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园内教学区标线清除及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3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jb-zz-230530
预算金额29.38万元
招标公司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曲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园内教学区标线清除及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JB-ZZ-23053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园内教学区标线清除及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9.38万元,招标人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区标线清除、施工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园内教学区标线清除及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园内教学区标线清除及施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
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号第十七条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
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
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
间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之后】;
(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磋商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
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此项提供书面承诺书加
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5日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普惠路绿地之窗云峰B座1924)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普惠路绿地之窗云峰B座1924)
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JB-ZZ-230530
2、项目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园内教学区标线清除及施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293882.00元
6、项目概况: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区标线清除、施工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
容。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工程质量确保本工程交工验收达到交通部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标准,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9、工期要求:15个工作日。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
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或2022 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
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
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
间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之后】;
(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磋商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
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此项提供书面承诺书加
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 21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
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郑东新区普惠路绿地之窗云峰B座1924室。
3、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06 月26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普惠路绿地之窗云峰B座1924)会
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06 月 26 日 15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普惠路绿地之窗云峰B座1924)会
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
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明理路与金水东路16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06157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郑东新区普惠路绿地之窗云峰B座1924 室
联系人:曲先生,韩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907529 13253352099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明理路与金水东路166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371-630615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郑东新区普惠路绿地之窗云峰B座1924室
联系人: 曲先生,韩女士
电 话: 13253352099
电子邮件: 289534913@qq.com
奴幼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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