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建立“2018年度当涂县政府性投资和村(社区)集体投资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政府性投资和村(社区)集体投资零星工程(以下简称“零星工程”)施工发包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当涂县政府性投资和村(社区)集体投资零星工程统一进场简易交易监管规定(试行)》,借鉴外地经验,经研究,决定建立当涂县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以下简称“零星工程库”),并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建零星工程库类别
根据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资质类别(绿化企业无资质要求),建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应专业类别的零星工程库,但符合入库条件同类资质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不建库。
二、 零星工程库适用范围
我省规定的现行招标限额(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下、我县下列规定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
(一)县直单位(含所属单位)及开发园区(含所属单位)和乡镇需要发包的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二)村(社区)需要发包的单项合同估算价1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三、入库企业条件
(一)已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办理投标企业登记的企业。
(二)根据《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规定,申请企业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管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公布日距申请入库材料集中审查日超过相应的规定期限。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绿化企业无需提供资质证书),且工商注册地为当涂县的企业法人。
(四)申报各类别零星工程库的企业,还需分别提供2014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一个此类别单项合同50万元(含)以上工程施工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施工合同(施工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审查小组不予认可。
注:竣工验收报告是指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盖章确认的验收报告。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入库程序
(一)材料提交(申请入库需提交的材料、提交时间、提交地点)
1、申请入库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2018年度当涂县零星工程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3);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实行“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含证书主项资质页及所有增项资质页);
注:电力或输变电施工企业还需附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类许可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绿化企业无需提供此证书);
(6)申报该类别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
(9)零星工程库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注:应征文件及附件在相应位置标明需要签字、盖章的,必须满足签字、盖章要求,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入库企业单位公章。否则,企业提交的应征文件不予接收。提交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入库资格。如企业提交的材料不全或证明不充分,审查小组将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查证,导致不能入库,后果企业自负。
2、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 4月9 日至2018年 4月18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收材料(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收材料)。
3、材料提交地点:当涂县公管局(姑孰镇于湖路58号)二楼备案审查股。联系人:范令荣,联系电话:0555-6797972。
注:申请入库企业,须按照本次征集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纸质《应征文件》材料,必须胶装成册,否则不予接收(具体格式见附件2)。报名时留存联系电话应处于正常可通话状态,否则可能导致不能成功入库,其后果由申请入库企业自行承担。
(二)申请材料接收、审查与结果公示
1、申请材料接收
当涂县公管局备案审查股负责接收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收材料),填写材料接收表,并汇总报名情况。
2、缴纳零星工程投标保证金
申请入库企业在提交申请入库材料时,每家须交纳零星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交纳凭证复印件随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收款人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由申请入库企业自选以下银行):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涂支行
账 号:1306020919026440357
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涂支行
账 号:179707420531
对经审查不符合入库条件企业,零星工程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申请企业。
3、组织集中审查
1)集中审查时间:2018年 4 月 20 日上午10:00开始
2)集中审查地点:县公管局二楼第一评标室
3)集中审查人员:由县公管局和县住建委各1名代表以及从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共7人组成审查小组进行集中审查。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于2018年 4 月 20 日上午8:00-10:00前到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姑孰镇于湖路58号)一楼第一开标室,提交报名材料的各项原件,10:00以后一律不再接收提交的原件资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8:00-9:00之间,接收报名序号为1-50号的企业提交的各项原件;9:00-10:00之间,接收报名序号为51及以上的企业提交的各项原件(原件须用档案袋包装,写明企业名称、原件的目录内容、原件数量),县公管局工作人员负责现场接收,清点提供的原件是否和目录内容及数量一致,并相互签字确认。如发现提供的原件和目录内容及数量不一致,工作人员现场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修正。如企业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各项材料原件导致不能成功入库的,其后果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审查小组于2018年 4 月 20 日上午10:00时起,对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查验。
4、审查结果公示
通过审查的企业,由县公管局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示3日。
5、确定正式入库企业名单。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零星工程库管理。
6、零星工程库建库周期
零星工程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本次征集建立的零星工程库使用期限为一年,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 4 月30日止(政策调整等除外)。
五、比选程序
1、零星工程施工发包通过在已报名的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库内企业中,采取摇号即比选方式产生承包单位,不再从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织评审。
2、入库企业根据发布的零星工程比选公告要求,自主决定是否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报名参加比选,如网上报名成功,即可自动获取报名序号。
3、比选由工程发包单位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及到场的报名企业人员共同参与,报名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派员到比选现场。比选现场由县公管局派员现场监督,监控设备同步录音录像。
4、具体比选规则见零星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5、比选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进行公示。
6、工程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并报县公管局备案。
六、入库企业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我县零星工程使用零星工程库交易时,入库企业成为简易交易的候选企业;
2、入库企业不得有恶意竞争、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或破坏比选秩序的行为;
3、申请入库企业提交的材料及联系电话,如有变动更改,须及时报送当涂县公管局备案审查股备案,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4、入库企业应遵守马鞍山市以及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有关制度规则,主动接受当涂县公管局的日常监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本公告由当涂县公管局负责解释。
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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