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赣州市第十中学心理咨询室、教师成长室装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赣州大道中创国际城3号楼271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G2020-KF-C001
项目名称:赣州市第十中学心理咨询室、教师成长室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赣州市第十中学心理咨询室、教师成长室装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赣州大道中创国际城3号楼2710)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G2020-KF-C001
项目名称:赣州市第十中学心理咨询室、教师成长室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376082.77 元
最高限价:无
(三)采购内容:
品目 |
工程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工程采购范围 |
预算总价(元) |
一 |
赣州市第十中学心理咨询室、教师成长室装修项目(国内工程) |
1 |
项 |
本工程为心理咨询室、教师成长室、小会议室、歺厅等装修改造。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施工单位自行现场勘察。 |
376082.77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所响应品目必须完整。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工程质量、材料、施工要求、工期、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10分钟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若没有对技术、商务做实质性修改或对技术、商务做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若对技术、商务做了实质性修改并提高了要求,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可高于第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7、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
9、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
(六)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3日。
(七)磋商文件的购买: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在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8月6日14:30时(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九)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7400.00),本项目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由响应供应商从各自基本账户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户名: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账号:1510020119000099508;此账号只用作收取退还响应保证金)),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付款方式:本项目不付预付款,在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之日起付70%,质保期后付30%,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付利息。
(十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
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是指参与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凭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以政府采购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参与政府采购线上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2、凡取得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已在融资平台注册且具有政府采购融资产品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金融机构的需要协助金融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配合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
4、具体规定详见赣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19]14号)。
(十二)其它要求: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参与各方的人身安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摄氏度的。
2、开标现场只允许授权委托人进入,其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签到时交给代理机构。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人:赣州市第五中学
地址:赣州市经开区金邮路6号
电话:0797-8920913
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赣州大道中创国际城3号楼2710
电话:19917955920
邮箱:361124616@qq.com
联系人:王女士
账号:1510020119000099508 (本账号只用于收取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户名: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050181095100000297 (本账号只用于收取代理服务费)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龙脑分理处
户名: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合同履行期限:30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8日 至 2020年08月0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赣州大道中创国际城3号楼2710)
方式: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赣州大道中创国际城3号楼2710)领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新赣州大道中创国际城3号楼2710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第五中学
地址:赣州市经开区金邮路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97-8920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赣州大道中创国际城3号楼2710
联系方式:王女士 19917955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797-892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