据5日内办理; 2、未成交供应商持收据5日内办理;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领取,超过退还时限,不承担延后退还责任。 | |||||||||||||||||||||
19 | 响应性文件形式 | 电子响应性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和“备份响应性文件”,在响应性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性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性文件。 2、“备份响应性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性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性文件。 | ||||||||||||||||||||
20 | 响应性文件份数及要求 | 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 2、每份电子响应性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 3、待开标结束后,成交企业请于2022年04月30日19:00前提供纸质响应性文件(一正三副)并承诺与纸质响应性文件内容一致的承诺书至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304室)。供应商可采用邮寄方式提供纸质版响应性文件(收件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304室,收件人:张先生,电话:13150490982),费用自行承担。 | ||||||||||||||||||||
21 | 响应性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性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响应性文件。 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的投标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性文件接收回执。 | ||||||||||||||||||||
21 | 响应性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2.备份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性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响应性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1737415583@qq.com,接收人:张先生,电话:19190015093),“备份响应性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采购招标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性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a.备份响应性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响应性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性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响应性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性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响应性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22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 ||||||||||||||||||||
2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性文件 | ||||||||||||||||||||
24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随机抽取。 | ||||||||||||||||||||
25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候选人 | 是,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 ||||||||||||||||||||
26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 ||||||||||||||||||||
27 | 履约担保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不超过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建设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
28 | 采购招标文件领取 | 时间:2022年04月06日至2022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6:00,下午16: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招标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采购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 ||||||||||||||||||||
29 | 重要说明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性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性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 ||||||||||||||||||||
29 | 重要说明 | 1、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 (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 (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3)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招标文件前须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企业须提供供应商(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自拟)、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响应性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性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响应性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性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响应性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1737415583@qq.com,接收人:张先生,电话:19190015093),备份响应性文件可以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性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备份响应性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采购招标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性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6)响应性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性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性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性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性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性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性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投标无效。 (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8)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 2、供应商认为采购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招标文件之日(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招标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招标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 ||||||||||||||||||||
备注 | 供应商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货期(服务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人及联系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本项目控制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标包划分:
3.1本项目划分: 1 个标包。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综合单价 。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供应商资格:
7.1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响应性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供应商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8. 投标费用
8.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如需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
10.3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供应商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
11.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性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招标代理费
12.1成交单位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由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备注 |
100以下 | 1.50% | 1.50% | |
100-500 | 1.10% | 0.80% | |
500-1000 | 0.80% | 0.45% | |
1000-5000 | 0.50% | 0.25%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0%=1.5(万元);
(500-100)万元×1.10%=4.4(万元)
(1000-500)万元×0.80%=4.0(万元)
(2000-1000)万元×0.50%=5.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0+5.0=14.9(万元)
13.供应商应注意的事项
13.1供应商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3.2 供应商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13.3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
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5本项目只接受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供应商参与投标。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6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配送、验收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本地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采购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二)采购招标文件
15. 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采购招标文件。
16. 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
16.1 采购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文本
第七章 采购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6.2 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6.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供应商应在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
16.4供应商认为采购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招标文件之日(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招标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采购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性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采购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采购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采购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 “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采购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采购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性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
17.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17.4 采购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采购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采购招标文件的发出
18.1 采购招标文件、采购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
19. 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成交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供应商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成交(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性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2除采购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性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
21.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开标一览表(见响应性文件格式一);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性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响应性文件格式三,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
