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竞争性磋商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项目地块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公告
金额
68.79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8832022ccs00004
预算金额69.52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359-8333373
中标公司山西恩杰赛斯地震安评服务有限公司68.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8832022CCS00004
二、项目名称: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项目地块地震安全性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项目地块地震安全性评价 | 对开发区陕建(运城)建设有限公司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华兆东南(运城)绿色建筑集成有限公司装配式钢结构配套部品部件生产区和绿色智能建造装备区项目、运城市景胜中学项目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 | 投标报价:687900(元) | 山西恩杰赛斯地震安评服务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26号B座8层(进驻太原和空间企业孵化园管理有限公司088号) | 91140100MA0JXQQ6XP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项目地块地震安全性评价 |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项目地块地震安全性评价 | 对开发区陕建(运城)建设有限公司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华兆东南(运城)绿色建筑集成有限公司装配式钢结构配套部品部件生产区和绿色智能建造装备区项目、运城市景胜中学项目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 | 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山西省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验收。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 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山西省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腾,郭起东,翟初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人民币104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地 址:运城市涑水街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59-2578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金水湾小区1号楼21层
联系方式:19935958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9935958602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开发区地震服务).doc招标文件(开发区地震服务).doc
398.4K
诚
\n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项目地块地震安全性评价
\n竞争性磋商文件
\n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二零二二年五月
\n目录
\n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n第二章 磋商须知附表3
\n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8
\n第四章 合同条款18
\n第五章 采购需求20
\n第六章 评审办法20
\n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28
\n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n\n\n\n\n\n项目概况\n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项目地块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n |
一、项目基本情况
\n1.项目编号:1408832022CCS00004
\n2.项目名称: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项目地块地震安全性评价
\n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4.预算金额:695268元
\n5.采购需求:对开发区陕建(运城)建设有限公司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华兆东南(运城)绿色建筑集成有限公司装配式钢结构配套部品部件生产区和绿色智能建造装备区项目、运城市景胜中学项目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n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n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n(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中,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n三、获取招标文件
\n1.时间: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n(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n3.方式:只允许线上获取。
\n4.售价:免费获取。
\n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n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n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陆政采云客户端投标
\n3.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n4.开标地点: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金水湾1号楼21层会议室
\n五、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六、其他补充事宜
\n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n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n地 址:运城市涑水街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n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n项目联系方式:0359-2578896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金水湾小区1号楼21层
\n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n项目联系方式:0359-8333373
\n第二章 磋商须知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条款名称\n | \n具体内容规定\n |
\n1\n | \n采购项目名称\n | \n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项目地块地震安全性评价\n |
\n2\n | \n采购方式\n | \n竞争性磋商\n |
\n3\n | \n采购人\n | \n名 称: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n地 址:运城市涑水街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n项目联系人:郭先生\n项目联系方式:0359-2578896\n |
\n4\n | \n采购代理机构\n | \n名 称: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金水湾小区1号楼21层\n项目联系人:张先生\n项目联系方式:0359-8333373\n |
\n5\n | \n采购预算金额\n | \n695268元\n |
\n6\n | \n服务期\n | \n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n |
\n7\n | \n质量要求\n | \n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山西省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验收。\n |
\n8\n | \n供应商资格条件\n |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n(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中,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n |
\n9\n | \n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n | \n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 \n |
\n10\n | \n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n | \n2022年0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n |
\n11\n | \n备选方案\n | \n不接受\n |
\n12\n | \n投标保证金\n | \n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n2.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n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玖佰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1408832022CCS00004\n4.缴纳账户信息:\n开户名: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支行\n行号:304181011066\n账号:11761000000680596\n |
\n13\n | \n响应文件份数及制作\n要求\n | \n1.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word格式)一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后邮寄或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特殊情形的开标评标及项目存档使用;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n2.电子投标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n3.供应商要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n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n |
\n14\n | \n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n | \n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项目地块地震安全性评价响应文件 \n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n磋商供应商名称: \n磋商供应商地址: \n磋商供应商联系人: \n磋商供应商联系电话: \n |
\n15\n | \n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n | \n请登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n |
\n16\n | \n响应文件有效期\n | \n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n |
\n17\n | \n履约保证金\n | \n无\n |
\n18\n | \n招标代理费\n | \n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成交服务费人民币壹万零肆佰元整。\n |
\n19\n | \n资格审核资料及要求\n | \n1.若为法定代表人需上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n2.营业执照;\n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n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n5.磋商供应商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及明细表(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授权委托人、项目班子成员、必须在明细中;如授权委托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为离退休人员,不再提供社保凭证及明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n6.磋商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工资明细表(授权委托人、项目班子成员须在明细中);\n7.磋商供应商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n8.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9.投标保证金交款单;\n10.2021年度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n11.中小企业声明函\n注:以上材料扫描件均要求清晰可见,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清晰致使评审专家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 |
