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22.7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578-3012092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蓝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俊君0578-334095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缙云县火车站广场及停车场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公示
 
 
一、招标条件
缙云县火车站广场及停车场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发改投资〔2024〕2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丽水蓝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工程总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缙云县火车站广场及停车场改造提升工程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火车站区块。建设范围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4552.2平方米,其中东广场及火车站房用地面积9880.44 平方米,西广场用地面积 5695.68 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8976.08平方米。现有火车站站房建筑面积 4251平方米(不含周边行车室等独立辅助用房)。主要内容包括总平面调整、站房建筑改造、完善无障碍设计、设备和基础设施改造等(包括涉铁部分火车站施工期间安全监测、评估)。工程概算总投资5322.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56.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61.25万元,工程预备费204.72万元,涉铁管理费318.65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具体内容如下:
2.2.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图、现场服务、合同签订至项目审计完成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涉及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额赔偿。
2.2.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2.2.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地理信息测量、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除必须由发包人委托并支付的费用外,其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2.2.5本项目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费用在施工总承包服务费中自行考虑。
2.3工期要求:175日历天(道路部分于2025年1月1日前完工)。
2.4质量要求:
2.4.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4.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且只允许1家设计单位;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以设计单位投标人作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中一人)为同一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类(道路、给排水专业)或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市政类(道路、给排水)专业或工程管理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 3.8 条要求的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拟派施工负责人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且无在建工程。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4年    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六、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
6.3(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七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8日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丽水蓝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88号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大桥南路999号二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陈俊君
联系电话:0578-3012092                   联系电话:0578-3340958、18268901002
 
 
监督部门: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电话:0578-3270021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7楼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1日
 
附件下载:
缙云县火车站广场及停车场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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