(7)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0)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需提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见响应性文件格式四,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21.2 商务及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格式五)
(2)投标分项报价表(响应性文件格式六)
(3)货物说明一览表(响应性文件格式七)
(4)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性文件格式八)
(5)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性文件格式九)
(6)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条件的供应商提交)
6-1《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响应性文件格式十)
6-2《制造商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响应性文件格式十一)
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性文件格式十二)
(7)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8)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9)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21.3响应性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性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响应性文件应对采购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响应性文件格式应按本采购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采购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对采购招标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采购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
(4)响应性文件为电子响应性文件,电子响应性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
(5)响应性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响应性文件撤回;响应性文件未按时解密也未提供备份响应性文件的,亦视为响应性文件撤回。
22.投标报价
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2.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
22.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2.4供应商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按货物总量乘以货物单价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括:货物本身价格、选购、保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费、损耗、技术指导、税金费用、随产品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随产品资料费、技术服务费、技术考察费、培训费、安装费、调试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成交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22.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响应性文件报价为含税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2.8供应商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9如响应性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
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采购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2.12供应商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成交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2.13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响应性文件中说明;无论供应商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23. 投标有效期
2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性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 投标保证金
2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性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4.2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
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性文件;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24.4投标保证金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4条规定执行。
(四)响应性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
25.响应性文件的制作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性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响应性文件,不按采购招标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响应性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响应性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性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六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响应性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份电子响应性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性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响应性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3)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性文件视同未提供。
(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5)若供应商不按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响应性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
26.响应性文件的上传
(1)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jmbs”格式):
a.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性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响应性文件(“.bfbs”格式):
a.供应商可以将备份响应性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性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响应性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指定接收邮箱最终收到的文件为准,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接收人邮箱:1737415583@qq.com,接收人:张先生,电话:19190015093);
b.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性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性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性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27.响应性文件的递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性文件。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响应性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收。
(2)备份电子响应性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备份电子响应性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
(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28.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响应性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性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响应性文件。
(五)开 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9.1开标邀请
(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
(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性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9.2开标程序(先资格、商务技术后报价)
(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响应性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响应性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公布响应性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性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疫情防控期间,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组织签署),供应商应在20分钟内通过邮件形式将经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737415583@qq.com ,逾期发送或未发送的视为无异议。
(5)开启标书信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29.3 供应商资格审查”), 审查结束公布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
(6)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效供应商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再进入评审。
(7)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情况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2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
29.3 供应商资格审查:
(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首先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0.评审工作的组织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3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1.2评审专家由采购人自行组建,按1:3的比例从推荐的人员名单中以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2.1审查、评价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2.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2.3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2.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3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3. 评标原则
33.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分。
33.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3.4 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采购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4. 评委纪律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35.评标程序
35.1 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
35.2 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性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5.3 评审人员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35.4 评审人员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响应性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5.5 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响应性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在线询标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35.6 评审人员需对采购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书面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35.7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35.8 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5.9 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35.10 修改评审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6.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
36.1对于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
36.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响应性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6.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
37.错误修正的原则
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