\n20\n | \n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n | \n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n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n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n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n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n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n |
\n21\n | \n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n | \n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n(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n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n(1)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n(2)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n(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n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n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n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n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n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三章 响应文件组成),并附相关证明材料。\n⑥残疾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5、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为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n6、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n |
\n22\n | \n其他要求\n | \n投标文件电子版的解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无须到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供应商账户对所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超过规定的解密时间将无法解密、将失去投标资格。\n本项目最终报价要求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发出。\n |
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n一、总则
\n1.适用范围
\n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技术服务的采购。
\n2.定义
\n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n2.2 “磋商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
\n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n2.4“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n2.5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其它类似的义务。
\n合格的供应商
\n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技术服务的供应商。
\n3.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n3.3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n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n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n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n6.1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所有条款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
\n6.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n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
\n磋商文件
\n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n7.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
\n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n第二章 磋商须知附表
\n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n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n第五章 采购需求
\n第六章 评审办法
\n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n7.2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共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n7.3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达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n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n8.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合方式予以澄清或在平台发布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作已发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平台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n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互矛盾的,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n响应文件的编写
\n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n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n10.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n10.2磋商供应商以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n10.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n10.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n11.响应文件的组成
\n11.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部分、价格部分、商务及技术部分。
\n11.2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n12.磋商报价
\n12.1供应商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订后价格将不得变动。
\n12.2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应提供总价。
\n12.3第一次报价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n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按人民币元进行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n磋商保证金:见须知附表
\n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n15.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第一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限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n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有限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n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n16.1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有关要求编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当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有差异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n16.2每一份响应文件均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处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n16.3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n16.4电子版投标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纸质版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
\n响应文件的递交
\n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n17.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U盘(包含word格式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骑缝章。
\n电子投标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n17.2密封袋上须注明详见须知附表。
\n17.3响应文件未按第16.1和16.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n17.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n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n18.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须知表。
\n1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详见须知表。
\n迟交的响应文件
\n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n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n20.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n20.2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n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n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n21.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n21.2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n磋商小组
\n22.1采购人从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3人以上单数)。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n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n23.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n响应文件的澄清
\n24.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
\n24.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某些问题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由其授权委托代表签章。磋商供应商的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
\n24.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n24.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n特别注意事项
\n25.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
\n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
\n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n相互串通磋商供应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供应商);
\n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n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供应商事宜;
