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2024年度水处理碱剂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生产部2024年度水处理碱剂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编号:JY-CG-GC-2024007[生产])已具备采购条件,拟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2024年揭阳粤海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液碱(符合GBT11199-2006要求氢氧化钠≥30%)预计需求量为900吨,采用槽罐车配送,固体石灰预计需求量为150吨,采用货运车配送;以上物资应根据生产的实际需求分批及时配送供货。本次采购为公司属下4座水厂水处理碱剂,其中:①西湖水厂:液碱,根据水厂需求配送,每次约30吨,地址:揭阳市榕城区西环城路与望江北路交叉口;②东部水厂:液碱,应急投加,按需配送,地址: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金属生态城金水路以北、玉丰路以东;③第二水厂:石灰,根据水厂需求配送,每次约10吨,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与美阳路交界处;④揭东水厂:石灰,根据水厂需求配送,每次约20吨以内,地址:揭阳市揭东区牛岭山公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可生产及销售石灰、氢氧化钠溶液,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有销售石灰、氢氧化钠溶液;
4.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如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代理授权及技术服务承诺书的,投标时提供,授权的生产厂家和被授权的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相关资质;
5.供应商提供的石灰及氢氧化钠溶液须具备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水卫生安全许可批件(有效期内);
6.供应商单位、车辆及人员应具备化学品或危化品运输相应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车辆合格证、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证书等。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响应文件。
注:符合以上资格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者,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70.40万元,超过此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方式
请有意参与竞争性谈判且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于2024年3月11日09:00(北京时间)前在粤海水务阳光采购平台(https://dzzc.guangdongwater.com/)上办理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操作参见《粤海水务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中心—粤海水务阳光采购平台使用说明书--投标单位(修订版》。报名时需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项目相关资质证书、供应商报名函(含供应商全称、参加项目名称、联系人及其电话、邮箱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不限)。
经采购人确定后供应商可从线上下载竞争性谈判及其相关材料,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1时00分至2024年3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注意及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未通过平台及时下载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时 00分,评审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评审地点为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中段西侧揭阳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东湖办公楼6楼评标室。
联系人:孙工,电话:15625627518
平台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755-36363615