响应性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7.1 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37.2 响应性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7.5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37.6 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招标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成交,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
37.7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响应性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
38.无效响应性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性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8.1 报名的供应商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38.2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性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38.3 响应性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8.4 未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装订;
38.5 响应性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38.6 响应性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响应性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38.7 供应商未按采购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更改响应性文件的;
38.8 《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
38.9 标项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38.10 因供应商原因编制错误造成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
38.11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38.12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招标文件中条款要求的响应性文件;
38.13 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38.14 响应性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38.15 响应性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8.16 响应性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38.17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8.18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39.废标
39.1 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
39.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9.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9.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0.突发情况处理
40.1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40.2 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41. 定标
41.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
41.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告采购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2. 成交通知书
42.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侯选人的情况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42.2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六)合同的授予
43.履约保证金
43.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不超过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
43.2 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3.3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建设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4.签订合同及公告
44.1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44.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
44.3 采购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44.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44.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七)纪律和监督
45.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45.1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6.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46.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47.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7.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7.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8.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8.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
49.质疑和投诉
49.1.供应商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9.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9.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49.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报送阿克陶财政局,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附件:
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质疑函范本
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
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我公司参加了 年 月 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其于 年 月 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
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简要描述;
3.投诉请求。
附件:
1.质疑书和质疑答复书;
2.证据材料(需注明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
3.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
投诉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投诉书正本叁份,副本 份并附电子文档。
投诉相关说明
投诉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质疑前置及时间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
二、书面方式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
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书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投诉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
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
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实施、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递交投诉书地址:阿克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监管办公室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总 则
1、一般规定
1.1本项目的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
1.2评标必须遵循邀请、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1.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1.4评标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法;
1.5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供应商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响应性文件,包括供应商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原响应性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2、评标组织机构的组成
2.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七人以上单数。采购人应当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专家。采购人对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标专家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评标专家。
2.2评标工作组由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并接受其领导。
2.3评标委员会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标、撰写技术、商务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回收,整理、汇总评标资料。
3、评标委员会职责
3.1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3.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4、评标委员会义务
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4.2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4.5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4.6配合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 评标程序
5.1本次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响应性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2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
5.3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值,各位评委单独就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采购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名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名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二 响应性文件初审
6.资格性审查:
6.1评审细则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是、否)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投标企业1 | 投标 企业2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2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3 | 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4 |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5 | 投标企业须提供供应商(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6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7 | 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自拟)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8 | 供应商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9 | 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拟)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10 | 保证金收据或保函等保证金缴纳凭证 | ||
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6.2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
7.符合性审查
7.1评审细则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是 | 否 | |
审 查 标 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 ||
审 查 标 准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
审 查 标 准 | 3 | 只有一个方案投标。 | ||
审 查 标 准 | 4 | 响应性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审 查 标 准 | 5 | 对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 ||
审 查 标 准 | 6 | 满足采购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 ||
审 查 标 准 | 7 | 供货时间、供货地点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 | ||
审 查 标 准 | 8 | 售后服务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 | ||
审 查 标 准 | 9 | 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 | ||
审 查 标 准 | 10 | 供应商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7.2评委会判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7.3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7.4供应商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供应商的异议进行复议