\n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
\n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供应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n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n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n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nH.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出现任一相同情况,包含不同投标人在不同批次投标活动中信息相同情况;
\nI.投标文件的制作、记录上传IP地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IP地址等信息出现任一相同情况。
\n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n25.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n服务期不明确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n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n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技术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
\n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
\n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
\n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的响应范围、服务期、技术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n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n26.1 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
\n26.2 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n26.3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n27.磋商过程保密
\n27.1 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n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n27.2 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n28.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n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
\n2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n29.1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n30.成交通知
\n30.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n30.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n31.履约保证金:无
\n32.签订合同
\n32.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备案,备案后将合同报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
\n32.2 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n32.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n32.4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n33.询问
\n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
\n34.质疑程序及处理
\n34.1 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之意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n(一)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
\n(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
\n(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n34.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n(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n(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n(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
\n(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n(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
\n(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n(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n(八)提起质疑的日期。
\n34.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
\n34.4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n34.5 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n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n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
\n34.6 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拒收。
\n34.7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磋商供应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交易管理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n34.8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符合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
\n34.9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n第四章 合同条款
\n 政府采购编号:
\n采购人(全称): (甲方)
\n供应商(全称): (乙方)
\n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n1.项目管理信息
\n(1)采购组织形式: 。
\n(2)采购方式: 。
\n(3)标的名称: 。
\n2.合同标的及金额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标的名称\n | \n服务内容\n | \n总价\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同金额小写: \n大写: \n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n4.付款: 。
\n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n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n□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6.组成合同的文件
\n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n(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n(2)本合同书
\n(3)成交通知书
\n(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n(5)响应文件
\n(6)谈判文件
\n(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n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n合同订立地点: 。
\n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n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n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n电 话: 电 话: 。
\n传 真: 传 真: 。
\n 开 户 银 行: 。
\n 帐 号: 。
\n注:经双方协商,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
\n第五章 采购需求
\n一、项目商务要求:
\n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n2、项目地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陕建(运城)建设有限公司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105亩)、华兆东南(运城)绿色建筑集成有限公司装配式钢结构配套部品部件生产区和绿色智能建造装备区项目(89.26亩)、运城市景胜中学项目(56.55亩);
\n3、验收标准:由采购方委托山西省地震局组织进行技术审查验收,并出具“山西省地震局关于下达《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项目地块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
\n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双方约定;
\n二、项目技术要求:
\n1.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山西省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验收;
\n2、编制要求
\n2.1、根据国家、省级、市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编制;
\n2.2、根据采购人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和项目总体概况编制3个地块用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评价报告和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n3、成果要求
\n编制探测区地震构造图、近场区地震构造图和目标区主要断层分布图;确定目标区在大地构造上的位置,评价目标区所在的大地构造单元的属性;评价目标区所在新构造分区单元的活动特征及其与地震活动的关系;评价目标区所在地质构造单元的地震构造环境特点;确定各发震构造特征。
\n对近场地震构造和地震活动性综合评价。包括近场区地震活动特征和发震构造的综合评价。分析目标区地震构造特征,评价目标区主要活动断层的性质、活动时代、位移和运动特征,分析目标区主要活动断层与近场区活动断层的构造联系,评价目标区范围内发震构造潜在地震活动产生地表断错的可能性。
\n目标区内以700m×700m网格状布设,并进行剪切波速测试,对主要土层取样,做动三轴试验,编制钻孔分布图、柱状图,根据钻孔资料编制目标区不同方向的控制性综合工程地质剖面图。并判别每一个钻孔位置的场地类别,并给出目标区场地类别分区图。对目标区及其附近500M范围进行地震地质灾害调查与分析。
\n建立适合本地区和本项目的地震动预测方程,计算得到目标区每个控制点处(钻孔位置)未来50年、100年超越概率63%,10%和2%以及年超越概率1×10-4的基岩峰值加速度和反应谱。通过地震反应分析,给出目标区每个控制点地面峰值加速度和反应谱曲线。编制目标区多概率水准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
\n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系统建设基于GIS平台的数据库和地理底图库, 并具备相应服务功能的技术系统。技术服务系统技术先进、界面友好、数据管理简便,方便用户使用,
\n技术服务系统交付使用后,要组织使用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定期的回访对回访出现的问题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及时沟通并解理。
\n第六章 评审办法
\n评审程序:
\n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n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n资格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若竞争性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n1\n | \n若为法定代表人需上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2\n | \n营业执照\n | \n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n |
\n3\n | \n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n | \n具备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n |
\n4\n | \n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n | \n具有气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n |
