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夏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6
公告正文
一、招标项目: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石岩外国语学校学生校外配餐服务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招标方式: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及现场考察,最终投票确认)
  四、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2018】8号文)、《宝安区教育局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19】83号文)、《《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校内午餐午休管理暂行办法》(【2023】12号文)要求,我校接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采用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配餐企业的选择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欢迎合格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石岩外国语学校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约2100人(实际用餐人数以最终确定午餐人数为准),投标公司应意识到可能出现的情况,如实际就餐学生人数可能会有增减等。学校对可能出现的就餐人数减少情况不做任何保证。
  五、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内注册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各项证照合法、齐全。
  2、参与投标的配餐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或要求:
  (1)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企业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集体配餐单位在供餐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许可标准。
  (3)集体配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达到A级,须提供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厨房的量化评级表。有多家厨房的,只提供拟为石岩外国语学校供餐厨房数据。
  (4)集体配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向宝安市场监管局备案,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
  (5)集体配餐单位应采取“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形式对现场操作予以公示监督。
  (6)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合《通则》的规定,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投标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厨房照片及内景图片,并说明中央厨房的管理、技术和人员亮点。
  (7)集体配餐单位应建立常用菜式图库,明确食品原辅料及操作流程,不得随意增设新菜品。校外集体配餐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严禁校外集体配餐配送高风险食品,禁、慎用食品类别(品种)。
  (8)集体配餐单位提供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配料、洗洁等有健全的原材料采购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并提供主要供应商资质。
  (9)集体配餐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
  (10)集体配餐单位应在加工环节完成独立包装,不得在学校进行分餐。
  (11)集体配餐单位应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配送清单的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配送清单应至少一式三联,学校和集体配餐单位应留存每批次的配送清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
  (12)集体配餐单位应采用热力消毒的方式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清洗消毒的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设专供存放清洁餐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13)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1名以上具备高级资质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4)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具有快速检测食品原料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理化指标和检验食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以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大肠菌群等项目的能力。集体配餐单位应对加工制作的每批次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5)集体配餐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提供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留样不得少于200g并密闭于清洁容器内,冷藏48小时。留样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6)提供近半年内(截止招标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包括所有食品、学生餐用具等)的送检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集体配餐单位应主动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送检食品应覆盖为学校提供的所配餐品种。
  (17)集体配餐单位的配送方式为热链配送,热链配送食品应在制作完成2小时内通过加温保温设备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C以上,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4小时。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8)集体配餐单位应向招标小组详细说明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等,以及日常管理,包括食材采购验收、人员管理、设备设施消毒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制作情况包括加工工艺、制作过程、配送方式等。集体配餐单位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备查验。
  (19)自觉接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所售食品的相关票证和购销台帐。
  (2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解决消费纠纷。如因食材质量问题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配送公司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1)中标企业需承诺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如果违反,将向上级反映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备注:以上涉及的所有证件、证书合同,交复印件(盖上公章),必要时验原件(按上面1至21顺序准备材料)
  六、合同期限
  中标公司经营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7月20日。合同期满后,如果经营效果获得学校学生及家长好评,满意度高,经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成员讨论并报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续签,续签期限一年,不超过两次(即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七、管理及要求
  1.因中标方配送的午餐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由中标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2. 本校学生午餐实行分班管理,配餐公司须在11:40将餐食分送到学校要求的楼层教室,并负责餐后泔水的收纳清运。配餐公司必须有应急预案,防止配餐未能及时运送至我校而造成用餐延误。
  3.为确保饮食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权对中标方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察、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
  八、标书要求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3. 标书的文件复印件,相关说明的文字、图片资料等,要求A4纸应打印,不得有涂抹或修改。如有涂抹或修改必须在修改部位加盖公章。
  4.标书要求有五本,正本一本,副本四本,电子光盘一份,须装袋密封加盖企业印章。
  5.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7月6日16:30前)现场递交到学校(超时送达的资料不予收取),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修改。
  递交资料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8号石岩外国语学校办公楼103安全办公室。
  收取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联系人:夏老师,电话:0755-27605861
  4.我校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综合评分方法及步骤
  1.在不少于5家(含5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况下,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汇总。
  2.由配餐招标工作小组的成员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表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3.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5名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也可提出到该企业正在供餐的学校,由配餐招标工作组成员选择其中一批次学生餐进行试餐。考察后,综合考虑企业实力、餐品质量、供餐价格、服务亮点和优势等因素,由配餐招标工作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确定供餐企业的最终名次。
  4.我校将确定5家预中标单位,用餐学生人数小于等于500人时由得票数第一的企业供餐,大于500人时,由得票数第一、二的企业共同供餐。得票数第三至五的企业作为应急供餐单位。学校将与首选供餐企业签订供餐合同,在首选供餐企业因故无法供应的时候,则依得票数高低顺序启动备用供餐企业。学生午餐价格由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和配餐企业协商确定后,由配餐企业向各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收取。
  十、相关时间、地点安排
  1.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7月2日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6日16: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4年7月7日
  学校配餐招标工作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分,分数由高到低依次优选5家作为候选配餐公司,并进行公示。
  4.实地现场考察时间:2024年7月8日
  组织学校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到候选配餐公司实地现场考察或到该企业正在供餐的学校选择其中一批次学生餐试餐。
  5.无记名投票时间:2024年7月8日
  6.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石岩外国语学校办公楼206会议室
  学校办公室:27605861
  区教育局安全科:23019989
  区教育局纪检室:27751319
  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石岩外国语学校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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