7.5只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温馨提示:响应性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 响应性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
8.1对于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
8.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响应性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8.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
9.错误修正的原则
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
响应性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9.1 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9.2 响应性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9.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9.5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9.6 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招标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成交,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
9.7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响应性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
四 比较与评价
10.1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性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0.2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响应性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打分。其中,商务评估、技术评估、价格评估的评分权值(详见附件1)。
10.2.1评委打分办法
(1)参加评分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
(2)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采购招标文件、响应性文件、提供的正式试验数据、质询澄清中的文字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
(3)评分主要是为比较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和技术综合排序。
(4)评委打分采取记名形式。
(5)各评委根据提供的技术打分表独立自主打分,任何人不得要求评委统一打分或统一确定等次顺序。
(6)对打分表中的每项条款,各评委应根据响应性文件、澄清材料、采购招标文件要求,按满足的程度给供应商打分。
(7)评分程序
1)就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对照整理出商务、技术评标因素对比表、偏差表,并在经过校核的基础上逐项打分。
2)各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后,将评分表交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分数统计。
3)最终汇总表中各供应商得分应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8)评分标准和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一、价格部分(30分) | |||
1 | 报价部分 | 30分 | 完全满足采购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系数×100(权重系数指投标报价的标准分值即30分,系数为30%)。 |
二、商务及技术部分(70分)(根据需求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 |||
1 | 类似业绩 | 15分 | 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1月1日(含)至今的类似的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15分。(说明: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项目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扫描件) |
2 | 文件规范性 | 10分 | 响应性文件规范(满分10分);响应性文件制作规范、完整、目录明晰、附件齐全、综合评价、范围0-10分。 |
3 | 财务状况 | 5分 | 根据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分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得3-5分;差的得0-3分; |
3 |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 6分 | 1、在疆外设有详细健全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的不得分; 2、在疆内设有详细健全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的得2分; 3、在喀什或克州地区设有详细健全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的得4分; 4、在阿克陶县设有详细健全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的得6分; (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有固定的场所,提供详细的网点全称、地址、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注:不限企业注册地,以有效证明为准(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
4 |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 8分 | 供货期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每提前一天得4分,满分8分; |
5 |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 6分 | 货物包退包换及售后承诺:综合评分,范围0-6分 |
6 | 技术部分 | 20分 | 技术指标、参数完全符合采购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0分,范围0-20分。 |
10.2.2价格评分方法
满足采购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
五 推荐成交候选人
11.1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11.2如出现报价相同情况,则由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
12.无效投标条款
12.1响应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拒收:
(1) 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性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
(2)所有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响应性文件的解密工作【供应商使用其有效加密锁(CA锁)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提供有效CA锁对其响应性文件进行解密的,其响应性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响应性文件,可导入备份响应性文件。备份响应性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响应性文件被否决。
12.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资格审查中未上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上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供应商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
(5)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
(6)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8)被暂停营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1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3)供应商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报名的;
(14)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15)供应商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16)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12.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 响应性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经监督部门核准的;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性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3)响应性文件没有对采购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4)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均不得高于采购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采购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6)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7)未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响应性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12.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响应性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供应商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8)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项目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阿克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一个集多种专业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农业技术服务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承担着全县范围内的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新肥料的试验、示范、推广,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农作物栽培技术规程的规定,土壤肥力监测,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有害生物的监控,农药市场管理等国家公益性行政职能,以及组织实施全县性的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与理论基础,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区域内,能较好的完成各项新技术推广、演示、示范、试验等工作,有效的推动了本县区域内农业技术的进步,为阿克陶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稳产能、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为主攻方向,为有效推进农业生产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县范围内,对小麦、玉米、棉花、蔬菜及特色种植作物进行补助,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达到18.5万亩,提高全县的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全县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序号采购商品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锌腐酸尿素总氮≧46.0%,锌腐酸≧0.12%,氨挥发抑制率≧10%,粒度范围:d0.85mm-2.80mm,包装:40kg/袋,质量: 一等,检验报告300吨2复合肥氮:磷:钾≧45%,氮:磷:钾—20:15:10,有机质≧ 18%,腐植酸≧8%,包装:40kg/袋,检验报告 400吨序号采购商品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锌腐酸尿素总氮≧46.0%,锌腐酸≧0.12%,氨挥发抑制率≧10%,粒度范围:d0.85mm-2.80mm,包装:40kg/袋,质量: 一等,检验报告300吨2复合肥氮:磷:钾≧45%,氮:磷:钾—20:15:10,有机质≧ 18%,腐植酸≧8%,包装:40kg/袋,检验报告 400吨
二、项目其他要求
(一)项目的服务期限
1、供货期:合同签定后7天(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3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若第一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取消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并最终按货物总量乘以货物综合单价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括(包含但不限于):货物本身价格、选购、保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费、损耗、技术指导、税金费用、随产品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随产品资料费、技术服务费、技术考察费、培训费、安装费、调试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成交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三)付款方式和供货地点
1、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质保
1、质保金: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质保期:质保期限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五)质量标准
1、运输、搬运、保险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2、产品质量标准:采购招标文件有具体要求的,应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招标文件没有具体要求的,应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六)验收
1、满足验收条件后,供货商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有权邀请与本项目采购内容中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验收,并对采购商品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