\n5\n | \n磋商供应商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及明细表(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授权委托人、项目班子成员、必须在明细中;如授权委托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为离退休人员,不再提供社保凭证及明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6\n | \n磋商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工资明细表(授权委托人、项目班子成员须在明细中)\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7\n | \n磋商供应商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8\n | \n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9\n | \n投标保证金交款单\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10\n | \n2021年度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11\n | \n中小企业声明函\n | \n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n |
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n1\n | \n供应商名称\n | \n与营业执照等名称一致\n |
\n2\n | \n响应文件签字盖章\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3\n | \n报价有效期\n | \n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n |
\n4\n | \n服务期\n | \n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n |
\n5\n | \n响应文件报价\n | \n投标报价唯一且低于(含等于)采购预算价\n |
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招标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
\n(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n(2)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n(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n(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n(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n(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n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n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进行磋商。
\n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未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n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
\n评审方法及标准:
\n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
\n评审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n | \n满分\n |
\n一、商务部分(20分)\n | \n20分\n |
\n1、供应商有效业绩(12分)\n供应商每有一项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12分。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n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指地震安全性评价方面业绩,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n | \n12分\n |
\n2、项目负责人有效业绩(6分)\n项目负责人每有一项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n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指地震安全性评价方面业绩,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与供应商有效业绩重复计分。\n | \n6分\n |
\n3、投标文件响应程度(2分)\n(1)响应文件编制内容准确、完善及清晰情况得1分,其他不得分;\n(2)对响应文件编排页码的得1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n | \n2分\n |
\n二、技术部分(70分) \n | \n70分\n |
\n1、项目服务方案(20分)\n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等进行评价;分四档进行评分,优得20分,良得15分,中得10分,差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n优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详细完整,全面满足服务要求,可行性及可操作性强;得20分;\n良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较完整,可行性及可操作性较强;得15分;\n中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完整性一般,可行性及可操作性一般;得10分;\n差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完整性差,可行性及可操作性差。得5分。\n | \n20分\n |
\n2、质量保障措施(15分)\n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的完整性、可操作性等进行评价;分四档进行评分,优得15分,良得11分,中得7分,差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n优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详细完整,全面满足服务要求,可行性及可操作性强,质量保障措施明确;得15分;\n良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较完整,可行性及可操作性较强,质量保障措施较明确;得11分;\n中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完整性一般,可行性及可操作性一般,质量保障措施较明确;得7分;\n差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完整性差,可行性及可操作性差,质量保障措施不明确。得3分。\n | \n15分\n |
\n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15分)\n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的完整性、可操作性等进行评价;分四档进行评分,优得15分,良得11分,中得7分,差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n优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详细完整,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可操作性强;得15分;\n良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完整,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可操作性较强;得11分;\n中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完整性一般,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可操作性一般;得7分;\n差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完整性差,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可操作性差;得3分。\n | \n15分\n |
\n4、投入服务的设备设施情况(15分)\n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的配备的设备、设施的完整性、适用性等进行评价;分四档进行评分,优得15分,良得11分,中得7分,差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n优评分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详细完整、适用,全面满足服务要求;得15分;\n良评分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较完整、适用;得11分;\n中评分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完整性、适用性一般;得7分;\n差评分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完整性、适用性差;得3分。\n | \n15分\n |
\n5、项目团队人员配备(5分)\n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成员每有一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人员得1分,最高得5分。\n | \n5分\n |
\n三、价格部分(10分)\n | \n10分\n |
\n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折扣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折扣报价)×10%×100,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n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n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n | \n10分\n |
备注:
\n1.评审内容需要的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应清晰的编入投标文件。
\n2.近三年是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
\n3.在磋商过程中,经磋商小组认定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确实具有唯一的指向性的,该项技术参数将不列入评价/评审标准。
\n4.供应商务必注意:与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规定有关的投标资料、证书、证件等,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完整载明,否则不予认可。
\n5.评审因素缺项或存在错误或违反国家和省建筑施工规范要求(经批准的除外)的评审因素可计零分。
\n6.计算每个磋商供应商价格部分得分以磋商小组共同认定的得分为其最终得分。
\n7.计算每个磋商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时以磋商小组各成员的算术平均为其得分,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n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n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n磋商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格式、内容、顺序编制响应文件。
\n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性的。
\n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n磋商供应商签章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n (1)凡以磋商供应商名义进行签章,必须是磋商供应商的单位公章,除有特别规定外,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
\n (2)凡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必须为个人的签字,不得以个人印章代替。
\n响应文件资料清单顺序及说明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特别提示:本表涉及磋商现场需提供原件供资格审核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与磋商现场提供的原件必须一致,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不能通过资格或符合性检查。\n | ||||
\n一、资格部分\n | ||||
\n1\n | \n若为法定代表人需上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n | \n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n | ||
\n2\n | \n营业执照\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3\n | \n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4\n | \n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5\n | \n磋商供应商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及明细表(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授权委托人、项目班子成员、必须在明细中;如授权委托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为离退休人员,不再提供社保凭证及明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6\n | \n磋商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工资明细表(授权委托人、项目班子成员须在明细中)\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7\n | \n磋商供应商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8\n | \n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9\n | \n投标保证金交款单\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10\n | \n2021年度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11\n | \n中小企业声明函\n | \n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n | ||
