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辅助送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辅助送达服务
金额
3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m-cg-2024053
预算金额
39万元
招标公司
新津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
冯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徐先生028-81288937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7/0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09
公告正文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辅助送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M-CG-2024053)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辅助送达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万元/年,招标人为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辅助送达服务,现采购一名供应商负责完成成都市新津区 人民法院纯一般诉讼文书/纯裁判文书电子电话送达、一般诉讼文书电子电话送达+裁判文书 电子电话送达、直接电子送达、软件运维服务等相关辅助服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辅助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辅助送达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8.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9.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 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8号盈创空间2栋813现场获取。本项目磋商 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场售卖,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 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 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12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8号盈创空间2栋81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9日12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8号盈创空间2栋813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迎宾大道212号 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028-825560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8号盈创空间2栋813 联系人: 徐先生 电 话: 028-81288937 电子邮件: 22166530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珙 +|士/ y: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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