2、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验收应按采购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货商应为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手册,且供货商提供的货物为目前最新版本。采购人对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3、验收中发现货物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合同的规定,供货商必须及时免费更换全新合格的货物,并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七)售后服务
1、提供365*24小时服务咨询电话,方便随时解决简单使用问题。
2、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及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供货,质量达到合格,如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采购方有权退货,因退货而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采购人下达送货通知后,供货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送货,在双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清点货物等。
3、凡有要更换的,响应时间应在2小时内。
(八)其他
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性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采购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成交企业必须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4、投标人须提前安排专业人员随时为采购人全程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九)运输与保管
1、锌腐酸尿素运输保管中的注意事项:
(1)可用汽车、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运输。运输和装载工具应该干净、平整、无突出的尖锐物,以免刺穿、刮破包装袋。
(2)在装货,卸货和堆放时都要保持集装袋直立。不要在地上或混凝土上拖行。应贮存于场地平整,库房阴凉、通风处。干燥的仓库内,包装袋应堆放整齐,堆放高度应小于7米。
(3)尿素在储存和运输时,应注意防潮,保持环境干燥,通风阴凉。
(4)未用完的尿素应扎紧袋口,以防化成水,在炎热高温和多雨的季节应特别注意。
(5)在装卸时,如采用吊装作业,不要站立在吨包的下面。请将吊勾挂在吊带或吊绳的中央部位,不要斜吊,单面吊或斜拉吊吨包。不要与其它物品摩擦,勾挂或碰撞吨包,防止扎破吨包。
(6)不得已在室外保管时,吨包应放在货架上,并一定要用不透明棚布严实地盖好吨包。
2、为了避免在运输和存放生物有机肥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必须做到:
(1)运输和存放时应注意防养分挥发。在运输存放过程中注意遮荫。对于稳定性较差的复合肥,须包装严实,保持干燥,防止阳光直射。注意不与碱性肥料同库混存,以减少复合肥养分损失。
(2)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潮湿结块。应避免淋雨,存放则要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因吸湿而引起的潮湿或结块,是贮存中比较普遍的问题,空气湿度愈严重。应把复合肥放在干燥、阴凉的仓库里,堆垛离墙要有30-50厘米的距离,仓库的温度在30℃以下,相对湿度以40-70%为宜。
(3)在运输存储过程中注意防腐蚀损害。储存应用专仓分类,并设立标志。不得与瓜果、蔬菜及粮食等混放于一起,以防污染或误食中毒,更不宜用化肥袋盛装粮食等。化肥一般都具有腐蚀性,特别是过磷酸钙、氯化铵等酸性肥料,在贮存过程中极易产生挥发酸,不要把农机具如喷雾器、犁、铁桶等与复合肥放在一起,以防腐蚀损坏。
(4)在运输存储过程中注意防中毒发生。不能把碳酸氢铵、尿素、硝酸铵、过磷酸钙等化肥与种子放在一起贮存,否则会影响种子发芽率,严重时会使种子失去发芽能力。除此以外,不能将食物、农药、饲料、菌种和复合肥混存,以免发生中毒事故。
(5)在运输存储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炸。硝酸盐类化肥在贮存时要特别注意严禁烟火,切勿和易燃物品堆放一起。一旦着火,不能使用各种化学灭火剂,应先用砂土压盖再用水扑灭。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
合同协议书
合同名称 编号
买 方: 卖 方:
电 话: 电 话:
住 所: 住 所:
(买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 经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成交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采购招标文件(2)响应性文件(3)成交通知书
(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采购标的、数量、质量要求
3、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4、付款方式: 。
5、合同供货(服务)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6、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方法
8、合同的生效
9、成交企业必须按照当地防疫政策,对人员报备和消杀防疫开展相关工作。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二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
一.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的主要条款;
<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成交通知书、响应性文件和采购招标文件;
<5>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6>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
二. 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成交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包装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 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
(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采购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四.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 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合格的销售发票;
<2>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买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 索赔
16、索赔
(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八. 履约保证金
17、履约保证金
(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采购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卖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五天内
退回。
九. 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8、合同的解除
(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9、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 合同的生效
2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十一. 争议解决
21、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
(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
(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附则
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本合同仅为甲乙双方提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自行拟定合同。
第六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见响应性文件格式一);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响应性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响应性文件格式三,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
7、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响应性文件格式一)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单位:元(人民币)
投标项目名称 | ||
供货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 小写 |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 大写 |
填写说明:
1.开标时,本表中的内容与响应性文件中的投标函、货物价格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投标总价为招标范围所列全部招标项目的报价总和,并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保持一致。
3.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
4.本次报价应包含招标的设备,从采购、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两保修期(售后服务等)的人民币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了货物采购、安装,包括常规配件、易损件的采购、运输、配送现场、检验试验,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成品保护、供应商的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2.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响应性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致: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响应性文件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性文件格式三,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说明:
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
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投标担保函
供应商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一起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响应性文件格式三),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
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响应性文件格式三)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7、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说明:1.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9、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主要包括:
(1)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企业须提供供应商(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自拟);
(6)供应商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7)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格式五)
2、投标分项报价表(响应性文件格式六)
3、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性文件格式八)
4、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性文件格式九)
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6、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7、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注:为方便专家评审,请投标单位在制作响应性文件时自行设置目录及页码,方便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1 、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格式五)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附响应性文件报价中规定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价的‥%
(2)本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
(4)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采购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7)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帐号
供应商单位章-------------------------
日期-------------------------------
2 、分项报价表(响应性文件格式六)
招标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六)(服务类采购项目不采用此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产地 | 规格型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质保 期限 | 单价 |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应根据货物清单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采购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性文件格式八)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如有正偏离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附后(并注明页码)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章):
4、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性文件格式九)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采购招标文件条款号 | 采购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性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章):
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6、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说明:
1.应提供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7、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说明:
1.应提供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说明:
1.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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