\n以上资料磋商供应商必须在资格审查时一次性提交,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文件即为无效文件。\n | ||||
\n二、商务、技术部分\n | ||||
\n1\n | \n竞争性磋商声明函\n | \n按磋商文件格式\n | ||
\n2\n | \n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磋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n | \n按磋商文件格式\n | ||
\n3\n | \n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情况表\n | \n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磋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n | ||
\n4\n | \n项目人员配备表\n | \n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情况表\n | ||
\n5\n | \n技术方案\n | \n项目人员配备表\n | ||
\n6\n | \n诚信投标承诺书\n | \n技术方案\n | ||
\n7\n | \n反商业贿赂书\n | \n诚信投标承诺书\n | ||
\n8\n | \n中小企业声明函\n | \n反商业贿赂书\n | ||
\n9\n |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n | \n中小企业声明函\n | ||
\n10\n | \n其他资料\n | \n | ||
\n三、价格部分\n | ||||
\n1\n | \n第一次报价表\n | \n第一次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中标以最终报价为准。\n |
备注:
\n1.表中以上资料凡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磋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均应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n2.表中以上资料不能缺项,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n响应文件格式:
\n(正/副)本
\n (项目名称)
\n响
\n应
\n文
\n件
\n供应商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n年 月 日
\n资格部分
\n磋商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1\n | \n若为法定代表人需上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n |
\n2\n | \n营业执照\n |
\n3\n | \n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n |
\n4\n | \n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n |
\n5\n | \n磋商供应商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及明细表(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授权委托人、项目班子成员、必须在明细中;如授权委托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为离退休人员,不再提供社保凭证及明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n |
\n6\n | \n磋商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工资明细表(授权委托人、项目班子成员须在明细中)\n |
\n7\n | \n磋商供应商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n |
\n8\n | \n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 |
\n9\n | \n投标保证金交款单\n |
\n10\n | \n2021年度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n |
\n11\n | \n中小企业声明函\n |
二、商务、技术部分
\n附件1:竞争性磋商声明函
\n致: (采购人)
\n你们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若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
\n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
\n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n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至时间起计算的六十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n我们同意提供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n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竞争性磋商最低的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磋商费用。
\n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
\n地址: 邮编: .
\n电话: 传真: .
\n日期: 年 月 日
\n提别提示:以上内容不得改动,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n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n供应商名称:
\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注册地址:
\n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经营期限:
\n经营范围:
\n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n特此证明。
\n\n\n\n\n\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n |
磋商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n 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3:授权委托书
\n致: (采购人)
\n磋商供应商名称: .
\n地 址: .
\n法定代表人: .
\n授权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n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任职部门及职务: .
\n身份证编号: .
\n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 .
\n 兹委托 代表我单位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进行澄清、解释、磋商,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n 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n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n 附:1.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n\n | \n |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n\n\n\n\n\n\n | \n |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章): .
\n授权委托人(签字): .
\n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3: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业主单位\n | \n合同金额\n | \n签订时间\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n日期: 年 月 日
\n后附相关项目的合同协议书。
\n附件4:项目人员配备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姓名\n | \n性别\n | \n出生年月\n | \n学 历\n | \n专 业\n | \n在本项目拟任职务\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投标人须随此表附上项目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
\n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n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5:技术方案
\n参照评定内容及标准的技术部分进行编写
\n附件6:诚信投标承诺书
\n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n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的投标;
\n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n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n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n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n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n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n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
\n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n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n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n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n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附件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n我公司承诺:
\n在 项目,我方保证做到:
\n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n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n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磋商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n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n日期: 年 月 日
\n注:本承诺书应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n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
\n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单位名称)的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项目地块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项目地块地震安全性评价(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2)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n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
\n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附件10:其他资料(如有)
\n三、价格部分
\n1.第一次 报 价 表
\n项目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1\n | \n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项目地块地震安全性评价\n |
\n投标报价\n | \n 元\n |
\n服务期\n | \n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n |
\n质量承诺\n | \n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山西省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验收\n |
\n项目负责人\n | \n |
\n备注\n | \n |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n日期: 年 月 日
\n注:
\n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费用。
\n2.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但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n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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